首页>检索页>当前

国家语委修订印发《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

4月1日起正式施行

发布时间:2023-02-11 作者:记者 张欣 来源:中国教育报

本报讯(记者 张欣)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51号),国家语委日前修订印发了《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

此次修订旨在进一步细化落实教育部令第51号中关于测试规程的有关要求,根据工作实际和发展方向,对2003年印发的旧规程以及2008年的《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操作规程(试行)》等原有分散的规定进行整合提升,同时兼顾与2022年印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管理办法》(国语函〔2022〕2号)等有关配套文件协调一致、互为支撑,力求全面体现51号令要求的科学性、规范性、便利性和安全性。

《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共分测试工作的统筹管理、测试站点、考场设置等12章43条。一是明确测试组织实施要求,进一步体现科学性、规范性。明确全国和省域内测试工作组织实施、质量监管主体,要求省级测试机构提前公布测试站点测试计划安排;明确测试站点设立原则和备案要求,规定不得在社会培训机构、中介机构或其他营利性机构或组织设立站点;明确考场设置的人员配备、考场布局和测试方式,取消备测室和备测时间。

二是优化测试过程管理,进一步体现便民高效和可操作性。明确了测试报名途径和时限;提出了测试试卷编制、使用、保管等要求;对具体测试流程、成绩评定的依据和时限、复核办法以及等级证书更补与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三是强化管理监督,进一步体现安全性严肃性。专设“数据档案”章节,对数据类型、数据信息、数据管理等提出要求;专设“违规处理”章节,对违规机构和应试人作弊行为的处理作出要求;同时明确国家、省级测试机构的监督检查权限范围、方式等。

《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2023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下一步,国家语委将进一步指导有关单位完善测试信息管理系统,修订测试实施纲要,加强测试员培训,不断提升测试服务质效。

《中国教育报》2023年02月11日第2版 

0 0 0 0
分享到:

相关阅读

最新发布
热门标签
点击排行
热点推荐

工信部备案号:京ICP备05071141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170024

中国教育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Copyright@2000-2022 www.jyb.cn All Rights Reserved.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58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