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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培养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

发布时间:2024-02-05 作者:易育 来源:中国教育报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既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长远所需,也是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应对外部风险挑战的当务之急。培养政治立场坚定、通晓国际法律规则、掌握涉外法律专业技能的涉外法治人才是新时代法学教育的目标导向。法学教育应当告别“重国内、轻国际,重理论、轻实践”的培养方式,重视当前紧缺急需的涉外法治人才队伍建设,补足人才供需缺口。

以法治促进和保障中国式现代化

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急需涉外法治人才护航。中国式现代化需要建立一支德才兼备的涉外法治人才队伍贡献中国智慧,发出中国声音。一方面,中国企业“走出去”步伐加快,需要更多涉外法治人才维护国家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我国积极吸纳优质外资与高端产业及技术,急需高素质的涉外法治人才提供优质的经贸法律服务,构建良好的营商环境。

推动涉外法治人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当前,在国内法学人才市场整体素质不断提高的同时,中国涉外法治人才储备存在巨大缺口,无法满足提供优质涉外法律服务和参与国际治理的需求,涉外人才“供给侧”与“需求侧”存在一定程度的错位。全球化背景下的国际经济纠纷,涉及多个领域的复合性难题,需要从业者具备更为扎实的法学理论与实务功底、更强的综合业务素养、更广博的“经管法+外语”复合背景。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法律服务机构,培育具有国际声誉的仲裁员、调解员及涉外律师队伍,培养一批高度职业化的法律服务工作者,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成为补足涉外法治人才供需缺口的当务之急。

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新格局

涉外法治人才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法学教育是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紧跟国家发展需要,培养一批具有家国情怀、国际视野的涉外法治人才,是建立健全决策咨询制度的基础和保证,对提高决策的科学性、专业性,提高国家治理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式法治现代化为新时代法学人才培养提供新方案。财经类院校要立足时代需求培养涉外法治人才,一方面结合学科优势,通过课程设置提高学生的“经济、管理、法律”综合素养;另一方面通过仲裁实务课程、模拟法庭、模拟仲裁以及涉外业务的实习实践,增强学生对法学实践的认知程度,为破解法学教育与人才市场的供求矛盾提供新思路。

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法治人才储备。涉外法治人才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人才根基,中国涉外法治发展和涉外法学教育为我国外交、法治建设、科研、教学事业提供了宝贵的人才储备,为我国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人才支撑。涉外法学教育能够为中国式现代化培养一批优秀的法治人才,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深度参与全球治理提供人才支撑。

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新路径

一是整合师资资源,推行“三导师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根据财经、政法交叉融通办学特色,选取熟悉涉外问题的经管类、法学类教师以及联合培养单位的实务专家,共同组成由校内法学导师领衔、财经类导师和校外实务专家辅助的“三导师制”。涉外课程创新协同培养模式,对于体系化的理论知识、程序制度以及部门法的教学主要由学校的专职教师完成,校外合作的实务专家则从实践的角度完善学生对于仲裁、辩护等的认识,帮助学生了解最新趋势以及现实难题。

二是加强课程思政建设,探索“涉外案例融入式”实施路径。针对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中的课程思政问题,学校结合专业特点分类推进课程思政建设,实施课程思政理论与实践两手抓、中英双语相结合的育人模式。一方面,对于全英文课程采用“涉外案例融入式”的实施路径,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涉外案例融入课程教学,提高课程思政的实施成效。另一方面,加强中文课程开展课程思政的力度。依托实践教学开展课程思政,鼓励学生在仲裁机构和国际组织实习,通过比较法的学习汲取域外优秀经验,为我国法律的完善提出见解,厚植学生的家国情怀。

三是创新课程体系,开设全英文课程、融通课程和特色方向课程。充分发挥财经类院校的特色学科优势,培养一批“法学+财经”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尝试从“以语言为本、法律为用”到“以法律为本、语言为用”的培养模式。立足新时代涉外法治人才的需求,打造专门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课程体系,开展跨学科的“融通课程”建设,发挥学校“经、法、管”学科优势,提高学生的跨学科素养。推进特色课程建设,为各专业方向提供特色课程模块,培养学生的涉外实务能力。如,针对仲裁的专业性,设置“体育仲裁”“知识产权仲裁”等细分领域课程,帮助学生通过课程学习发掘其兴趣所在从而锚定未来从业方向进行深耕研究,通过反复的仲裁训练提升其专业化能力。

四是创新课堂教学形式,推行校内外联合的案例法教学。校内导师选取真实涉外案卷进行研读分析,构建接待客户、谈判报价、法律检索、策略分析、庭审发问等办案场景,提升学生的证据事实构建、法律检索研究、谈判辩论说服、法律文书写作能力。校外导师则在线对案例研读进行指导、答疑、讨论、点评甚至讲解全程参与。通过校内与校外导师的线上线下联合教学,培养学生的涉外实务能力。

五是创新实习教学形式,推行“远程+实地”“境内+境外”实习模式。学校与国际组织、涉外政府部门、涉外仲裁机构、国外大学、国内外著名法律事务所等联合培养单位开展合作,引入优质的实践教学资源。联合培养单位提供案例,让学生远程参与案件的阅读、法律检索、案例分析等前期工作,并有机会到联合培养单位进行实地实习。同时,学校还不断拓宽学生海外实习渠道,为学生提供“国内律所+国外直营律所”的联合实习;设立专门的资金项目,资助部分优秀学生前往海外实习单位实习,提高学生涉外语言能力与实务能力。

(作者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本文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项目编号:2722021DQ005,31512240305习近平法治思想国际传播力提升研究]、研究生教学教改项目专项资金资助项目[项目编号:YRTD202310]阶段性成果)

《中国教育报》2024年02月05日第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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