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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任性招聘伤人害己

发布时间:2024-05-15 作者:周慧虹 来源:中国教育报

据《工人日报》报道,个别企业毁约、拒绝录用的做法,让求职者措手不及。遭遇企业方毁约的不只有应届毕业生,还有跳槽的劳动者。相关企业如此任性招聘,无疑直接损害了求职者的切身利益。它不仅打乱了求职者的职业规划,而且还可能使其错失良机,增加就业难度。一些跳槽的劳动者还将因此面临失业和社保断缴的风险。

企业任性毁约、拒绝录用,表面来看当事企业似乎在较量中占了上风,实际上伤人亦伤己。毕竟,招聘是企业对外展示形象的窗口,在此过程中,种种不讲诚信的行为只会给企业“减分”,很可能因此错失优秀人才,并埋下法律方面的隐患。从地方法院受理的类似纠纷案件来看,判决结果往往对违约企业不利,需要其为此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等责任。

在就业市场上,企业拥有较大的用工自主权,可以根据岗位需要来录用应聘者。不过,法律赋予企业用工自主权,是为了激发人才动力、释放发展活力。企业应该珍惜、善用这种权利,绝不能损害应聘者的合法权益,造成社会资源浪费,破坏就业市场生态。

当然,有些企业之所以招聘又毁约,也可能有自己的苦衷。或是招聘过程中出现内部调整,导致原本有用人需求的职位被取消,或是盲目加入“抢人潮”,没有充分考虑内部组织架构,没有做好人力资源规划,导致招聘过量。不管怎么说,这都反映出企业在内部管理方面还不够严谨与完善。为此,企业的经营管理者需要引以为戒,结合人才招聘使用的各个环节,从企业总体战略规划到部门岗位需求的提起与审核,从招聘准备与具体实施到应聘人员入职、试用、转正等,全流程依法予以规范,更好地查堵疏漏。

促进就业公平,让任性招聘无从任性,仅凭企业自律显然不够,还需要相关监管部门加大执法力度,让法规切实“长出牙齿”,并在此基础上畅通求职者的维权路径。与此同时,学校就业指导部门有必要结合具体案例引导求职学生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并对用人企业的资质、口碑、有无频繁的劳动仲裁记录等信息多加留意,给予求职学生信心与支持。

使企业招聘少些毁约行为,一方面要靠监管方以及企业、校方、求职者共同努力,另一方面还需看到,经济环境的支撑至关重要。只有尽可能地帮助企业解决好发展当中的难题,不断做大“经济蛋糕”,持续加深加固就业“蓄水池”,才能令更多人有梦可期。值得欣慰的是,随着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稳就业相关政策持续显效,就业形势保持总体稳定。各级政府部门应进一步创优就业环境,给用人企业更好延揽人才创造条件。

就业是民生之本,就业稳则人心定。少一些随意与任性,多一些真诚与规范,才能让劳动者的劳动更体面,也才能以高质量就业更好地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作者系职员)

《中国教育报》2024年05月15日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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