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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3岁幼儿

山东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

发布时间:2025-01-25 作者:记者 魏海政 来源:中国教育报

  本报讯(记者 魏海政)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支持幼儿园开设托班的若干措施(试行)》,充分发挥幼儿园资源优势,支持服务托育事业发展,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

  山东要求,幼儿园在满足3—6岁适龄幼儿入园需求基础上,仍有空余单独活动用房的幼儿园,要坚持应招尽招原则招收2—3岁幼儿入园,并提供普惠性托育服务。新建居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和建设要统筹考虑托育需求,与居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

  山东提出,地方政府为普惠性托育机构安排建设补贴的,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普惠性幼儿园托班也应一并安排。将普惠性幼儿园招收的托班幼儿,一并纳入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财政保障范围。地方政府为普惠性托育机构安排的生均运行经费,高于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的,由卫生健康部门安排生均运行经费,教育部门不再安排;生均运行经费低于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的,由教育部门按照学前教育公用经费标准补齐。

《中国教育报》2025年01月25日 第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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