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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幼儿与视屏类产品筑起隔离墙

发布时间:2025-02-13 作者:小野 来源:中国教育报

王铎 绘

  不宜将视屏类产品作为儿童的“玩伴”,0岁至3岁的婴幼儿应当不接触任何形式的视屏类产品……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近日印发《婴幼儿早期发展服务指南(试行)》,为家长提供了一份全面科学的养育指导。

  随着手机、平板等在生活中的全面普及,婴幼儿过早和过频接触视屏产品已成为普遍现象。一些家长一边看娃一边刷视频,让孩子从小耳濡目染,一些家长为图省事,更是直接把视屏类产品当作幼儿的“玩伴”。这将给正处于早期发展阶段的婴幼儿带来负面影响,对于婴幼儿的视力以及大运动、精细动作、语言、认知和社会交往能力发展都极为不利。

  《指南》给广大家长提了一个醒,不要为了省事,把视屏类产品当作幼儿的“玩伴”,以此代替高质量的陪伴。为婴幼儿提供种类多样的玩具和图书,创造更多的机会让孩子与同龄儿童玩耍,让孩子在大自然中嬉戏探索……掌握科学养育观念、改善养育环境,孩子的健康成长才有更坚实的保障。

《中国教育报》2025年02月13日 第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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