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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加减法”,推动课程育人

——浅议北京市中考改革

发布时间:2025-03-24 作者:范小江 来源:中国教育报

  教育的本质是育人,教育的育人价值是通过具体的课程及教学实现的。在我国义务教育阶段课程体系中,包含有国家课程——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科技、体育与健康、艺术、劳动、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地方课程有各地各具特色的地域文化等方面的课程,校本课程有学校开设的各类选修课程、社团课程、研学课程等,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是这些课程的共同指向。

  2023年9月,北京市教委发布《关于深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所有课程分为考试科目、考查科目和考核科目。考试科目包括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外语、物理、体育与健康,考查科目包括历史、地理、化学、生物学,考核科目包括信息科技、艺术、劳动、综合实践活动。

  《意见》对考试科目既做“大减法”——科目减少、频次减少,同时又做“小加法”,如提出要考出学生基础知识、兴趣和思维品质,要真正有利于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试题要更加贴近学生生活、社会实际,注重考查学生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加了对综合素质的考查,包括艺术、体育、劳动等方面,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思维。这些改革举措,有利于指导学校优化教学资源配置,开展多元化的课程和活动,引导教师们关注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而不再仅仅看重试卷分数。这是课程本体价值的强势回归,更是课程育人理念得以更好实施的有力杠杆。

  在过去,人们的观念中普遍有“主科”“副科”之分,后来又有所谓的“中考科”与“非中考科”。这些观念的形成,背后有多种原因。长期以来,受“分数至上”“考试中心”等观念影响,一些地方存在教育实践中重考试轻发展、重分数轻素质、重速成轻养成、重外塑轻内化、重成才轻成人的功利主义倾向。多年来,课程改革所倡导的以核心素养为导向的课程目标与以考试成绩、升学指标为核心的不良评价体系形成强烈对立,应试教育的倾向虽然有所改变,但并没有从根本上消除,课程育人取向未能得到全面阐释和实施。

  事实上,不管是16门义务教育必修国家课程的教学,还是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的开设,无论是知识的积累、思维的发展、视野的开拓,还是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形成、道德修养的提高、理想的树立、人格的塑造和精神境界的升华等,课堂教学活动都是主要渠道和主要阵地。如果把学生比作禾苗,那么各类课程就是促进禾苗生长的阳光雨露。发现兴趣,激发潜能,找到适合每个生命体的成长之路,这是课程育人的使命。强化育人导向,明确育人主线,基于义务教育培养目标,将党的教育方针具体细化为各科课程应着力培育的核心素养,这是课程改革和考试评价改革的落脚点。

  (作者系北京中学副校长、特级教师)

《中国教育报》2025年03月24日 第0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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