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工业和信息化部的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我国数字产业实现业务收入8.5万亿元,同比增长9.4%,增速较上年同期提升4.4个百分点,24个省份数字产业收入实现正增长。数字技术对经济发展具有极大驱动作用,要通过系统性改革破除各方面障碍,将数字技术的创新势能转化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持久动能,逐浪“数字蓝海”。
激活内需潜能。内需是经济发展的基本动力。我国目前消费总量相比人口来说仍显不足,需要通过数字技术深度赋能消费升级,在供需两端形成良性互动。一方面,以智能家居、可穿戴设备等数字产品激发新的消费意愿;另一方面,以网络虚拟体验等推动消费模式发生改变。未来,随着人工智能与物联网等技术深度融合,消费市场将进一步向绿色化、品质化演进,形成技术迭代推动场景创新、场景创新助力需求升级的持续演进循环。
高效配置数据要素。数据要素的高效配置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基石。要完善数据要素流通体系,完善数据确权、交易和共享制度,通过数据产权界定、要素流通和交易平台建设推动技术、数据和资本新型要素组合,形成要素协同增值效应。应重点突破数据产权分离制度,探索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分置的实现形式,破解数据难以流通的难题,释放数据要素潜能。要素配置创新须把握“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的平衡。总之,既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又要防范数据垄断和技术滥用风险,推动要素配置从静态管理向动态优化转型。
规范市场竞争。数字技术深刻改变了市场竞争格局,需要构建与数字经济发展规律相适应的监管框架,实施差异化管理策略,既保护市场创新动能,又维护良性竞争秩序,推动形成大中小企业协同共生的产业生态。对大型平台企业,要建立以数据流通度、算法开放度和生态包容度为核心的评价体系,在维护创新活力的同时,防止市场垄断导致的生态封闭。通过推动关键数据资源有序共享、技术接口标准化开放,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竞争。针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困境,可通过建设公共云服务平台来降低技术使用门槛,重点培育具有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优势的市场主体。要实现政策制定与产业发展的动态平衡。在人工智能等前沿领域,适当放宽市场准入限制,为技术创新预留试错空间;对于传统产业的数字化改造,则要强化技术标准引领,避免资源重复投入和低效竞争。
培育创新生态。创新生态系统建设是提升产业链韧性的关键,有助于加速科技成果转化。要打破单点突破的创新模式,构建研究与应用协同推进的创新共同体。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推动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实现产业链上下游协同攻关。完善链条各端发展的机制,允许科研人员在创新链的不同环节创业孵化。建设跨区域协同创新网络,推动开放共享。此外,要构建数字人才联合培养机制,为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人力资源支撑。
完善包容发展制度。推动数字经济快速发展,还需构建防范“数字鸿沟”扩大的制度保障体系,让技术红利惠及全体人民。应建立数字素养全民培育体系,针对老年人、特殊人群开发适老化、无障碍数字产品。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机制,探索适应平台用工特点的社会保险制度。健全数据要素收益分配机制,通过数据税收、数字普惠金融等手段促进收入分配优化。区域协调发展方面,实施“东数西算”工程时,要同步推进“数字人才西育”。在乡村振兴战略中,也要重点加强农产品电商基础设施和县域商业数字化体系建设,让农民共享数字经济发展成果。
(作者单位:上海海洋大学)
《中国教育报》2025年06月19日 第0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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