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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宣传教育法草案将提请三审

专章对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作规定

发布时间:2025-09-06 作者:记者 林焕新 来源:中国教育报

  本报北京9月5日讯(记者 林焕新)今天,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记者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黄海华介绍,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将于9月8日至12日在北京举行,将审议法治宣传教育法草案等。其中,法治宣传教育法草案专门对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作了规定。

  黄海华表示,法治宣传教育是全民守法的前提和基础,必须从小抓起。法治宣传教育法草案第四章确定了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协同配合,根据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和成长需求,对青少年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总体原则;明确了教育行政部门等国家机关,以及学校、监护人等方面的宣传教育职责。根据相关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法治教育融入学校教育各个阶段,加强法治教育教材建设和师资培养,将法治素养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范围;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律师协会等社会组织应当提供法治实践教育资源,支持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开设法治课程,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学校教育与日常管理;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教育未成年人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养成守法行为习惯。

  据介绍,2025年6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对法治宣传教育法草案进行了二次审议。6月27日至7月26日,在中国人大网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965人次提出的1231条意见,另收到来信1封。社会公众主要围绕进一步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加大基层法治宣传教育保障力度、丰富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等,提出了意见建议。

  根据各方面意见,三次审议稿拟进一步充实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内容相关规定;着眼于提升全社会的法治观念,增加“在全社会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基本法治观念”的规定;整合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规定。

  据悉,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还将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提请审议的网络安全法修正草案、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提请审议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修订草案等。

《中国教育报》2025年09月06日 第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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