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不端行为的隐蔽性、复杂性要求治理工作必须关口前移、精准识别
学术诚信建设非一日之功,长效治理机制的成熟定型也需要持续发力
近日,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部署开展学术不端撤稿论文专项整治行动,并牵头推动建立健全学术不端撤稿论文长效治理机制,剑指抄袭剽窃、虚构伪造数据或图像、买卖论文等学术不端行为。
学术诚信是科研工作的生命线。近年来,我国科研实力持续提升,国际学术影响力不断扩大,但少数学术不端行为的存在,不仅损害了科研的真实性与严肃性,浪费了科研资源,更破坏了学术生态的良性循环,影响了国家的学术声誉和科技竞争力。
自然科学领域国际期刊撤稿事件的频发,暴露出部分科研人员诚信意识缺失、学术规范淡薄,也反映出过往治理工作中存在的碎片化、运动式等短板。相较于短期的专项整治,建立长效治理机制是破解学术不端顽疾的根本之策。长效治理机制能够打破“整治一阵风、过后又反弹”的困境,通过常态化监测、制度化约束、系统性惩戒,让学术不端行为无处遁形,从源头上遏制失信行为的发生。这既是对科研诚信的制度性守护,也是对踏实钻研、恪守规范的科研工作者的公平保障,更是推动我国科研事业从量的积累迈向质的飞跃的必然要求。
建设学术不端撤稿论文长效治理机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凝聚多方合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治理格局,确保“一追到底”的决心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治理成效。
健全常态化监测预警机制是前提。学术不端行为的隐蔽性、复杂性要求治理工作必须关口前移、精准识别。相关部门应整合科技、教育、期刊出版等多方资源,建立全国统一的撤稿论文监测平台,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对我国学者在国际期刊发表的论文进行全流程跟踪,及时捕捉撤稿信息,并对撤稿原因进行分类研判,快速锁定涉嫌学术不端的行为线索。同时,要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科研人员、公众参与监督,形成“技术监测+社会监督”的立体化监测网络,让学术不端行为难以藏身。
压实科研单位主体责任是关键。科研单位作为科研活动的组织者和管理者,是学术诚信建设的第一责任主体。各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学术规范管理制度,完善论文发表前的审查机制,加强对科研项目立项、实施、成果发表等全环节的监管,从源头上预防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对学术不端撤稿问题频发多发的单位,相关部门应加强专项督导,督促其限期整改,对隐瞒、迁就、包庇、纵容本单位科研人员失信行为的,要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倒逼单位切实履行管理职责。
完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是核心。惩戒的力度决定着治理的效果。要将查实的学术不端行为与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挂钩,构建跨部门、跨领域的联合惩戒体系。在项目申报、经费支持、院士增选、科技奖励、职称评定、岗位聘用等关键环节,严格落实失信惩戒措施。同时,要区分不同类型的学术不端行为,实施精准化惩戒,既对买卖论文、伪造数据等严重失信行为保持“零容忍”,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也对无心之失给予纠正改进的空间,实现惩戒与教育的有机结合。
强化科研诚信教育引导是基础。治理学术不端,既要靠“堵”,更要靠“疏”;既要靠惩戒的约束力,更要靠教育的感染力。应将科研诚信教育纳入科研人员培养培训的核心内容,开设学术规范、科研诚信等必修课程,引导科研人员树立正确的学术观、价值观。定期开展学术不端典型案例通报,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强化警示震慑作用,让科研人员深刻认识到学术不端的严重后果,自觉抵制科研失信行为。同时,要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宣传坚守科研诚信、潜心钻研的先进典型,营造崇尚创新、恪守诚信的良好学术氛围。
学术诚信建设非一日之功,长效治理机制的成熟定型也需要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此次科技部牵头建立学术不端撤稿论文长效治理机制,是我国科研诚信建设迈向制度化、规范化的重要一步,有利于形成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想失信的长效机制,让学术不端行为失去生存的土壤。
科研事业的发展,离不开诚信的护航;科技强国的建设,需要纯洁的学术生态。要以长效治理机制为保障,以“一追到底”的决心强化警示震慑,引导广大科研人员坚守学术底线、恪守科研诚信,潜心钻研、勇攀高峰,为我国科技创新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支撑,为教育强国、科技强国建设注入源源不断的正能量。
(作者系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高教所所长、湖南省教育战略研究中心智库理事)
《中国教育报》2025年12月08日 第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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