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用”与“滥用”,一字之差,分野在于是否守住了人的主体地位
近日,山东省教育厅印发《山东省中小学人工智能通识教育教学指导纲要》,对人机协同边界作出细化规范,明确教师是教学设计的责任主体、学生是学习活动的主体,人工智能工具在教学中仅用于辅助探究、启发思考、优化反馈,严禁教师以人工智能直接替代备课授课、学生以人工智能直接代写作业或代做项目。
这一规定之所以引发广泛关注,在于它直面一个紧迫的现实课题:当人工智能加速走进校园、深入课堂,是放任技术“越位”替代人的思考,还是引导技术“归位”服务于人的成长?答案不言自明——让人工智能在教育教学中得到“善用”而非“滥用”,这既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内在要求,也是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必须答好的时代考题。
人工智能为教育带来的变革机遇是实实在在的。智能备课系统辅助教师整合教学资源、优化学情分析,推动备课从“经验驱动”走向“数据驱动”;智能学伴依据学生认知特点推送个性化学习路径,使“因材施教”从千年理想加速走向可操作的现实;智能批改与学情诊断帮助教师从重复性事务中解脱出来,将更多精力投向教学设计和师生互动。事实表明,人工智能正在成为推动教育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的重要引擎。然而,技术从来都是一把双刃剑。与人工智能在教育领域加速普及相伴随的,是一些不容忽视的现象:有的教师直接让人工智能生成教案、课件乃至课堂讲授内容;有的学生遇到问题便向人工智能“一键求解”,作业答案“得来全不费功夫”……这些“滥用”倾向,表面看是“省事”“高效”,实质却在消解教育的核心价值。
教育的本质是心灵的唤醒、思维的启迪。教师的言传身教与价值引领,学生的思维磨砺与探究体验,师生之间的情感交流与思想碰撞,这些都是人工智能无法替代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山东以规范性文件划定人机协同边界、严禁AI“代课代写”,绝非限制技术应用,而是为技术应用立规矩、明底线,体现的是对教育规律的尊重和对育人根本的坚守。
“善用”与“滥用”,一字之差,分野在于是否守住了人的主体地位。《“人工智能+教育”行动计划》明确提出,要“促进规模教育与个性培养、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技术应用与人文关怀相统一”。这“三个统一”深刻回答了人工智能“为谁所用、如何用好”的根本问题。
对教师而言,“善用”人工智能,意味着让技术承担可标准化、重复性的工作,而把更多时间精力投向教学设计优化、个性化学情沟通、学生思想引导等创造性劳动。教师应是技术的驾驭者而非被技术裹挟者,应运用数据改进教学而非被数据牵着走。对学生而言,“善用”人工智能,意味着将其作为拓展认知边界、激发探究兴趣的“脚手架”,而非替代思考的“拐杖”,要在使用技术的过程中学会质疑、学会甄别、学会创造,让高阶思维能力得到真正锻炼。说到底,课堂的主角永远是人,技术的价值永远在于服务人的成长。把握好这一点,人工智能才能真正成为教师的“得力助手”、学生的“成长伙伴”。
善用人工智能,既需要理念清醒,更需要实践探索。例如,河北省出台了《加快推进教育数字化实施方案(2025—2027年)》,推进中小学教师人工智能素养框架建设,持续深化城乡联校网教共同体建设。近年来,赵县构建大数据中心支撑、多场景应用、多维度协同的教育数字化转型体系,以AI精准教研为乡村教育提质注入新动能;石家庄市第四十四中学入选教育部智能研修平台规模化应用领航培育校,在人工智能赋能教师专业发展方面先行先试。这些探索表明,人工智能在教育教学中“用得好”,关键在于找准技术与教育的结合点,让技术真正服务于育人这个根本任务。此外,人工智能还为促进边疆地区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开辟了新路径。例如,探索推进智能研修平台建设,让优质教育资源在更大范围内实现共享。
面对人工智能的时代浪潮,应坚持育人为本、智能向善,以规范划定边界,以善用释放效能,让技术归位、让主体归位、让育人归位,为教育强国建设注入源源不断的数智动能。
(作者系新疆巴州教育局副局长)
《中国教育报》2026年08月19日 第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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