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冯丽)为保护学生身心健康,维护学校教学秩序,陕西省商洛市日前出台文件,规范在校中小学生使用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禁止全市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携带手机进入学校。
该文件所称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是指可以接入网络、具有操作系统、能够由用户自行安装应用软件的手机、智能手表、学习机、平板电脑等具有游戏、社交、娱乐功能的便携式智能终端产品。
商洛市明确,禁止全市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携带手机进入学校。学生因身患疾病、留守照料、监护缺失等特殊需要,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以携带手机进入学校。经审核同意带入学校的手机,应当及时交由学校统一管理。学生需要使用时,可以向学校申请临时使用。
商洛市提出,学校应当在校园内教学区、宿舍区、活动区等公共区域合理设置公用通信设施,保障学校、监护人、学生之间通信畅通。学校应结合实际,听取学生、监护人、教职工等各方代表意见,依法制定手机管理办法。开展网络安全、信息辨别、隐私保护等专题教育,培养学生科学文明使用手机的意识和能力。通过家长会等途径向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宣传手机管理要求,建立家校协同机制,共同引导、规范学生使用手机。发现学生违规携带手机进入学校、使用的,学校应当代为保管,并及时告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中国教育报》2026年10月10日 第0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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