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前不久举行《江苏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草案)》立法听证会,就“向未成年人提供身体穿孔服务行为,是应该一律禁止还是增加附条件允许的规定”进行专门论证。
健康的身心是未成年人成长成才的前提,然而,当前各类商业门店、网红工作室违规为未成年人提供身体穿孔服务的现象逐渐多发,由此引发的感染损伤、人身侵权呈上升之势;线上低价引流、卫生安全隐患、隐蔽部位穿孔诱发心理与行为偏差等风险,让人揪心。由于未成年人认知能力和判断能力不足,我们必须重视未成年人健康权的保护,避免市场上出现侵害健康权现象。
结合听证会上各方代表的建议,相关部门应以相关条例和制度的形式,对未成年人耳骨、唇、舌等部位的穿孔行为作出明确规定,大的原则是:即便有监护人同意,也应坚决禁止,这是守护未成年人身体健康的安全底线。除此之外,有必要明确在学校周边一定范围内不得设置穿孔服务场所;还应严格规定身体穿孔实施主体的资质与卫生条件、履行风险告知义务、查验身份证件,确保其资质与从事身体穿孔行为的合规性。有代表特别提出,鉴于耳垂穿孔在我国是流传已久的民俗,与其他部位的穿孔有别,应对身体穿孔范围进行分类管理并附加允许条件,这显然是一种考虑较为周到的精细化管理思路。全面加强法治建设与监管,有助于确保市场相关主体守好未成年人保护的商业准则与社会公德。
对未成年人在认知上做好疏导同样重要。家庭、学校和社会应担负起疏解、引导和教育的职责,家庭应多与孩子沟通,了解孩子所思所想,有针对性地开展引导;学校应通过相应的课程和身心教育,为学生讲解文身和穿孔的真实风险,让他们知道为何这些行为不宜;把医学风险、健康损伤、法律边界和职业后果讲清楚,有利于帮助未成年人形成独立的判断力,学会为自己的选择负责,自觉避免进行身体穿孔行为。
疏堵结合不仅是处理未成年人打耳洞等身体穿孔问题的对策,更是保护未成年人的重要方法论。法律法规是“堵”的硬约束,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协同发力则是“疏”的长效机制。江苏此次的立法听证会还主动倾听未成年人的声音,本身是一种示范——保护未成年人,不能只把他们当作被管理的对象,更要尊重其权利主体地位,引导他们在理解中学会自我保护。
(作者系上海出版传媒研究院副研究员)
《中国教育报》2026年10月23日 第0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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