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行政部门要求“进校园”的活动越来越多,基层学校既要在学生中认真开展主题活动,又要拍摄照片、组织作文比赛、收集汇总相关的活动数据、撰写新闻通稿等。各类“进校园”活动的组织开展,已经使基层学校疲于应付,尤其是面对与学校利益攸关的部门,学校甚至要牺牲一定的教学时间,以保障该部门的”进校园”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诚然,与教育相关的“进校园”活动能丰富学生的校园生活,为学校提供鲜活灵动的教育资源,也是创新教育途径、拓宽教育维度的有益尝试,但从现实看,“进校园”的活动不区分学段,不划分区域,不研究学生,仅是为了满足某些部门的宣传需求,真正可以对学生起到什么教育效果却无人问津。
大量“进校园”活动的教育功能弱化和流失,不能不说是教育部门尤其是基层学校在“进校园”活动中话语权的丧失或被无视。
近日,为了减轻基层学校负担,浙江省永嘉县委办公室和县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通知,明确“进校园”活动由县教育局统一管理。按照规定,县直部门要在每学期开学前一个月,将计划中的“进校园”活动向县教育局提出申报,县教育局严格按照教育部制定的《义务教育各学科课程标准》进行审核,从严控制与教育不相关的活动。这种做法无疑扩大了教育部门在“进校园”活动中的话语权,甄别“进校园”活动的教育属性,也更大限度地约束了相关部门临时起意的“进校园”行为,为营造校园宁静的教书育人环境提供了必不可少的政策支撑。
重新审视“进校园”活动的教育功能,学生的立场和视角是不容回避的考量要素。如何提高“进校园”活动的质量,凸显其教育功能?一方面需要“进校园”活动的发起部门把好活动资源关,研究不同学段学生的年龄和心理特点,对“进校园”活动的宣传材料有所选择,避免“一刀切”的材料派送。另一方面也需要学校有针对性地组织学生参与到具体的过程中。以“禁毒宣传进校园”为例,组织小学一二年级学生参观禁毒图片展未免过于残忍,一幅幅面目狰狞、千疮百孔的吸毒者图片,与其说是给孩子带来心灵的震撼,不如说是一场心理恫吓。除了害怕,孩子对于禁毒的知识一无所获。从教育的效用而言,该年龄段学生只要知道不能随便接受别人赠送的物品就基本完成拒绝毒品诱惑的教育,再高层次的要求恐怕就为时尚早了。
规范“进校园”活动,明确教育行为的主体责任,强化活动的教育功能,离不开教育行政部门的规范管理,更亟待学校合乎教育规律的践行落实。
(作者系蒲公英评论独立评论员)
《中国教师报》2018年11月21日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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