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四川文化艺术学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多点发力,持续做好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
一是着力于“制度”保障。学院陆续修订出台了《四川文化艺术学院辅导员“4321”工作法》等规章制度,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对辅导员的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工作标准等进行科学规划,并对辅导员的工作表现、工作业绩、工作能力等提出希望和要求,为提升辅导员思想政治素质和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推动辅导员队伍发展,提高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水平提供制度保障与支撑。
二是着力于“培养”保障。学院构建了“党委+学生工作部+二级学院党总支(党支部)”的三级辅导员工作管理服务体系,不断优化辅导员工作格局;组织辅导员参加各级各类线上和线下的交流学习活动,助其开阔眼界、增长见识、拓宽思路;建立了“辅导员发展中心”,定期开展辅导员专题培训、辅导员沙龙、辅导员午餐会等丰富多彩的活动,为辅导员打造一个能交流心得、分享经验和研讨工作的平台。
学院每2年举办一次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开展一次学生工作案例比赛,以赛促学强水平、以赛促练强能力;为帮助新任职辅导员快速成长,学院对新任职辅导员实行一对一的“老带新”导师制培养模式,帮助新任职辅导员及时了解和适应工作;推出原创歌曲“四川文化艺术学院辅导员之歌”《最美的期待》,增强辅导员的团队荣誉感和归属感;与此同时,学院不断健全辅导员评优评先机制,注重选拔和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发辅导员工作的内生动力。
三是着力于“发展”保障。学院打通了辅导员职称和职务晋升渠道,不断规范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针对辅导员职称评审,制定了《四川文化艺术学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业职称任职资格申报评审细则》,按照“突出实绩”的原则,为辅导员职称评审单列计划、单设标准、单独评审。
此外,学校高度重视辅导员的职业发展,把辅导员作为学校党政领导干部的重要储备和来源,在保证辅导员队伍稳定性的前提下,对有意愿转入教师岗和行政岗并符合条件的辅导员给予大力支持,鼓励辅导员承担教学工作和行政管理工作,为辅导员职业发展提供多种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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