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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脱贫攻坚,澜沧奋力前行

——云南省普洱市澜沧县教育脱贫攻坚工作情况

发布时间:2020-06-16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

云南省普洱市澜沧县在教育扶贫上,牢固树立“抓教育就是抓发展、抓民生、抓未来”的理念和“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工作目标,坚持把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作为全县教育事业发展的重中之重,以增加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促进教育公平为重点,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科学谋划、扎实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均衡发展,努力为每一个学生提供更加公平、更高质量、更富活力的教育,促进全县义务教育发展实现基本均衡,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有学上,确保每一个学生均能享受到优质的教育资源。

澜沧县人民政府网站.jpg

图片来自澜沧县人民政府网站

教育脱贫主要工作措施

(一)以义教均衡项目为重点,全面夯实教育基础,努力促进教育公平。

(1)狠抓“四个强化”,着力夯实工作基础。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工作高位推动。县委、县政府严格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将教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以及打赢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的长远大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经常性召开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专题会议,研究义务教育资源整合、教师招聘、资金筹措、学校用地等实际问题,统筹推进均衡发展工作,确保与其他重要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定期分析研究教育工作和县处级领导挂钩联系制度,明确各成员单位和各级领导的职责。县人大、县政协多次开展专题调研、视察,积极建言献策。县政府与各乡(镇)、各职能部门,县教育主管部门与各义务教育学校层层签订责任书,切实把责任压紧压实,形成了党委统领、政府主导、人大政协监督、乡(镇)党委政府及相关县直部门共同推进的良好局面。二是强化制度建设,确保工作有章可循。先后出台了《澜沧县教育质量提升五年行动计划》《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县教育工作的意见》《澜沧县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工作实施方案》《澜沧县教育目标考核奖励办法》等系列文件,明确推进教育事业特别是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的时间表、路线图,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三是强化部门联动,确保形成工作合力。制定了《澜沧县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工作实施方案》《澜沧县控辍保学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定期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阶段性工作,明确各部门在控辍保学、学校安全、贫困学生资助等各方面的工作职责,形成了职责清晰、协调紧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四是强化督促指导,确保工作责任落实。制定了《澜沧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工作方案》《澜沧县推进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激励和问责办法》等,成立21个督导组,分别由县处级挂钩领导担任督导组组长,挂钩乡(镇)的县级牵头单位领导担任副组长,抽调相关单位工作人员作为成员,对20个乡(镇)及县城区学校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工作进行全面督导,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明确整改时限,并依据督导结果和整改情况按规定进行奖惩,确保了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的有效落实。

(2)实行“三个优先”,着力改善办学条件。一是优先规划布局,保障发展需求。为满足广大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结合澜沧县城总体规划和教育发展需要,不断调整优化学校布局,2016年以来,中央和省市县累计投入教育资金361762.515万元,累计改扩建中小学132所,新增校舍建筑面积8.58万平方米,新增学位5080人,完善教育设备设施,使全县学校大班额逐年减少,形成了中小学布局合理、比例适当、规模适度的教育体系。二是优先投入经费,保障有序运转。严格落实“三个增长”要求,将义务教育经费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近三年公共财政教育经费、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生均预算内日常公用经费逐步增长。2016—2018年公共财政教育经费比例分别比上年增长25.73%、13.87%、15.62%,同期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比例分别比上年增长9.32%、9.73%、12.44%,公共财政教育经费增长比例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比例;2016—2018年小学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事业费支出分别比上年增长20.42%、7.45%、3.19%,初中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事业费支出分别比上年增长37.36%、10.6%、3.47%,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事业费支出逐年增长;2016—2018年全县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分别比上年增长2.74%、1.99%、2.51%,初中生均公用经费分别比上年增长2.25%、2.82%、2.79%,达到逐步增长的要求。全力保障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教育费附加、土地出让金足额征收,用于改善教育办学条件的比例达到或超过省定标准。近三年我县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教育的比例分别达54.28%、53.44%、53.44%,均达50%以上。2016—2018年我县土地出让收益分别为3267万元、528万元、3156万元,计提教育资金分别为524万元、157万元、543万元,共计1224万元,全额用于教育发展支出。三是优先配置资源。近年来,澜沧县积极争取和统筹上级、地方财政和社会投资,持续加大教育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实施美丽校园工程,自2016年以来,全县教育新增体育运动场馆面积6.85万平方米、新增功能室406间、图书73.74万册,新建计算机教室62间、学生用计算机5460台,多媒体交互式LED一体机95套,交互式电子白板一体机1128套,3D打印机80台,新增教学仪器设备2586.93万元;新建校门84座,围墙2.67万平方米。2019年,在县级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投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资金约1.25亿元,专项用于学校校门、围墙、校舍维修改造以及场地硬化、设备购置等基础设施建设,使全县中小学校容校貌焕然一新。

(3)重视“三类群体”,着力彰显公平公正。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随迁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三类”特殊群体教育工作,制定有针对性的关爱教育措施,努力让特殊群体学生平等接受教育全覆盖、无死角。一是保障随迁子女就学。县委、县政府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纳入教育发展规划和全县财政保障体系,制定了《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工作意见》,明确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共享优质教育资源,保证了教育的公平与均衡。目前,全县共有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994人,占在校生的2%,入学率达100%。二是全面关爱留守儿童。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教育和关爱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留守儿童教育和关爱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建立健全教育体育、民政、关工委、共青团、妇联等多部门联动的留守儿童关爱体系,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网络,切实关爱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目前,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有留守儿童少年4326人,占在校生的8.8%,入学率达100%。三是抓好残疾儿童教育。积极动员残疾少年儿童进入义务教育学校随班就读或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认真落实国家免补政策。目前,全县适龄儿童少年中三类残疾(视力、听力、智力)共有236人,其中,特殊教育学校就读71人,特殊教育学校送教上门51人,本县随班就读98人,其它16人,入学率93.22%。

(4)采取“三大举措”,着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一是强化教师岗位培训。按时足额拨付教师培训经费,采取“走出去、请进来”和校长交流任职、教师轮岗交流等多种方式,加大培训力度,加强“两支”队伍建设。2016年以来,共有校长和教师1537名进行交流轮岗,共选派10名中学管理人员和教师赴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加坡等国培训学习,选派8名优秀教师到泰国、缅甸等国家支教、学习,选派18名管理人员参加云南省“万名校长培训计划”培训。以国培、省培选派为依托,实行教师全员培训,三年来累计2.9万人次教师参加各级各类培训,共投入培训经费1238.43万元。抓好“选、培、管”环节,加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培养力度,目前全县共有省、市、县级骨干教师155名,学科带头人60名,名师工作室4个。二是加大教师招聘力度。通过事业单位招考、招聘特岗教师、紧缺学科人才引进、“三支一扶”招考等方式及时补充教师,2016年以来新补充教师550人。2018年县级财政划拨96万元用于稳定紧缺性人才。在县财政预算中单列教育系统政府购买服务资金,2016年以来共投入资金1980.6万元,聘请“三类人员”服务2350人次。三是关心关爱乡村教师。制定《澜沧县落实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方案》,根据学校所处地理位置、交通现状等情况,按照500元、550元、600元、650元、700元、800元6个层级的标准发放乡村教师生活补助。2016年至2018年,共补助7630人次,发放乡村教师生活补助5370.97万元。通过一系列政策的实施,切实改善了乡村学校教师工作、生活环境,增强了对乡村教师的吸引力,调动了乡村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教师队伍日趋稳定,“招得来、留得住、教得好”的良好局面逐步形成。

(5)抓实“三项措施”,着力巩固义务教育成果。一是抓实控辍保学。县委、县政府始终把控辍保学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制定了《澜沧县义务教育精准控辍保学实施方案》《澜沧县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控辍保学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坚持依法控辍、联动控辍、管理控辍、提质控辍,不断健全完善控辍保学工作长效机制,通过实行“三线九长制”、联系包保制度(县、乡、村、组干部包户到人)、控辍保学奖惩制度、将控辍保学工作纳入村规民约、“四查三比对”、加大法律宣传力度等多项措施,构建了多点发力、共同出力形成合力,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国家义务教育。二是抓实政策落实。加强数据比对,实施动态跟踪,全面落实“两免一补”、贫困学生资助、义务教育学校营养改善计划等各项惠民政策,保证建档立卡贫困户义务教育适龄少年儿童“应学在学、应助尽助”。目前,全县4.9万名中小学生免除教科书经费共572万元,4.67万名中小学生享受营养改善计划补助共3737.04万元,5.06万名中小学生享受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共2868.56万元,8个人口较少民族学生享受补助:2093人次,52.33万元。三是抓实奖励助学。制定《澜沧县教育目标考核奖励办法》,对符合相关条件的优秀初中毕业生给予奖励,截止目前共发放奖励资金866万元。

(二)统筹兼顾,五教并举,办好大县教育。

义教均衡实施以来,我县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深入推进教育改革,持续加大教育投入,全面优化办学条件,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教育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在抓紧抓好义教均衡的同时,统筹兼顾,一是抓牢普高建设不放松,继续扩大高中阶段教育规模,在恢复二中高中招生后,于2020年新办民二中、民四中二所高级中学,使普通高中办学规模近100个班,在校生基本达到5000人,高中阶段适龄人口毛入学率达60%。;二是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稳定全日制在校生及非全日制学生数量,加强职业培训,强化教育扶贫拔穷根的造血功能,努力实现“职教一人、就业一个、脱贫一家”。并依托中国工程院定点帮扶澜沧,争取到4.9亿元建设资金,着力将澜沧县职业高级中学打造成为产教深度融合、培养模式先进的普洱职业教育分中心。同时借助朱有勇院士团队在澜沧县职业高级中学举办的全日制院士指导班以及院士短期农业技术培训班,先后开设林下三七、冬季马铃薯等24个技能班,培训了1500多名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三是积极稳妥发展特殊教育,加强和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继续招聘和引进特殊学校教师,教职工数增加到34人。四是新增公办、民办幼儿园90所,2020年3-6岁适龄幼儿总数15000人,在园(班)幼儿达8550人,适龄幼儿学前三年毛入园(班)率达到57%,学前二年毛入园(班)率达到60%,学前一年毛入园(班)率达到85%。五是做好成人教育,继续组织好农村成人劳动技能培训及成人学历再提高工作。使澜沧县教育形成了今天普教、幼教、职教、成教和特教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

自2014年以来,澜沧县累计投入资金4.86亿元,实施“全面改薄”、校安工程等项目,到2019年底全县132所义务教育学校十项指标均达到七项及以上标准,综合达标率100%,127所学校十项办学条件全部达标。国家教育督导评估组对澜沧县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工作给予了“重视程度空前、推进力度空前、取得的成就空前”的评价,于2019年通过国家检查验收。2019—2020学年,澜沧县有各级各类学校241所(其中幼儿园111所、小学104所〈含教学点1个〉、特殊教育学校1所、初中15所、九年一贯制学校4所、普通高完中4所、职业高级中学1所、教师进修学校1所),有在校在园学生66851人(其中幼儿数12463人,小学34581人,特殊教育学校296人,初中14487人,普通高中3935人,职业高中1089人)。全县学前三年儿童毛入园率75%,学前一年儿童毛入园(班)率92%;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99.99%,初中毛入学率108.94%,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5.21%,残疾儿童入学率94.5%,高中毛入学率55.01%。教育系统现有教师编制3821个,有教职工3737人(含专任教师3590人,其中小学专任教师1898人,学历合格率100%;初中专任教师1168人,学历合格率100%)。全县中小学校占地面积183.84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43.37万平方米(不包含学生宿舍),体育运动场馆面积42.31万平方米,绿化面积27.22万平方米,图书159.31万册,教学用计算机5460台,教学仪器设备价值6946.0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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