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检索页>当前

意外伤害已成儿童致死第一因素 专家再呼吁:请为儿童配备安全座椅!

发布时间:2021-10-22 作者:唐琪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

10月20日,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举办“保护儿童远离道路交通伤害”线上研讨会,多位儿童安全领域专家就《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以下简称新“儿纲”)在预防和减少儿童道路交通伤害方面主要内容、意义及未来实施措施进行探讨。

今年9月27日,新“儿纲”正式公布,其中新增“儿童与安全”领域,并将“推广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安全头盔,儿童出行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作为该领域的十个主要目标之一。会上,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慢病中心伤害防控与心理健康室主任段蕾蕾说,相比新“儿纲”中的其他目标,关于儿童安全座椅的目标尤其明确具体,将推广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儿童安全头盔都写入到目标中非常不易,也更加凸显了这个目标的重要性。

“意外伤害已经取代疾病,成为儿童致死的第一位因素。”参与新“儿纲”制定的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儿童工作处副处长曾国强说,2019年,我国儿童伤害的死亡率是11.4/10万,相当于每年近4万名儿童因为伤害死亡。其中,道路交通事故是我国1—14岁儿童的第二位伤害死因, 15—19岁青少年的第一位伤害死因;每年约有2.2万名0—17岁未成年人因道路交通事故致死、致伤,死者中1/3死于乘车过程中。他说,调研过程中,大家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之一就是儿童伤害导致的死亡和残疾,已经成为影响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的重要因素。而相关研究和国内外实践经验均表明儿童安全问题是可防可控的。

世界卫生组织驻华代表处道路安全、伤害预防项目官员方丹介绍,在交通事故中,如果儿童乘客能够正确使用与他们年龄身高相符的安全座椅,能够起到很好保护作用,其中婴儿正确使用安全座椅死亡风险可降低70%,幼儿正确使用安全座椅,死亡风险可降低54%—80%。

不仅提出目标,新“儿纲”在“儿童与安全”领域还提出了针对性很强的策略措施。曾国强说,新“儿纲”在“预防和控制儿童道路交通伤害”这个策略下明确了包括完善交通安全立法、提高儿童看护人看护能力、培养儿童养成良好交通行为习惯、推广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安全头盔和儿童步行及骑乘机动车反光标志、完善儿童道路安全防护用品标准、加强生产和销售监管等多个具体的措施,可操作性很强。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介绍,国务院发布儿童发展纲要以后,各省还要发布自己的儿童发展规划,“儿纲”作为国家的重大制度,其发布后还会有一套相应的监测和评估制度来保障落实。

在立法层面,佟丽华分析,今年6月1日实施的新《未成年人保护法》和3月公安部发布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建议稿)》中都有使用儿童安全座椅的要求,但《未成年人保护法》缺少相应罚则,未来《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可对此进行补充。其他与会专家也提到,今后立法中应明确罚则并配套严格执法力度。

儿童座椅安全质量问题也备受关注。2019年发布的《中国儿童道路交通安全蓝皮书》显示,2017年,中国儿童安全座椅产品的抽查合格率仅为71%。2018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监督抽查了27家企业生产的27批次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产品,其中有6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佟丽华认为,家长要给儿童使用儿童安全座椅,生产儿童安全座椅的厂家更要讲良知,要保障产品质量,让家长用上质量合格、能有效保护孩子生命安全的儿童座椅。对生产假冒伪劣儿童安全座椅的企业,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加大监督处罚力度。

儿童缺乏自我保护的能力,这就需要家长、学校乃至整个社会提高风险意识,加强对儿童的看护。更广层面上,段蕾蕾建议应构建监测体系以了解儿童伤害状况。她所在中心正在完善全国伤害监测系统,她认为应加强数据分享、分析、利用、评估,进一步完善儿童伤害监测评估体系,通过监测数据分析了解儿童伤害状况,提升儿童伤害急救能力,降低伤残率和死亡率。(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记者 唐琪)

0 0 0 0
分享到:

相关阅读

最新发布
热门标签
点击排行
热点推荐

工信部备案号:京ICP备05071141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170024

中国教育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Copyright@2000-2022 www.jyb.cn All Rights Reserved.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58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