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检索页>当前

着力突出四个聚焦,强力整治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

发布时间:2022-12-13 作者:刘丹 来源:教育部网站

为进一步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整治工作,巩固校外培训治理成果,规范校外培训行为,日前,教育部办公厅等十二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各地深入推进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工作明确了重点任务以及“时间表”“路线图”,为巩固校外培训治理成果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坚持问题导向,《意见》聚焦巩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成果的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

党中央、国务院对“双减”作出重大决策部署以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不断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有效减轻,家长焦虑情绪不断得到缓解,全社会支持和认可“双减”改革的良好氛围逐步形成。一年来,随着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的不断深入,各地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大幅压减、全流程监管不断推进,学科类培训机构治理进入深水区。在日常巡查检查和专项治理工作中各地发现,一些校外培训机构“假注销,真运营”等现象仍然存在,没有办学资质的无证无照“黑机构”、托管班、个人等以“家政服务”“家庭教育指导”“众筹私教”“一对一”的名义进行学科类隐形变异违规培训开始涌现,并且地点更加隐蔽、监管更加困难。各类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严重对冲了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成效,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舆论导向,为巩固成果、预防反弹工作带来较大压力。对标“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1年内有效减轻、3年内成效显著”的“双减”工作目标,当前,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治理,已经成为巩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成果,推进“双减”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的重中之重、关键一环,事关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坚持系统思维,《意见》聚焦防、管、处全面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工作

《意见》全文共分成5部分,从健全预防体系、完善发现机制、加大查处力度、强化组织保障等方面提出了多角度、全方位的切实工作举措。同时,根据国家对“双减”工作的总体部署,明确提出了推进工作的2个重要时间节点,有计划、分步骤的制定了具体工作目标,坚持全国一盘棋谋划,为各地下一步工作制定了目标清晰的时间表、路线图,也为打赢校外培训治理“攻坚战”指明了方向。结合具体内容更可以看到,《意见》对辽宁等省份将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纳入网格化管理体系,定期开展排查整治等治理工作好经验好做法进行了总结凝练、充分吸收,提出的具体措施贴近实践、可操作性强,对加强防范治理工作具有极强的指导意义和现实意义。

三、坚持精准施策,《意见》聚焦重点、难点破解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问题

在实际治理学科类隐形变异违规培训工作中,各省份遇到最大的问题是隐形变异培训具有地点分散、隐蔽性强的特点,导致“预防难、发现难、查处难”问题突出。《意见》针对这一问题,精准施策,多措并举破解治理难题。一是完善机制,提出要逐渐建立学科类隐形变异问题预防机制、发现机制、查处机制,按照依法治理、疏堵结合的原则,加强监管机制建设。二是深化治理,坚持线上线下齐推进,重点机构、场所和个人齐监管,日常监管与重点问题整治齐部署,建立全方位、全时段长效化、常态化监管体系。三是从严查处,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加强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将隐形变异培训查处摆在校外培训执法突出位置,按照“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的原则,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

四、坚持协同联动,《意见》聚焦组织保障确保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取得实效

《意见》强调各地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积极作用,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并首次提出发挥党委政法委、商务、住房和建设等部门推动“双减”工作的积极作用,切实发挥部门合力,进一步完善监管体系,构建了立体化的监管网络。强调要将隐形变异培训查处摆在校外培训执法工作突出位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相应执法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完善执法联动机制,及时会商案件查处工作,形成协同办案、闭环管理机制。强调要加强督导问责,提出将学科类隐形变异问题治理纳入政府履职督导范围,进一步推动地方政府层层压实责任,切实履行属事属地职责,并且对工作中的不作为问题要严肃追责。同时要注重宣传引导,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履行好家庭教育责任,劝导家长和学生自觉抵制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并加大对违规培训的公开曝光力度,形成强大震慑。以上这些具体措施针对性强,对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取得实效具有积极作用。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各地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将深化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改革、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按照《意见》要求,聚焦重点地区、关键时段、突出问题,针对各类变相开展学科类培训的违规培训行为,切实压实县区责任,加强部门联动,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查重处,构建良好教育生态,大力推进“双减”政策持续走深走实。(辽宁省教育厅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处处长 刘丹)

0 0 0 0
分享到:

相关阅读

最新发布
热门标签
点击排行
热点推荐

工信部备案号:京ICP备05071141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170024

中国教育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Copyright@2000-2022 www.jyb.cn All Rights Reserved.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58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