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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十周年:我国高等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的政策、成效与新格局

发布时间:2023-11-15 作者:秦惠民 王名扬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高等教育》

[摘  要]“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十年来,高等教育对外开放理念、国际交流与合作政策、中外合作办学、高层次涉外专门人才培养、人文交流等不断深化。面向未来,要打造我国教育对外开放新高地,培养高层次国际化人才,提高来华留学生教育质量,深化国际学术合作,开创我国教育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新局面。

[关键词]“一带一路”倡议;教育对外开放;高等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

作为新时代我国打造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的一面旗帜,“一带一路”倡议旨在推动沿线各国在经济、文化、教育、科技、卫生、民间交往等各领域广泛开展合作。十年间,“一带一路”倡议逐渐成为加强高等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的重要载体、实现多元文明交流互鉴的核心渠道、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关键路径。今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完善教育对外开放战略策略,统筹做好‘引进来’和‘走出去’两篇大文章,有效利用世界一流教育资源和创新要素,使我国成为具有强大影响力的世界重要教育中心”。本文在回顾梳理“一带一路”十年来我国高等教育对外开放政策,归纳概括高等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的新路径、新态势及其成效的基础上,探索增强我国高等教育国际影响力、拓展教育对外开放新格局的趋势和路径。

“一带一路”十年间我国高等教育对外开放政策梳理

2013年9月和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出访中亚和东南亚国家期间,先后提出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大倡议,“一带一路”自此拉开序幕。“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标志着我国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对外开放战略。国家出台一系列政策,由点及面、立体多元地推动“一带一路”高等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不断提升和扩大教育对外开放的力度和广度。

2015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商务部联合发布《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将“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作为与沿线国家的合作重点,明确了我国各个地区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优势与使命,为“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提供了清晰的顶层设计框架。

2016 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若干意见》,强调“坚持扩大开放,做强中国教育,推进人文交流,不断提升我国教育质量、国家软实力和国际影响力”,并对做好教育对外开放工作进行了重点部署。7月,教育部印发《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为教育领域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政策支撑,倡议沿线各国加强战略规划对接和政策磋商,探索教育合作交流的机制与模式,增进教育合作交流的广度和深度,提高教育合作交流的质量和效益,构建“一带一路”教育共同体,引领高等教育对外开放走向优化结构、提质增效的新阶段。该行动的实施,标志着我国从政策层面到实践行动层面都更加重视高水平的高等教育对外开放,高等教育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迈向全球化发展。

2017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外人文交流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以促进中外民心相通和文明互鉴为宗旨,创新高级别人文交流机制,改革各领域人文交流内容、形式、工作机制,将人文交流与合作理念融入对外交往各个领域”。11月,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设立,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加强和改进中外人文交流的高度重视,凸显了人文交流作为我国大国外交重要支柱的独特地位。高等教育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是人文交流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民心相通和文明互鉴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2018年9月,教育部印发《来华留学生高等教育质量规范(试行)》,专门针对来华留学教育制定了质量规范,成为指导和规范高校开展来华留学教育的基本准则,为来华留学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建设奠定了基础。11月,教育部印发《高校科技创新服务“一带一路”倡议行动计划》,旨在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充分发挥高校创新资源集聚、创新活动深入和国际交流活跃的优势,加强高校在服务“一带一路”建设中的创新引领和支撑作用。这两项高等教育专门领域规范性文件和行动计划的出台,标志着高等教育服务“一带一路”教育行动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2019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明确将“开创教育对外开放新格局”作为推进教育现代化的战略任务之一,进一步倡导“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价值理念,强化了“一带一路”在教育对外开放和教育现代化建设中的突出地位。

2020年6月,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的意见》,坚持内外统筹、提质增效、主动引领、有序开放,对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进行了重点部署。该文件的出台表明我国坚持对外开放的决心,有力地推动了“一带一路”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的持续发展。

2023年4月,教育部与海南省人民政府共同印发《境外高等教育机构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办学暂行规定》,系统设计了境外高等教育机构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办学的基本规则,为境外高等教育机构在中国境内办学扩大了门户,标志着“一带一路”教育行动不断做实、做细,在细分领域的各类管理机制和措施不断完善。

高等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的主要成效

十年来,在国家宏观政策的推进下,高等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的内容与范围不断扩展和延伸,促进了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文明交流、人文互信与民心相通。在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交流合作的过程中,高等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成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交往的润滑剂、黏合剂和催化剂,助推我国与沿线国家的人文交流与政治互信不断加强,发挥了高等教育在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交往中的引领性、桥梁性和支撑性作用。

1.以教育政策对接各方需求,促进沿线国家间的民心相通

在政策沟通与合作渠道建设中,我国既在宏观布局中确立行动路线,也在具体实践中对接各方需求。例如,为推动《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取得重点突破,教育部采取省部共建方式,搭建省部共建合作推进平台,对合作省(区、市)给予实质性政策支持,使各地方区位优势和地方特色得以展现。自2016年起,教育部陆续与18个省(区、市)签署了部省(区、市)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国际合作备忘录,基本实现与“一带一路”主要节点省份共建教育行动国际合作平台的全覆盖。

各省份结合自身定位与区位优势开展高等教育交流合作,大致呈现出以下特征:东南沿海和港澳台地区以建设粤港澳大湾区为契机,扎实推进粤港澳教育合作发展,着重发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助力作用,深化内地与港澳台的高等教育交流合作。中部的陕西地处古代丝绸之路经济带的起点,在“一带一路”节点省(区、市)战略定位中属于关键区域。陕西充分发挥欧亚论坛、上合组织论坛、自贸区等科教资源与区位优势,全方位推进丝路沿线的教育合作交流,积极打造全国丝路国际教育交流合作基地和国际学术交流中心等。西北、东北地区的合作重点在于西向、北向毗邻的国家,俄罗斯、蒙古国等成为内蒙古高等教育交流合作的首选。宁夏则重点加强与阿拉伯国家在教育领域的交流与合作。西南地区的广西、云南、贵州则充分利用区位优势和与东盟国家的文化渊源,成为我国与东盟开展合作的重要窗口。在落实“一带一路”倡议中,教育的服务功能也日益凸显。以“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为例,交流周从单一的教育合作逐步拓展为以教育合作为主体的人文交流平台,在教育交流过程中为东盟各国提供更丰富的教育公共产品,促进了人文相亲与民心相通,不断扩大“一带一路”的辐射力与影响力。

2.以学历学位互认推动国际高等教育体系互鉴

学历学位互认是高等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的重要内容。留学目的国的学历是否获得承认对学生出国留学的选择有重大影响。“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后,我国与沿线国家学历学位互认进入新阶段。根据教育部发布的数据,从2018年起,我国就已与25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签订了28项学历学位互认协议(包含续签和修订协议),截至2022年,我国已与58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学历学位互认协议。与此同时,各类出国留学人员中超过八成完成学业后选择回国发展。

在推动学历学位认证标准连通方面,我国推动落实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承认高等教育资历公约》,协调世界银行编写了《关于国际教育趋势及经验的政策建议》,由我国牵头组织制定了《亚太经合组织教育战略》《中国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国别方案》等。

3.以中外合作办学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中外合作办学是连接中国与世界高等教育的重要纽带,有效拓展高等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的广度和深度。自“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我国同沿线国家的中外合作办学迎来黄金期。截至2020年,我国44所高等学校赴“一带一路”沿线地区创办了28个境外办学机构、开展了47个项目,涵盖23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质量保证与提升方面,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来华留学博士生占全部来华留学博士生总数的近四分之三,“一带一路”沿线合作办学的55个项目涉及专科、本科、研究生三个层次,说明我国在来华留学生培养上不仅重视专业技能型人才,也强调研究型人才培养。

此外,作为中国教育对外合作的新名片,“鲁班工坊”响应我国“一带一路”倡议,以鲁班“大国工匠”形象为依托,推动我国职业教育和我国企业“走出去”,搭建起与世界职业教育和海外企业对话与合作的新窗口和新桥梁。现今我国已建设了23个“鲁班工坊”,遍布亚非欧众多国家,并启动了海外中国学校建设试点。

4.以留学生互派推进国际人力资源开发

我国不仅是高等教育国际学生的输出国,也正在成为重要的留学目的国,“留学中国”品牌效应显现。2018年起,中国已经成为仅次于美国和英国的世界第三大、亚洲第一大留学目的国。在留学计划与合作办学推进计划中,我国兼顾规模与质量的双重提升。在保障方面,我国不断增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学生来华留学资助力度,设立“丝绸之路”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自2015年开始,每年向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提供10000个政府奖学金名额,形成国家、地方、高校三级奖学金网络。

5.以多元化交流合作机制搭建“一带一路”高等教育共同体

“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后,我国与沿线各国家、地区开展了多层次、多类型的双边、多边、区域交流合作,主要包括高级别中外人文交流、高等教育合作研讨会、中外大学校长论坛、大学联盟、中外大学联盟交流机制等形式。在加强人文交流高层磋商中,我国积极参与建设多项教育合作机制,如中国-东盟(10+1)文化部长会议、中国-欧盟国家教育部长会议、中日韩大学交流合作促进委员会等。高等教育合作研讨会在推进国家、区域间高等教育交流合作方面不可或缺,我国举办和参与了2015年中国-蒙古博览会“中蒙高等教育发展论坛、2017年“一带一路”框架下中白高等教育领域合作发展国际研讨会、2023年“全球文明论坛”等系列研讨会。我国与多个沿线国家、沿线区域成功举办多届大学校长论坛,如中印大学校长论坛、中国—东盟大学校长论坛等,推动构建更为开放的高等教育合作体系。大学联盟旨在集结高校资源、推动高校间友好交往,为展开进一步系统性合作奠定基础。如2022年11月,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和非洲大学协会签署了《关于建立合作伙伴关系的谅解备忘录》,双方决定设立“中非大学联盟交流机制”,中方秘书处于2023年8月在北京外国语大学正式揭牌,将推进国内大学与非洲大学的校际合作交流。再如,2023年9月19日,由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和阿拉伯大学协会(AArU)共同主办的“中阿大学联盟交流机制”成立大会暨中阿高等教育专题论坛在约旦安曼举行。通过交流机制,深化中外高校的友好交往与教学科研合作,助力“一带一路”和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

开创我国教育高水平对外开放新局面

增强我国教育的国际影响力,是开创教育对外开放新局面的关键要素,对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和建设教育强国至关重要。增强我国教育的国际影响力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复合型的互联互通网络,进一步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教育交流与合作,不断拓展和提升我国高等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的规模和质量,积极参与全球教育治理,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新贡献。

1.打造我国教育对外开放新高地

随着教育对外开放进程的加快,打造教育对外开放新高地成为提升我国教育国际影响力的重要途径。打造教育对外开放新高地,既是“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加快与扩大教育对外开放的战略性举措,也是扩大高等教育全球影响力的重要契机。根据《关于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的意见》的部署,教育部将支持打造教育对外开放新高地,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国际教育示范区,支持长三角地区率先开放、先行先试,支持雄安新区打造教育开放新标杆,支持海南建设国际教育创新岛。同时,新高地建设应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辐射、扩大影响。如教育部与海南省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支持海南深化教育改革开放实施方案》提出“打造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教育新航标”“成立‘一带一路’国际教育联盟”。我国教育对外开放新高地的建设将在一定程度上丰富、发展国际教育枢纽的理论与实践。

2.积极参与全球治理,培养高层次国际化人才

人才培养是高等教育对外开放的核心任务,高质量教育对外开放蕴含着互惠共赢的高水平人才培养逻辑。世界秩序格局的激烈演变,科学技术和人工智能的更新迭代,不断重塑着人类文明的发展样态,呼唤具有全球视野和国际竞争力的高端国际化人才。一方面,要通过“引进来”发挥我国高等教育的办学特色与优势,为合作国家培养适应其国家需要的留学人才;另一方面,要通过“送出去”来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需要的人才,造就助力“一带一路”建设的对外法治、国际传播、非通用语言、国际组织等领域的复合型国际化人才,进一步提升高水平教育对外开放的人力资源胜任力,为中国参与全球治理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高校应以服务国家发展为己任,站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政治高度,扎根中国大地,加快培养国家急需的高层次国际化专门人才,搭建中外文化交流对话平台,为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开创中国特色大国外交新局面提供人才支持。

3.做强“留学中国”品牌,提高来华留学生教育质量

留学是人们接受国际优质高等教育、培养全球化视野、理解域外文明和国际规则的主渠道,不仅有助于学生习得专业知识和语言能力,更能增强其对国际社会发展经验的洞察和理解,提升其跨文化交流能力。来华留学是我国参与国际高等教育跨境交流、满足全球教育市场差异性需求的主要方式,优质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教育产品是我国在与主要高等教育提供国竞争中处于不败之地的关键。当前,中国留学生教育正处于从规模扩大到质量提升的关键窗口期。优化留学生结构、提高从招生到出口的全过程培养质量、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建立来华留学生教育质量保障机制等是做强“留学中国”品牌的重点。来华留学生教育不再是过去单纯的汉语言文化或专业理论教学,而是以提高高等教育国际竞争力为目标、以实现中外人文交流为使命的基础工程之一。提高我国高等教育的国际竞争力,就要提高来华留学生的教育质量,培养出“知华”“友华”“亲华”的高素质全球英才,促进民心相通,讲好中国故事,增强中国高等教育的吸引力。

4.深化国际学术合作,畅通文明交流互鉴

人类文明在差异发展的过程中形成了多元的取向,人类的进步离不开不同文明间平等的交流、对话、理解、互鉴,以文明交流超越文明隔阂、以文明互鉴超越文明冲突、以文明包容超越文明优越。提高高等教育的国际竞争力,离不开多样化的学术合作和交流机制,如培育一流国际学者团队、创建高端国际学术会议、参与国际高层次学术项目、产出高水平学术成果、促进全球学术信息交流等,并以此汇聚各国智慧力量,助推人类社会文明进步和科技创新。高校在开展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过程中,应努力打破制约知识、科技、人才等创新要素流动的壁垒,聚焦人类发展进程中面临的共同问题,面向可持续发展目标,不断拓宽国际学术交流领域,提升合作层次与质量,创新合作交流方式,共享学术研究成果红利。通过持续增强我国教育的国际影响力,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不断开创我国教育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新局面。

【作者:秦惠民 王名扬,单位:北京外国语大学】

原载2023年第20期《中国高等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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