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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伟志委员:通过立法提升未成年人心理健康问题治理效能

发布时间:2024-03-04 作者:林焕新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北京3月4日讯(记者 林焕新)“随着生活节奏加快、社会竞争、网络与新媒体应用加快推进、家庭结构与功能变化,未成年人的间接与直接环境都发生了深刻变化。”全国政协委员、上海新纪元教育集团董事长、国家督学陈伟志认为,现阶段应高度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状况。

陈伟志表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问题是多种因素综合影响的结果,需要政府、家庭、学校、医院、社会等多方合作共治。目前,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工作还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对已有政策执行不力、工作闭环未形成、缺乏合力等顽疾。

为此,陈伟志建议,通过立法提升未成年人心理健康问题治理效能,提升促进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的系统性与可操作性。

一是坚持科学理念。贯彻“健康第一、儿童友好”的理念,把未成年人心理健康问题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促进未成年人得到全社会优先保护。

二是明确各方职责。厘清不同主体的责任,探索“家庭责任、学校责任、国家支持、社会协同”四位一体的法律保障,形成各部门协同联动的格局。比如:教育部门要以身心健康为突破点强化“五育”并举,做好校园欺凌预防;宣传部门要加强科普宣传,转变全社会对心理疾病的病耻感和污名化态度;网信部门要清朗网络空间,做好网络欺凌预防,网络沉迷防治;卫健部门要加强儿童精神卫生队伍建设,提高对患病未成年人的门诊与住院治疗服务能力;司法部门要对侵害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的主体和个人建立司法档案跟踪制度等。

三是形成工作闭环。坚持线上和线下相结合,发挥人工智能、数字化技术的优势,在遵守伦理和专业规范的前提下,通过细化程序和流程,形成“教育、预防、发现、评估、转介、休学、治疗、康复、复学”工作闭环,全方位、全过程促进未成年人心理健康。

四是落实法律责任。比如:对于家庭暴力、校园霸凌和虐待未成年人等行为,家长或监护人、责任人员必须承担相关责任,根据行为程度和危害结果,由法院等相关主管部门给予相应等级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判决。对学校、其他机构等各方面的相关法律责任也需进一步明确,形成科学、可操作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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