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服饰有漫长的发展史。这些精美服饰的制作以农业生产为基础,且各式各样的服饰背后蕴含着丰富的礼仪文化,正是二者的融合创造出了灿烂的中华服饰文化。
中国服饰的起源
《左传·曹刿论战》中有“衣食所安,弗敢专也”的论述,这句话涉及人生活的两大需求:衣服用以蔽体,食物用以果腹。衣服和食物是安身的前提,衣食无虞,才有所安。
衣服原材料的来源与人类食物的来源一样,不外乎两大类:动物、植物。动物的皮毛、植物纤维和昆虫吐的丝构成了人类衣物的基本原材料。将原材料制成可以穿戴的衣物,离不开相应的缝纫工具。20世纪30年代,考古人员在山顶洞人的遗址中发现了一枚骨针。骨针长82毫米,粗处直径3.3毫米,针身略弯,形圆润而质细滑,针前端尖而锐,尾端直径3.1毫米处有小孔针眼。要制作这样的骨针,需要经过选骨、切骨、刮骨、打磨成形、抛光和钻挖针眼的复杂程序。在当时的条件下,制作这样一根骨针必然耗时良久,过程极为不易。但在无金属材料的情况下,以骨制针,已是最佳选择。这说明,至迟到山顶洞人时期,中国先民已经可以缝制简单的衣物以蔽体保暖了。
在距今6000年左右的仰韶文化遗址中,考古人员又发现了陶纺轮、骨锥、骨针等工具,可见人类缝纫技术的发展。更有意思的是,同时出土的彩陶上绘有舞蹈人像,图像表明当时已有系统的植物纤维纺织、缝纫等技术。在浙江河姆渡遗址,则出土了陶、石、木等材料制作的凸形、算珠形、工字形、圆饼形、梯形等形状的各式各样的纺轮,还有骨梭、骨针、木纬刀、木织轴、骨机刀等原始的纺织工具,学者根据其复原,推断出河姆渡人已发明了踞织机。这些证据都充分表明先民对植物纤维的加工,有了长足的进步。
而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柳湾遗址出土的彩陶靴和甘肃玉门出土的足穿翘头靴的彩陶俑,进一步表明,在新石器时期,先民的服饰制作工艺已较为成熟,并实现普及。
在中国,用原始技艺和天然植物纤维制作衣服有很长的历史。从人类学的考察看,就在几十年前,云南的独龙族、怒族、傈僳族、哈尼族,海南五指山的黎族,以及台湾的阿美族等都还在用箭毒木等大树纤维制作树皮衣。这种树皮衣的制作通常分以下几个步骤:一要选树,一般是用箭毒木、赤榕、楮木等;二要剥皮,先以木棒捶打,使树皮与树干分离,然后进行割剥;三要浸泡,这样做的目的是去除树汁,使树木纤维柔软,并达到漂白的效果;四要捶打,仅保留木纤维,并使纤维松软、韧实;五要缝纫,根据需求缝制成上衣、下裳、被褥、背包等。这种“绩树皮以为布”的做法,源自越人,历史久远。《史记·越王勾践世家》记载,“越王勾践,其先禹之苗裔,而夏后帝少康之庶子也。封于会稽,以奉守禹之祀。文身断发,披草莱而邑焉”。古文献中记载了很多树皮所制服饰的名称,如“楮冠”“纳布”“ 谷布衣”等。树皮布无须纺、织,用树的天然纤维即可制成衣服。北宋《太平御览》中载,“缉木皮为布,甚细白,幅阔三尺二寸”,可见其传承不辍。
麻也是古人制作服饰的重要植物纤维来源。在神话中,麻被认为是炎帝最先发现的,其后,就有了家家养牛、户户织麻的风气。在古代,寻常百姓常以廉价的麻布为衣,后来,“布衣”便成了百姓的代称。麻布又称夏布,如今陕西岐山坪村、四川隆昌和重庆荣昌的夏布,仍是特色产品,享誉中外。
蚕丝的使用对于中国古代服饰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蚕丝的起源尚无定论。不过,从目前的考古证据看,中国人养蚕的历史是非常悠久的。河姆渡遗址出土了四对盅形牙雕,上面刻画了蚕纹,同时,该遗址还有蛾形器出土。此外,在属于新石器时代的山西夏县西阴遗址中,也出土了半个蚕茧实物。这些考古证据充分表明,中国先民的服饰制作已从以粗纤维、粗制皮毛等为代表的初级阶段,发展到以蚕丝为原材料的高级阶段了。此后,山西芮城西王村出土的蛹形装饰、河北正定南杨庄出土的陶质蚕蛹、甘肃临洮冯家坪齐家文化中出土的带有人面蚕形纹的双联陶壶和江苏梅堰出土的蚕纹黑陶,以及各种玉蛹、玉蚕、青铜蚕纹、蛾纹等与蚕相关的考古证据表明,桑蚕已在古代中国的许多地方普及开来。蚕丝的普遍使用造就了蜀绣、湘绣、苏绣、粤绣,以及壮锦、土家织锦、苗绣等各具特色的纺织工艺,并形成了许多中华传统服饰文化的艺术结晶。
中国服饰的生产及影响
种植桑麻、制作服饰是古代中国人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从甲骨文中可知,“桑”已成为普遍的园栽之树;“麻”字则见于西周金文。《诗经·齐风·南山》 曰:“葛屦五两,冠緌双止。……艺麻如之何?衡从其亩。” 其中,屦是指以麻、葛等制成的鞋,緌是指丝绳所制帽带,艺麻则是指种植麻。《庄子·让王》中孔子问颜回:“家贫居卑,胡不仕乎?”颜回对曰:“不愿仕。回有郭外之田五十亩,足以给飦粥;郭内之田十亩,足以为丝麻;鼓琴足以自娱,所学夫子之道者足以自乐也。回不愿仕。”从这段话中可见,早在春秋之际,即便是贫如颜回者,满足一家人制衣的需求,也需十亩田专种桑麻。到唐宋时期,孟浩然的《过故人庄》“故人具鸡黍,邀我至田家。绿树村边合,青山郭外斜。开轩面场圃,把酒话桑麻。待到重阳日,还来就菊花”,辛弃疾的《鹧鸪天·游鹅湖醉书酒家壁》“闲意态,细生涯,牛栏西畔有桑麻,青裙缟袂谁家女,去趁蚕生看外家”,都将桑麻作为日常生活里的重要意象写进了诗词中。
桑麻之事也是国家大事。春秋时,《管子·牧民》中载,“藏于不竭之府者,养桑麻、育六畜也”。西汉,朝廷鼓励蚕桑生产,陕西石泉县出土的西汉鎏金铜蚕,是西汉时皇帝褒奖蚕桑生产的御赐品。昭明太子的《文选》中收录了西晋文学家潘岳的《西征赋》,文中有“黄壤千里,沃野弥望,华实纷敷,桑麻条畅”之语。这些都是种植桑麻与国家发展相关的证据。
中国服饰体现的礼仪文化
在中国古代,服饰规格是礼仪文化的重要体现。其中,丝织品是制作与礼制品秩相关的服饰的重要材料。丝织品具有轻柔、典雅、高贵、富丽等特有属性,是一种较为贵重的衣着材料。而《吕氏春秋·仲春纪》中载,“墨子见染素丝者而叹曰:‘染于苍则苍,染于黄则黄,所以入者变,其色亦变,五入而以为五色矣。’”可见,早在战国时期,素丝的染织已经相当发达。这些都为丝绸成为礼仪服饰重要原材料奠定了基础。《吕氏春秋·季春纪》中记载了季春“天子乃荐鞠衣于先帝”之礼。这充分表明丝绸已成为礼仪文化的物质形象载体。礼制服饰的最高点是帝王的服饰。按照《周礼·春官·司服》记载,早在周代就已有“司服”这一官职“掌王之吉凶衣服”,也就是说有专人负责掌管周天子用于祭祀的礼服。天子所服的“玄衣纁裳”可谓礼乐文化在服饰中的极致体现。
历朝历代,朝廷都会明典规定不同官阶品秩对应的衣帽服饰。以清朝为例,清朝官场等级制度井然森严,其依前明旧有标准,制定了九品十八级的官制品秩制度,也对应制定了严格的官服制度。从一品大员到从九品芝麻官,都有与等级配套的服饰,且在外观上有显著区分,主要包括衣锦的品质、数量、颜色、制式等。
清代的官服又分为朝服、吉服、行服、常服等。其中,朝服属于礼服,是重大典礼、重大祭祀等场合着装的服饰,其着装的场合相对较少。吉服则是一般礼仪场合穿戴的服饰,是仅次于朝服的礼服。而常服是官员们日常办公时的穿戴。
清朝官制设置严谨、细密,文官、武将均为九品十八级。官员服饰区分品秩高低最明显的是其胸前的补服图案,即俗称的补子。文官系列补服上皆以禽类为标志:一品文官仙鹤补服,二品文官锦鸡补服,三品文官孔雀补服,四品文官鸳鸯补服,五品文官白鹇补服,六品文官鹭鸶补服,七品文官鸂鶒补服,八品文官鹌鹑补服,九品文官蓝雀补服。武官系列则以兽类为标志:一品武职麒麟补服,二品武职狮子补服,三品武职豹补服,四品武职虎补服,五品武职熊罴补服,六品武职彪补服,七、八品武职犀牛补服,九品武官海马补服。
按照礼制,所有官服皆由朝廷统一制作。故而,历朝都有朝廷制作官服的专署。尤其是皇家的衣物、饰品等,更是由朝廷专门的机构制作。譬如明朝,便由织造所制作。而官府经营的丝织染业有相当大的规模,负责督管此业的职官亦称织造。明朝专门规定,朝廷织物的采购、置办、纺织、印染、刺绣、缝制等一律直接以内官监督官局织造,此类内官称织造太监。仅在江南,明朝就设立了南京、苏州、杭州三处织造局,用以供给宫廷所用的丝织品。这三处织造局都由提督织造太监主管。清袭明旧。顺治五年(1648年)曾一度将原由内务府太监管理的织造,改由户部派员管理。但至顺治十三年(1656年),这项事务仍归由内十三衙门即宦官机构管理,到康熙、雍正二朝,仍由内务府派官久任。
明代织造按经营管理体制,又可分为朝廷官局和地方官局。朝廷官局包括:设在南京的内织染局,又名南局,隶属工部,负责制造进宫的各色绢布;设在北京的外织染局,又称北局,即工部织染所,以染练绢布为主;另在南京设有神帛堂(隶属司礼监)和留京供应机房,前者专司神帛织造,后者则备不时之织造。地方官局分设在浙江、南直隶等八省,总共二十二处织染局,各地方织染局每年造段匹(包括纻丝、罗、绢等)的原料,均为本府州民间交纳的税丝;经费则多出自里、甲丁田的税银。明代官局织造虽遍及各省,但其重心仍在江南地区。
织造的丝绸种类繁多。诸如纺、绉、绸、缎、锦、帛、绢、纱、绫、罗、绡、绨、绒等,其中有不少堪称是精美艺术品,如云锦、织金锦、缂丝等。蚕丝用于礼制服饰后,极大推进了中国丝绸纺织、刺绣等工艺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奠定了中国作为世界丝绸大国的地位。
中国服饰发展,经历了从粗葛、麻等纤维和野兽皮毛,到精美、轻软、华贵的丝绸的历程。在这一发展历程中,古代中国人不仅满足了御寒、遮羞的初级需求,也创造了与礼仪文化相适应的丰富多彩的中华服饰文化。
(作者系西南大学教授)
责任编辑:单笑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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