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厦门市围绕优质普惠的发展目标,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民办并举”原则,不断深化学前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破解制约学前教育发展的瓶颈问题,率先在全省全市域通过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国家督导评估。全市现有816所幼儿园,在园幼儿16.4万,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67%,普惠率97%。
一、强化组织领导,助推学前教育“高配置”
党建引领,完善组织建设。全市共有幼儿园党支部206个、联合党支部35个,推行公办带民办建立“兼合式”党组织29个,为没有党员的民办园配备党建指导员,全面落实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打造幼儿园党建品牌,发挥党建品牌辐射和带动作用。
科学谋划,明确发展方向。市委、市政府全面加强对学前教育事业的领导,坚持“以一张蓝图为引领,以长远规划为抓手,以近期规划为突破”,科学制定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印发《厦门市“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方案》等文件,为学前教育发展明确前进方向。
部门协同,形成推进合力。建立一套体系:健全教育督导机构设置,设立市教育局教育督导处、市督评中心,区级比照市级做法成立区督评中心,形成全市统一、上下联动、职责清晰的督导工作体系。召开一次大会:每年度召开全市教育督导委员会工作会议,协同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工作。组建一套班子:市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指导各区组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党委和政府牵头、各部门密切协作的良好机制,全面推进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建强一支队伍:组织责任督学培训和骨干督学培训,开展课题研究和案例评选。
二、实行多元化办学,推动学前教育“稳保障”
强化政府主导。加快公办园建设速度,到2035年,建设不少于480所幼儿园,新增学位不少于14.55万个。其中,“十四五”期间建设156个幼儿园项目,新增5.6万个学位,新增学位数达历史高峰。开展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已经移交回购办成公办园15所、签订普惠协议27所、引入周边园覆盖21所,进一步促进学前教育优质良性发展。
鼓励普惠发展。多渠道拓宽公办教育资源,鼓励支持街道、村集体、高校、国企集团等各类公办主体参与举办公办性质幼儿园。2017年起各区陆续成立教育集团或公司,坚持需求导向,凸显公益属性,着力解决入园难、入园贵、城区挤、农村弱的问题,突破单个幼儿园办园“单打独斗”的局面,呈现普惠资源增长快、发展活力足、办学效益高的良好态势。
加强乡村办学点建设。印发《厦门市乡村学前教育办学点建设方案》和《厦门市乡村学前教育办学点评估标准》,每年组织市级评估。目前已完成认定三批共58所“厦门市乡村学前教育标准化办学点”,2025年全市学前教育办学点将实现100%达标,满足乡村适龄幼儿在家门口接受高质量学前教育的需求。
三、加大经费保障,助力学前教育“高投入”
提高财政投入。实行统一生均定额标准,全市公办和集体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每生每年不低于600元。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从2017年的12.69亿元逐步提高到2023年的26.9亿元。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比例从2017年的9.4%逐步提高到2023年的10.9%。
加大民办园补助。补助标准全省最高,每园每月分别为:一级600元、二级400元、三级300元、合格级200元,每年发放12个月。2024年全市财政补助资金对普惠性幼儿园补助投入达5.25亿元,比2018年增长104%。对于新开办普惠园,每个班给予10万元补助。
实施百校焕新。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指导开展全市“老破险”学校(含幼儿园)实施更新改造。第一批“百校焕新”项目共涉及57所学校120个项目,总投资21490万元,已全部实施完成,有效提高老旧幼儿园低效空间利用率,进一步提高城区幼儿园生均活动面积。
四、优化教师队伍,推动学前教育“强师资”
加大招聘力度。近年来,不断加大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力度。2022—2024年全市公办幼儿园招聘编内教师722人,进一步优化幼儿园教师结构。
提高教师待遇。出台教育人才引进政策,提高人才福利待遇,吸引更多高层次教育人才投入学前教育事业。2019年起对全市执行中小学幼儿园绩效工资制度的教育事业单位,按年人均2万元标准核增本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
健全培养机制。创新幼儿园教师培训模式,支持师范院校与示范性幼儿园协同建立幼儿教师培养培训基地,采取集中培训与跟岗培训相结合的模式,提升幼儿教师专业水平和科学保教能力。积极助推中等职业学校与省内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联办学前教育、幼儿保育专业,每年在厦门招生300余人。健全普惠性民办园教师定期培训和全员轮训制度,做到与公办性质幼儿园教师同系列、同机会、同要求。
五、提升保教质量,实现学前教育“高水平”
构建科学保教质量监控体系。出台《幼儿园保教质量监控指导手册》,构建覆盖各类幼儿园的园、区、市三级保教质量监控体系,形成“幼儿园自我监测自我反思自我调整自我发展—区教研员抽样监控—市专家指导评估”的过程性评价范式,促使评价、指导、改进有机结合,保教质量监控由“他评”走向“自评”,实现监控常态化。
深化学前教育改革实验。推进教育部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提升实验区、省级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实验区、省级幼小衔接实验区工作。引入福建幼高专、泉州幼高专等高校共建附属幼儿园,逐步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捆绑评价、合作共赢”优质均衡发展模式。遴选三批77所市级学前教育改革实验幼儿园,开展保教质量监控体系研究、融合教育实验研究等,初步形成幼小科学衔接机制。
建设紧密型教育共同体。将乡村学前教育办学点、农村园、民办园纳入跨区域帮扶结对行动,各级示范性幼儿园提供跟岗、观摩研讨、培训等学习机会。目前,全市幼儿园已建立206个紧密型教育共同体,学前教育城乡帮扶(乡村学前教育办学点结对)实现全覆盖。
六、强化教育督导,助推学前教育“深内涵”
开展对区政府考核。建立“市对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年度督导评估”制度,出台《对区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办法》,将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工作重难点,如幼儿园公办率和普惠率、幼儿师生比等纳入对区级政府考核指标,将年度教育可分配金额的40%作为竞争性奖金,按教育工作绩效考核排名下拨给各行政区,有效推动各区创建工作积极性。
开展常态化督导。出台《厦门市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实施方案》,开展责任督学常态化督导,形成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一区一品一特色”,如湖里区强化民办幼儿园教育督导,提升民办园办园行为,形成“三三联动”督导品牌;海沧区精准开展幼儿园挂牌督导,形成“标准化”督导品牌。
开展幼儿园专项督导。每年组织市级督导组对全市幼儿园开展规范办园行为督导评估,评估内容涵盖办园条件、保教质量、师德师风、内部管理、党建工作等方面,通过发布评估报告、提出问题清单,督促学校落实问题整改,促进幼儿园办园水平全面提升。修订《厦门市民办幼儿园评估管理办法》,对民办园办园资质、财政分级补助等级实行动态管理,形成民办园“逐年审核、动态评估、能上能下”机制,有效监督民办园提高办园水平。
(陈珍 作者系中共厦门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厦门市教育局局长)
《人民教育》2025年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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