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检索页>当前

河北: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

发布时间:2025-09-01 作者:周洪松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周洪松)日前,河北省发改委和省教育厅联合发文,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行为,明确提出,所有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事先以书面形式告知学生家长,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

河北明确,服务性收费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完成正常教学任务外,为在校学生提供由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选择的服务而收取的费用;代收费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为方便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在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的前提下,为提供服务的单位代收代付的费用。服务性收费项目包括补办证卡工本费、伙食费、课后服务费、校车费4项;代收费项目包括伙食费、课后服务费2项。

河北规定,所有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事先以书面形式告知学生家长,并经家长书面同意后实施。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学校和教师在收费过程中必须据实结算,不得牟利,不得侵害学生利益,严禁收取任何形式的回扣。

河北要求,各级教育、发展改革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政策落实到位。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由省统一制定,实行项目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不得向学生或学生家长收取。未经授权,各地不得以任何名义擅自增设收费项目。学校必须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将收费项目名称、收费标准、服务内容、优惠减免措施、监督电话等内容,通过招生简章、学校网站、公示栏等渠道主动向社会公开,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收取、统一管理和核算,不得与学费合并收取,支出必须单独核算。服务性收费收入由学校按规定列支,代收费收入必须全额转交服务单位,不得计入学校收入。严禁将相关费用挪作他用,严禁设立“小金库”,严禁截留、挤占、挪用资金。

0 0 0 0
分享到:

相关阅读

最新发布
热门标签
点击排行
热点推荐

工信部备案号:京ICP备05071141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170024

中国教育报刊社主办 中国教育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Copyright@2000-2022 www.jyb.cn All Rights Reserved.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58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