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创新驱动发展背景下,创新人才早期培养成为教育改革的重要议题。现实中,部分地方和学校将创新人才早期培养简单理解为早期选拔,并以学业成绩、竞赛表现等作为主要依据,不仅打乱学生成长节律,也容易加剧教育焦虑,影响教育公平。因此,有必要以“节奏”为分析主线,系统审视选拔前移倾向的不良影响,提出优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的基本思路,推动创新人才早期培养质量与教育公平的协同提升。
创新人才早期培养应尊重阶段性逻辑及学段边界
创新人才早期培养不宜简单理解为越早选拔越好,而应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形成分阶段推进的培养安排。
(一)创新素养的发展具有长期性与可塑性
从个体发展规律看,创新素养并非能够在早期阶段稳定识别的固定特质,而是在长期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并不断发展的综合表现。个体创新能力的发展存在波动性与阶段性,其早期表现不具备稳定预测意义。同时,创新素养的发展不仅依赖认知发展,还与个体动机、人格特质和环境支持密切相关,创新人才也并非“高分学生”的简单对应。此外,创新素养具有较强的可塑性,教育环境、课程结构、成长支持都会对其产生影响。
(二)基础教育不同学段承担不同培养功能
从教育体系结构看,基础教育不同学段在创新人才早期培养中承担着不同任务。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正处于兴趣形成、经验拓展和认知深化的重要时期,主要任务在于拓展学生知识视野、激发好奇心和探究欲,促进创新素养的普遍发展。进入高中阶段后,学生兴趣方向、能力结构和发展潜质逐步分化,教育呈现出更加明显的分类培养特点。在此基础上,对具有创新潜质学生开展更加有针对性的培养支持,既符合学生成长规律,也有利于创新人才进一步发展。
(三)国家政策明确分阶段培养节奏与选拔边界
从制度层面看,国家对创新人才早期培养已经形成较为清晰的阶段性安排。《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则提出:着力加强创新能力培养,面向中小学生实施科学素养培育“沃土计划”,面向具有创新潜质的高中学生实施“脱颖计划”等。一系列制度安排明确了创新人才早期培养的基本节奏。教育部“阳光招生”系列政策坚持强调对创新人才培养项目的规范。《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年)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要求:严禁任何地方、任何学校未经省级批准,在义务教育阶段以创新人才早期培养项目名义开展特殊招生。这些政策要求表明,国家注重对具有创新潜质的学生进行培养,但始终防范培养活动异化为提前选拔。
创新人才早期培养需要避免选拔前移倾向
一些地方和学校在推进创新人才早期培养的过程中存在不同程度的选拔前移倾向,主要表现在将创新人才培养片面理解为提前筛选,偏离了创新人才早期培养的教育定位。
(一)创新人才被简单理解为学业优势群体
在具体操作中,学业成绩和竞赛排名往往成为创新人才的主要识别依据,创新素养结构中的人文关怀、实践能力等维度被“架空”。更为重要的是,当评价标准过于集中于学业与竞赛时,学校和家庭的教育行动策略也会随之聚焦,围绕少数指标展开训练式培养,进一步强化对创新人才的单一化理解。
(二)过早定向培养阻碍学生可持续发展
创新素养的发展具有长期性,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发展重点也存在明显差异。一些地方探索通过压缩课程进度、提前定向等使“被筛选出来的”学生过早聚焦特定领域,客观上削弱了其知识结构的广度,导致学生创新能力发展的后继乏力。而且,创新人才往往具有“异步发展”特征,他们“高认知能力和高敏感度的结合,会产生不同于常人的内在体验与意识”,[1]更容易出现社会与情感问题,进而影响其整体能力的提升和潜质的实现。
(三)过度强化选拔功能弱化学生内在动机
创新能力的持续发展依赖稳定而持久的内在动机,包括兴趣、毅力、热情等非智力因素。然而,选拔的强化却在事实上消耗着内在动机。从结果上看,选拔容易导致学生为了被选拔出来而学习,而不是探索学习本身。从学习过程上看,一些培养实践呈现出较明显的应试化倾向。但“应试思维对标准答案的强化可能会弱化学生的求异思维和批判性思维,导致其缺少对不确定性知识的包容,进而阻碍创新能力提升”。[2]
(四)选拔前移可能放大资源差异影响
创新人才早期培养机会的获得,往往与学校资源条件、家庭投入能力以及区域发展水平密切相关。部分学校在课程资源、师资力量、科研支持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更容易为学生提供竞赛训练、研究性学习等机会;优势家庭能够通过课外培训、竞赛辅导等方式为孩子提供额外支持。此外,来自城市、特别是教育与科研资源集中地区的学生,更容易接触到高水平学习环境,在选拔中占据优势。长此以往,资源优势进一步转化为选拔优势,不仅可能影响教育公平,还可能降低创新人才选拔与培养的整体效率。
完善创新人才早期培养实施机制
早期培养实践中的选拔前移倾向,是由认知取向、发展节律与资源配置共同作用形成的结构性失衡。因此,需要进一步完善创新人才早期培养的实施机制,更好统筹创新素养培育、潜质发现和成长支持之间的关系。
(一)坚持立德树人导向实施早期培养
创新人才培养首先是育人过程,而不仅是人才筛选过程。部分实践探索中过度强调竞赛成绩和升学表现,学习与“选拔”绑定之后,其“求真”取向逐渐异化为“求成”取向。久而久之,培养目标也可能由“全面发展的人”滑向“可被选拔的人”。进一步看,这种工具化取向还会在育人内容上产生结构性挤压。围绕选拔展开的高强度训练,往往会压缩价值观教育、家国情怀教育以及社会性发展的空间,使学生在情感、责任意识等方面的培育相对不足。因此,创新人才早期培养应回归“以人为本”的价值立场,坚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使创新人才的专业成长与价值塑造相互支撑。
(二)面向创新潜质进行发展性培育
随着创新人才观的不断发展,学界对创新人才的理解更加关注后天培养和成长支持的作用,认为创新人才的培养有赖于适切的教育支持与发展环境。同时,创新素养呈现出多元化特征,不同学生可能在不同阶段、以不同方式表现出不同的创新潜质。因此,在义务教育阶段,应构建开放多样的学习环境,通过探究式学习、项目化学习等方式,为各种创新潜质的激发提供“沃土”。在此基础上,高中阶段再根据学生兴趣方向和发展特点,推动学生创新潜质逐步显性、稳定,进而获得更具针对性的培养支持。
(三)遵循成长节律优化培养安排
创新人才的成长具有内在节律,其是知识积累、经验拓展与思维成熟的长期过程,这一过程具有不可压缩性。教育可以通过改善条件、优化环境来提升培养质量,但不应通过人为压缩发展阶段来改变成长节律。特别是在基础教育阶段,如果过早定向培养,虽然在短期内可能形成能力领先的表象,但是往往以牺牲知识广度、经验积累和发展韧性为代价,长期来看会影响可持续发展。
(四)依托协同机制和制度规范构建培养体系
创新人才早期培养需要在开放资源、协同育人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国家层面的制度设计和规范管理,使创新人才早期培养既有丰富的支持体系,也有明确的实施边界。
一方面,要继续突破学校边界,在更大范围内整合教育、科技、社会资源等,实现“多主体交互激活‘小输入’引发‘大变化’的放大器效应”,[3]“实现家校社科教资源的高效集成,让拔尖创新人才能够得到泛在化的培养”。[4]通过建设更加开放、多元的发展环境,为学生创新素养发展提供持续支持。
另一方面,面对一些创新人才早期培养项目在实践中发生的目标偏移与路径异化现象,需要通过制度建设、以规范管理防止培养活动过早被选拔逻辑所牵引。与此同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项目的实施机制。对试点实验项目,应强化省级统筹和过程监管,明确培养定位、实施方式、评价要求等,推动创新人才早期培养更加注重学生长期发展与创新素养积累。
参考文献
[1]Worrell,F.C.,Subotnik,R. F.,Olszewski-Kubilius,P.,et al.Gifted Students[J].Annual Review of Psychology,2019(70): 551-576.
[2]张晓峰.在基础教育阶段“引爆”学生的创造力[N].中国教育报,2024-05-16(8).
[3][美]约翰·霍兰德. 隐秩序:适应性造就复杂性[M] .周晓牧,韩晖,译. 上海: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2019.5.
[4]张光明,柏雯.浙江宁波:创设“三个一体化”机制 探索创新人才早期培养新模式[J].人民教育,2025(13-14):36-38.
本文系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中央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助项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础教育重要论述的标识性概念与原创性贡献研究”(项目编号:GYB2025002)的研究成果
(牛楠森 作者系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基础教育研究所副研究员)
工信部备案号:京ICP备05071141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170024
中国教育报刊社主办 中国教育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Copyright@2000-2022 www.jyb.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