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教育行业内流传着这样一句话,“除了畜牧局,都在给老师布置任务”。然而,新华社日前的一则报道坐实了畜牧局也在给教师布置任务。据报道,某地畜牧局统计农村牲畜存栏量的任务被分配给了学校,教师要统计农民饲养的猪、羊、牛等情况,填好表格、搜集照片。由于不少农村老人不会使用智能手机,教师只好到农民家里清点牲畜数量。
近年来,一些与教学无关的活动频繁进校园,诸多与教学不相干的任务时不时压到教师头上已经屡见不鲜。为了给中小学教师和学校减负,教育部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台了一系列“减负清单”。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各地也相继出台了举措。
从近期披露的一些信息来看,多地陆续发文给中小学教师减负作出具体规定:长沙规定,不得将面向社会开展的宣传教育、信息采集和调查统计等事项通过学校转嫁给教师;烟台市教育局要求,不得强制或以与考核挂钩等方式要求教师安装与教育教学无关的App、关注平台公众号以及参与点赞投票、问卷调查、网络答题等;青岛市市南区提出,建立教师不合理工作负担清理机制……
各类“减负清单”出台了不少,但中小学教师非教育教学负担过重的现象依然存在。中小学教师减负不到位、不彻底,主要原因之一是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用“减负文件”落实“减负文件”,用“具体规定”执行“具体规定”,结果必然是中小学教师负担不降反增。解决中小学教师负担过重难题,除了出台文件、规定、制度,还要坚持法治思维,用法律维护中小学教师权益,为中小学教师解绑。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明确了教师享有的权利和应该履行的义务。对照这些与教师相关的法律,一一比对教师应当履行的义务,教师并没有统计碘盐食用率、清点牲畜、催缴医保费等义务,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务进校园也没有法律依据。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九条规定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的职责: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和设备;提供必需的图书、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对教师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中的创造性工作给予鼓励和帮助;支持教师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也就是说,相关部门没有随随便便给学校、教师下派无关教育教学事务的权力。
学校是立德树人的主阵地,教师承担着教书育人的职责。让学校安静办学,让教师安心教书,不能成为空话,需要相关部门严肃认真对待。给教师减负,为教师松绑,需要拿起法律武器捍卫教师的权益。
就整体大环境而言,学校及教师处于相对弱势地位,面对杂七杂八的摊派事务,必须衡量是否合理合法。因此,坚持依法治教、依法办学、依法治校显得尤为重要。从这个角度而言,给中小学教师减负,严格落实法律法规比出台减负文件更有效。
(作者单位系甘肃省景泰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中国教师报》2023年10月18日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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