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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处入手,讲好思政课“大”道理

发布时间:2024-03-19 作者:梅 雪 来源:中国教师报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人民大学考察时强调:“思政课的本质是讲道理,要注重方式方法,把道理讲深、讲透、讲活,老师要用心教,学生要用心悟,达到沟通心灵、启智润心、激扬斗志。”如何将“大”道理讲到学生心里,让学生做到知行合一?湖北省秭归县思政教师团队从“小”处入手,改革思政小课堂的教学方式,使“大”道理自然地流入学生的心田。

讲好小故事。小故事贴近生活,真实具体,方便学生理解、分析。比如讲爱劳动,教师可以告诉学生,当我们认真为学校种植园里的柑橘树松土、浇水、施肥,就可以一起收获甜美的橙子;给学生讲三峡清漂志愿者周功虎的故事,将清漂前后江水的变化与水源地保护相结合,学生就能真正感知劳动的伟大。教师用真实的事例、真实的情感、真实的数据讲故事,不夸大、不造假,言之有物,以心交心,才能最大限度拉近与学生的距离,使学生产生情感上的共鸣,从内心深处真正认同书本上的道理。

创设小情境。情境使书本上的概念有了背景,变得更加鲜活、易懂。比如,教师利用影像资料再现车祸的真实情境,激起学生的强烈情感体验,从而让学生更易理解遵守交通规则的重要性;利用角色扮演,再现学生冲突的过程,可以让学生反思自己的行为。思政课中的道理来源于生活,最终服务于生活。从生活中找寻真实的案例,提炼、再现、创设真实的课堂情境,让学生在真实的生活情境中学习、思考、理解生活中的规则,有助于学生将书本知识与生活相链接。

开展小活动。小活动的优势是可以因地制宜,结合课堂上要讲的“道理”随时开展,学生的参与性强,对道理的体验与认知也就更强,通过活动达到不讲而明理的效果。比如秭归二中每年都会开展“模拟法庭”活动,由学生分别扮演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公诉人、辩护人、被告人、法警等不同的法庭角色,模拟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法庭陈述、当庭宣判等庭审环节,让学生对庭审有更直观的认识,在庭审活动中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提高法律素养和思辨能力,不断加深对法律的认知和敬畏。秭归各初中也会在课堂上开展主题辩论赛,让辩论倒逼学生深入思考,促进学生自主探究学习,让道理在辩论中越辩越明。

树立小榜样。小榜样是指学生可以接触到的身边的优秀人才。小榜样一方面更能让学生了解、信服,易于学习,另一方面可以让学生认识到平凡的人也可以有闪光点和正能量,激发学生向上向善的积极性。比如秭归县开展了“屈乡好少年”“屈乡好教师”“秭归好人”等评选活动,教师可以将这些榜样人物的事例引入课堂,引起学生的共鸣,用榜样的示范力量将思政课中的“大”道理变得更有感染力,同时引导学生客观辩证地看待和评价榜样身上的优点和缺点,增强学生明辨是非的能力,让学生自然萌生“我也能做榜样”的信念,建构正确的价值观。

注重小衔接。教师要注重学段之间前后目标的衔接,根据目标审慎选择与之相匹配的教学内容,即使选用相同的素材,在引导思考时,问题层次的设计也应该与学段目标相匹配——小学阶段重启蒙道德情感,初中阶段重打牢思想基础,高中阶段重提升政治素养。比如,选用屈原这一素材讲爱国这个主题,小学课堂可以从照面井入手讲屈原为了国家的强大努力学习的故事,让学生感知“个人”与“国家”之间的关系,注重萌发爱国的情感;初中可以从学生唱、颂《橘颂》入手,引导学生学习屈原的作品,感受并尝试理解“受命不迁,生南国兮”中饱含的爱国情;高中阶段结合《屈原列传》的学习,引发学生对人生和社会的深入思考,进而加深对家与国的认识,激发学生的报国志;到了大学阶段,可以与学生探讨剖析屈原跳江赴死背后的深层意义,升华爱国情感。

让抽象的道理变得具体、接地气,让学生将“讲”道理内化为行动上的自觉,思政课教师不仅要改变教学方式,让思政课堂活起来,还要根据学生的学情合理制定目标,注重素材选用的层次性和阶梯性,做好前后知识和内容的衔接,螺旋上升,做好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的大贯通,真正将道理讲深、讲透、讲活。

(作者单位系湖北省秭归县教育局)

《中国教师报》2024年03月20日第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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