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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护学岗”执勤不宜硬性要求

发布时间:2023-05-16 作者:闫锁田 来源:中国教育报

据封面新闻报道,近日,一则四川乐山井研县“某学校要求家长轮流站岗执勤”的投诉信息在网络上传播,引发热议。井研县教育局回应,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从2019年开始设立“护学岗”,学校要求家长轮流站岗执勤的情况属实。如果家长确实有事情耽搁,可以及时跟学校进行沟通调整。

四川乐山井研县中小学为加强“护学岗”引入家长力量,既是对《四川省加快推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等制度的落实,也有助于破解警力不足等难题。但需要厘清的问题是,“护学岗”的责任主体是公安部门和学校,家长参与“护学岗”只是辅助其开展工作,必须要坚持志愿优先的原则,不宜作硬性规定。为了提高“护学岗”的管理水平和效益,公安、学校和家庭各方要携手共进、同向发力。

前移“护学岗”管理关口是基础。设在学校门口的“护学岗”可以排除特殊时段、特殊地域的安全隐患,但一些极端涉校案件的发生仍有存在。因此,公安、社区、学校等相关部门要将管理关口前移,推行社会治安网格化管理机制,及时排查重点人群,化解社会矛盾,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特别是边远山区和一些偏僻区域要加强治安巡逻,从源头上降低各种安全风险。公安部门要选派政治素养高、业务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的民警和交警担任“护学岗”执勤任务,并强化日常督查。城建、交通部门也要把学校交通安全问题纳入城市规划和治理,保障学生出行安全。

学校强化措施落实是保障。学校是师生学习生活的主阵地,要在“护学岗”运行的过程中聚焦关键环节,加强对教职员工的培训管理。通过开展突发事件处置演练及技能业务培训,让“护学岗”人员掌握预防和处置暴力犯罪的技巧,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不断提升校园安全的综合治理能力。学生数量多、校园周边交通压力较大的学校,可视情况灵活实行错时错峰上下学,疏解校园周边交通压力。对于“护学岗”力量不足的情况,有条件的学校可以购买社会服务,补齐“护学岗”力量薄弱的短板。

社会各方支持是必要补充。发挥“护学岗”的社会效益,离不开各方的支持配合。家长是学生的监护人,也是家校合作的一支主要力量。如果家长有参与“护学岗”的意愿,可以在学校、家委会的组织协调下,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指导参与临时性校园门口护卫,为师生安全出行助一臂之力。与此同时,教育行政部门要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加维护校园安全工作,推动建立由民警牵头,保安、社会志愿者等参与的平安守护小组,不断壮大落实群防群治力量,创造“安全、有序、畅通、文明”的校园周边环境。

(作者系甘肃省天水市教育局干部)

《中国教育报》2023年05月16日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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