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颁布施行,对校外培训行政处罚立规定则,标志着校外培训治理法治化迈出重要一步,是深入扎实推进依法治教的重要成果,有利于优化校外培训的生态,保障校外培训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必须坚持法治思维、通过法治手段进行综合治理,从而保障“双减”工作长治、常态、长效。
一是着力深化执法理念。校外培训执法是新领域新事物,也是贯彻落实“双减”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在突出强调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今天,在法律的框架内开展校外培训执法工作尤为重要。要坚持依法规范校外培训行为,对于合法合规的机构,要加以扶持,使其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对于违法违规校外培训行为,要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形成警示震慑。
二是着力提高执法能力。执法人员要不断提高思想认识水平,通过多种方式努力提高执法专业素养。开展执法前,要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包括实体法,如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法、广告法等,也包括程序法,如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以及《处罚办法》等,尤其要将各项程序规定内化于心,着力提升校外培训执法专业化水平。
三是着力规范执法行为。要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执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加强执法装备建设,完善执法文书,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严格落实法制审核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
(作者系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处处长)
《中国教育报》2023年12月02日第3版
工信部备案号:京ICP备05071141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170024
中国教育报刊社主办 中国教育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Copyright@2000-2022 www.jyb.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