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9月26日讯(记者 魏海政)今天,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围绕山东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刚刚表决通过的《山东省特殊教育条例》有关内容及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政策解读。《条例》是全国首部省级特殊教育地方性法规,通过地方立法为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标志着山东省在推进特殊教育依法治教,保障特殊教育需要儿童、青少年平等受教育权方面迈出关键一步。
《条例》系统构建了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从普通教育到职业教育的完整特殊教育体系,明确了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职责,强化资源保障与监督机制,着力推动特殊教育普惠优质发展。其中,突出“融合教育”理念,明确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送教上门为补充的安置机制,强调对特殊教育需要学生进行科学评估和合理安置。在教师队伍建设方面,提出加强特殊教育师资培养、落实特殊教育教师津贴、实行职称评审单列政策等多项举措,全面提升教师专业能力和待遇保障。
《条例》还注重多部门协同与全社会参与,明确教育、卫健、民政、残联等多方责任,鼓励社会力量通过举办机构、捐资助学等方式支持特殊教育发展。同时,强化经费保障,设立特殊教育专项补助,明确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并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与现代科技应用。
《中国教育报》2025年09月27日 第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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