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对当前高校与企业合作的层次和效能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新要求。
然而,尽管近年来校企合作在政策推动下取得了许多积极进展,但距离党和国家所期许的深度融合、协同高效、价值共创状态仍有一定差距。直面这些“成长的烦恼”与深层症结,是推动校企合作迈向更高质量发展的必经之路。
拆墙破壁:
校企合作面临哪些现实梗阻
合作形态:项目驱动有余,战略协同不足。当前,部分校企合作仍以短期项目合作为主,缺乏基于共同愿景的长期战略伙伴关系。“一事一议”“一项目一合作”的模式难以沉淀为制度化的合作机制。同时,现有合作平台“物理聚合”多、“化学融合”少。具体表现为,各高校的各类产业学院、研究院、联合实验室等平台数量众多,但部分存在空壳化、形式化问题,未能真正实现组织边界的渗透与融合,资源共享、人员互聘、利益共享等深度融合机制有待建立。
动力机制:依赖外在推力,缺乏内生引力。当前,一些校企合作项目缺乏解决核心问题、追求共赢的内在动力。高校与企业在价值追求、行为逻辑、时间观念、风险偏好等方面存在天然差异,若缺乏长期磨合、有效沟通和制度化的信任保障,容易导致合作过程中的摩擦和隔阂。因此,建立“容错试错”的合作文化至关重要,但现实困境是校企双方常常陷入“畏险避责”的惯性。
要素流动:制度壁垒明显,循环体系不畅。一方面,人员双向流动的“旋转门”机制尚未真正建立。当前,高校教师到企业兼职、挂职或离岗创业,以及企业高管、技术专家到高校授课、担任导师,仍面临编制、身份、薪酬、考核等方面的制度性障碍,人才要素的顺畅流动受到制约。另一方面,知识产权市场化定价与交易机制仍不成熟。当前,高校职务科技成果转化面临“程序”与“服务”的双重制约:不仅权属、评估、流程、分配等环节程序复杂,更关键的是,技术经理人等市场化服务供给不足、能力薄弱,严重阻碍了知识要素的流动与价值兑现。
追根溯源:
制约合作的深层次瓶颈何在
价值认知与战略目标。当前,少数高校仍将校企合作视为获取经费或满足考核的“副业”,未能将其融入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的核心使命。部分企业则将高校视为解决短期技术难题的“外包商”,缺乏共同投入、长期培育创新能力的战略耐心。而且,学术界与产业界在话语体系、问题视角、评价标准等方面的差异,意味着凝聚深度的战略共识——包括共同的目标、关键的议题和清晰的路径——本身就是一项关键挑战。
评价激励体系。校企深度合作的推进,正面临双向激励机制不完善的关键制约。在高校侧,评价体系对“论文导向”的路径依赖,导致产业贡献在评聘考核中权重偏低,抑制了教师的参与动力。在企业侧,其投入合作的人力、物力与财力,则因贡献难以量化且缺乏有效的政策激励(如研发费用认定、税收优惠覆盖等)与市场回报,而难以获得应有的价值认可。
跨界协同治理体系。一是缺乏高位统筹的协同治理机制。校企合作涉及教育、科技、产业、财税等多部门,一些高校的校企合作政策“碎片化”与“部门化”问题突出,跨部门的政策协调、资源整合与联合监管机制不健全,导致整体政策效能衰减。二是校企合作过程的风险管控与争议解决机制存在短板。面对合作中必然伴随的技术、市场与管理的不确定性,目前缺乏系统性的风险评估、过程监控以及高效的纠纷调解、仲裁与司法保障机制,使得校企合作各方在应对风险与争议时缺乏安全感与稳定预期。
共建共生:
如何构建“1+1>2”创新生态
理念重塑与文化引领:培育合作共生的“思想土壤”。一是要树立“价值共创、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核心理念。引导高校与企业超越零和博弈思维,建立基于长期信任的战略伙伴关系,共同投入、共同管理、共同受益。二是要建立常态化、多层次的“战略对话机制”。搭建高校领导、学科带头人与企业家、行业领军人才的高层对话平台,定期就科技前沿、产业趋势、人才需求、合作模式等进行深度交流,增进理解互信,形成战略共识。
机制创新与制度赋能:畅通要素流动的“生态廊道”。一是深化“以贡献为导向”的评价制度改革。高校评价体系应大幅提升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促进成果转化、深化产教融合等方面的权重。推动校企共同探索设立“科技副总”“产业教授”等荣誉岗位,激励各类人才深度参与校企合作。此外,还应推动将参与高校人才培养、研发合作的贡献,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信用评级及相关政策支持的考量范畴。二是构建“灵活多元、权责清晰”的知识产权管理与运营机制。高校应全面落实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探索“先赋权、后转化”“技术作价入股”“约定比例分成”等多种模式。同时,支持建设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和技术经理人队伍,提供覆盖知识产权创造、评估、交易、保护、金融化的全链条服务。建立高效便捷的知识产权争议解决绿色通道。三是打造“人才双向自由流动”的“旋转门”机制。探索推动高校率先破除编制、身份、社保、档案等制度壁垒,支持教师在保留人事关系的前提下赴企业开展研发、咨询或创业;积极吸引企业高层次人才进入校园担任兼职教授或产业导师,推动双向交流。在此基础上,还应探索设立跨界人才专项计划与基金,为人才流动提供系统性支持。
平台升级与网络构建:锻造协同创新的“共生群落”。一是推动合作平台从“物理空间”向“功能枢纽”升级。高校应重点支持建设一批功能定位明确、市场化运作、实体化运行的高能级合作平台,如国家产教融合创新平台、未来技术学院、行业研究院等,使其成为整合资源、汇聚人才、孵化项目、链接生态的关键节点。二是构建“线上线下融合、多主体参与”的协同创新网络。有关部门应建设国家级校企合作大数据智能服务平台,实现供需信息的精准匹配与智能推送。支持高校和企业牵头组建跨区域、跨行业、跨学科的创新联合体与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形成网络化的联动协同创新格局。三是探索设立“校企合作特区”或“改革试验田”。支持有条件的区域或高校、企业,申请开展综合性改革试点,在人才流动、成果转化、经费使用、税收优惠、治理模式等方面进行突破性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治理优化与生态营造:提供持续发展的“阳光雨露”。一是建立“权威高效、协同联动”的跨部门治理协调机制。可考虑设立更高层级的校企合作协调领导小组,统筹规划、协调政策、督导落实。简化审批流程,优化监管方式,为校企合作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政策环境。二是健全“多元投入、绩效导向”的资源配置体系。有关部门应优化财政投入方式,从以“定额补贴”为主转向“动态奖励”“绩效拨款”“基金引导”相结合,鼓励设立市场化运作的校企合作风险投资基金、成果转化基金。全面落实企业投入基础研究、人才培养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三是完善“专业高效、公平公正”的风险防控与争议解决机制。建立校企合作项目的全过程风险评估与管理体系。鼓励发展第三方评估、调解、仲裁等专业服务,为合作争议提供多元化、低成本、高效率的解决方案。
新时代全面推动校企深度合作,是一场深刻的理念变革、机制创新与生态重塑。必须超越传统线性思维与短期项目导向,以构建“共生型校企创新生态”为引领,系统推进价值共创、机制赋能、平台支撑与治理优化,着力打通思想认知、体制机制、要素流动等方面的堵点卡点。唯有如此,才能推动校企合作从“简单相加”迈向“融合聚变”,为实现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目标,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坚实而持久的战略支撑。
(作者单位:浙江大学国内合作办公室)
《中国教育报》2025年12月10日 第0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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