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27日讯(记者 林焕新)今天,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强化学校教育在推普中的基础作用,并新增网络用语用字规范要求。
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关乎国计民生的基础性事业,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途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作为我国语言文字领域首部专门性法律,自2000年颁布以来,有力推动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推广普及与规范使用,在促进教育、文化、科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等方面也发挥了重要作用。25年来,我国社会语言生活发生深刻变化,语言文字事业取得显著成就,同时也面临一些新情况、新挑战,有必要对现行法律进行修订完善。
修订后的法律共5章32条,主要作了以下四个方面修改:一是加强党的领导,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定文化自信”纳入立法目的。二是健全使用规则,针对语言生活新发展,增加对网络空间用语用字的规范要求,进一步强化学校教育在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方面的基础作用。三是强化保障措施,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语言文字事业纳入相关规划、将语言文字工作经费纳入本级预算。四是完善法律责任,增设“法律责任”专章,对违反法定使用情形的行为设定处罚措施,推动形成部门监管合力。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下一步,教育部、国家语委将采取多种措施加强新修订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全面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水平和质量,为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中国教育报》2025年12月28日 第0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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