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发布的消息,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对2022年以来人民法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适用“家庭教育指导令”的经验做法进行了梳理总结,并面向全国各级法院公开征集案例373个。经专家组多轮评选,共评选出典型案例6个。这些典型案例从不同角度反映了加强家庭教育指导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展示了人民法院贯彻相关法律规定,在司法审判工作中落实“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的生动司法实践。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具有以下亮点:
一是强调家庭教育从“家事”到“国事”的法律地位升级转变。重申家庭教育“国事”属性的重要认知,展现人民法院在司法裁判过程中积极履职、整合社会资源、认真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相关做法。二是强调婚姻状态和家庭结构变化不能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典型案例对于离婚纠纷、离异后探望权纠纷中发现的家庭教育问题进行系统梳理和总结,旨在向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明确,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家庭教育主体责任不因婚姻状态和家庭结构的变化而有所区分或弱化。三是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与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履职不当之间普遍关联性的警醒提示。不少案例显示,客观上存在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与家庭教育不当高度相关的问题。追溯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成长经历,存在家庭教育缺位、失当或者其他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因素。四是重申拒绝暴力是家庭教育的底线。成长在习惯于通过暴力方式解决问题和争议的家庭环境中的个体,容易形成“实施暴力或被暴力对待”的关系模式。因此对于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侵害未成年子女的暴力行为应坚决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五是重视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支持体系的通力合作和资源整合。家庭教育促进法强调应当整合国家、学校、社会等各方面优势资源,为家庭提供支持和协助。此次案例发布,对各地在家庭教育指导实践中的典型做法进行了梳理,具有很强的引领意义和示范价值。(萧嘉)
《中国教育报》2026年01月11日 第0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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