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岸区充分利用区域名校、高校、品牌教育等优质资源,结合地域特征和学段发展特点,构建“名校+”紧密型、“地域(主题)+”联盟型、“高校+”贯通型、幼教片区集群、联盟型融合特殊教育、联盟型职业教育集团等,实现区域基础教育阶段学校集团化办学全覆盖。
提升管理效能,激发办学活力
完善教育集团内部治理体系。指导各集团建立完善符合法律规定、体现自身特色的集团章程和制度体系,依章依规完善内部治理体系。紧密型教育集团成立集团党委,全面领导集团化办学工作,统筹各成员校人、财、物和教育教学管理,推动内部管理运行机制一体化,实现优质校带动成员校全面发展;贯通型教育集团坚持各主体权责利一致性原则,加强与高校的资源整合、项目助力、研究支撑、师训联动,优化教育开放、合作,促进多元优质教育资源集约利用;联盟型教育集团制定联盟要约,明确成员校间的契约规范、权力让渡,建立集团议事规则和现代治理体系。组建联盟型教育集团理事会,探索轮值理事长制度,执行理事会决定,轮流办好集团发展年度教研、科研、培训等活动。集团内部治理体系的完善使各成员校成为一个整体,形成办学合力,产生“1+1>2”的效果。
为集团化办学放权赋能。实行集团内绩效“总量包干、校际统筹、自主分配”,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加强教育集团用人自主权,干部、教师“集团管学校用”。赋予集团总校在成员校间动态调整编制权,教师职称评定、岗位竞聘、互派交流、跟岗轮岗、挂职锻炼等纳入集团统筹安排。落实集团推荐总校副校级、成员校校级领导的建议权,集团总校长具有校级干部任免提名权和中层干部任免权。教育集团办学主体地位有效落实,集团学校办学活力进一步释放。
加大集团化办学经费支持。在不降低现有经费保障的基础上,根据不同集团类型、集团规模、高质量发展绩效等安排专项经费保障集团运行,并对教育集团特需发展项目给予经费支持。紧密型教育集团每年不低于10万元/校点;联盟型教育集团每年不低于10万元/集团;贯通型教育集团遵照学校与高校签订协议内容,每年按1:1标准匹配专项经费,特需项目经费根据申请审批拨付,用于支持集团设施场地、课程资源共建共享和特色学校发展等项目,提升了集团办学支撑保障能力。集团主要领导绩效工资由教育部门根据校长职级、工作量、考核结果等,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单列管理。对集团发展有杰出贡献的少数个人进行奖励,实行经费单列管理,充分激发广大校长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整合优质资源,集聚办学合力
统筹集团优质师资,提高人力资源使用效益。从集团内各校遴选优秀干部、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成立集团学术委员会,建立教育集团专家工作室、集团课程教学研发中心、学科建设工作坊等机构,统领集团课程改革、教学改革、评价改革的协同推进,采取移植再造、突出优势、合作创生、差异布局等策略,形成不同学校特色,实现公平而有质量的整体发展。
贯通型教育集团利用高校智力资源,赋能基础教育发展。重庆邮电大学、重庆第二师范学院等5所在区高校与中小学组建贯通型教育集团,鼓励优秀专业教师到中小学教育集团授课,各教育集团累计灵活引进33名高校教师开展跨校讲学,搭建协同培养教学实践平台,推动教师互动研学,在中小学幼儿园共建特色工作室,形成学校课程品牌。
职教集团校企合作,畅通人才培养输出绿色通道。衔接集团内中、高职学校,建立贯通式人才培养体系,开展3+2中高职贯通培养,惠及学生500多人。充分发挥集团化优势,开展校企合作,推进产教融合,与集团内企业共建智能制造产业学院、建筑产业现代技术产业学院,共建多个校企合作实训基地,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
特教集团发挥巡回指导作用,提高普通学校融合教育水平。集团总校重庆市特殊教育中心协助指导已建好资源教室的普通教育学校完善资源教室管理制度,制定送教上门和随班就读工作手册,协助资源教师做好随班就读学生的测评工作,制定个别化教育计划。对全区16所融合教育学校进行了无障碍设施设备排查,并对12所学校提出改进方案。助推全区中小学融合教育走向深入,为区域融合教育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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