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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力促教育督导“长牙齿”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就《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答记者问

发布时间:2020-02-20 作者:柴葳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力促教育督导“长牙齿”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就《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答记者问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的印发体现出怎样的政策内涵?各地区各部门该如何推进《意见》的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题导向,体制机制改革是关键

问:我国教育督导制度经历了怎样的历史沿革?

答:教育督导是我国教育法规定的一项基本教育制度。早在清末废科举、办新学的同时,现代教育督导制度就从西方引入我国。新中国成立后,结合实际延续了这一制度,并大致经历了初创、恢复和加强等阶段。

新中国成立后,教育督导即纳入教育行政管理的制度架构。伴随新中国教育的成长,教育督导制度在我国初步建立。受“文革”冲击,教育督导工作一度中断。“文革”结束后,在小平同志倡导下得以恢复,并在实践中不断调整、充实和完善。2000年1月,原“国家教委教育督导团”更名为“国家教育督导团”,在这一过程中,地方各级教育督导机构也相应逐步建立和充实。自2012年以来,教育督导进入了全面加强的阶段。2012年8月,国务院成立教育督导委员会,由分管教育工作的国务院领导担任主任,教育部部长和国务院协助分管教育的副秘书长担任副主任,教育督导层级大幅提升。2012年10月1日,《教育督导条例》正式施行,督导范围扩大到各级各类教育,督导内容覆盖教育改革发展稳定的方方面面,标志着我国教育督导在法治化轨道上迈出了重要步伐。

问:这次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主要着力解决哪些问题?

答: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教育督导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在维护教育改革发展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总体上看,教育督导权威性、严肃性不足,还没有真正形成威慑。这次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紧紧围绕教育督导“长牙齿”,致力于解决教育督导机构缺乏相对独立性、督导定位不够清晰、整改问责不力、总体上人员严重不足等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结果运用、督学队伍方面4个方面的问题。

为此,党中央、国务院作出明确部署,要求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提高教育督导的权威性和实效性,促进教育督导机构独立行使职能,落实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的法定职责。

问:这次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总体考虑和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这次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紧紧围绕确保教育优先发展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教育督导实际,面向新时代教育事业发展,紧紧围绕教育督导“长牙齿”,以优化管理体制、完善运行机制、强化结果运用为突破口,着力对教育督导体制机制作出系统设计,不断提高教育督导质量和水平。主要目标是力争到2022年,基本建成全面覆盖、运转高效、结果权威、问责有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督导体制机制。

这次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是依法督导、围绕中心、问题导向、突出重点。

法治思维,突破关键环节是重点

问:《意见》提出了哪些主要改革举措?

答:《意见》聚焦我国教育督导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24条针对性改革举措,着力推动教育督导在管理体制、运行机制、问责机制、督学聘用和管理机制、保障机制等方面取得重要突破,推动完善教育督导机构设置,建立健全“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督导体系,进一步加强对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强化教育督导权威性和严肃性,着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业务精湛、廉洁高效、专兼结合的督学队伍,加强教育督导法制建设。

问:《意见》对完善教育督导机构设置、强化督导问责、加强督学队伍建设有哪些考虑?

答:督导机构设置不全、不能独立履行职责,是这次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要着力推动解决的突出问题。《意见》进一步强调了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的设置,增加了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体育总局、团中央等部门为成员单位;进一步明确教育部设立总督学、副总督学,负责具体工作落实。同时,明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要结合实际,比照国家层面的做法,强化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教育督导职能,健全各级教育督导委员会工作规程,明晰相关单位职责,建立沟通联络机制,形成统一协调、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强化问责,是这次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重点,也是督导“长牙齿”的有力保障。为此,《意见》提出了完善报告制度、规范反馈制度、强化整改制度、健全复查制度、落实激励制度、严肃约谈制度、建立通报制度、压实问责制度八大举措,对问责的情形、方式等也都作出了具体规定。

进一步深化督学聘用和管理改革,是这次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下一步加强督学队伍建设,将着眼于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稳定对督导提出的新要求,着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业务精湛、廉洁高效、专兼结合的督学队伍。为此,《意见》提出了配齐配强各级督学、创新督学聘用方式、提高督学专业化水平、严格教育督导队伍的管理和监督4个方面的改革举措。

问:新时代督政、督学和评估监测的工作重点分别是什么?《意见》对加强教育督导法制建设是如何考虑的?

答:督政、督学和评估监测三位一体,共同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督导体系,同时又各有侧重。督政重点是督导评价地方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教育决策部署情况,督学重点督导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情况,评估监测重点加强对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办学条件和教育教学质量的评估监测,引导督促学校遵循教育规律,聚焦教育教学质量。

教育督导“长牙齿”,根本上需要法律予以保障。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的教育督导法律。作为专门法规的《教育督导条例》颁布实施已经7年,但各地落实还不够到位,需进一步完善,需要地方结合实际出台有关配套法规和政策,但不少省份还没有出台。长远看,需要专门立法,进一步提高教育督导的强制性、权威性。为此,《意见》明确提出要完善教育督导法律法规,加快配套规章制度建设,推动地方出台配套法规政策,强化程序意识,加强教育督导法制建设。

保障有力,改善督导条件要落实

问:《意见》在改善督导条件方面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意见》高度重视解决督导条件保障不足的问题。主要提出了4个方面的举措:一是要求各级政府将教育督导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由教育督导机构统筹使用。二是要求各级政府在办公用房、设备等方面,为教育督导工作提供必要条件,保证教育督导各项工作有效开展。三是要求加快构建教育督导信息化平台,整合构建全国统一、分级使用、开放共享的教育督导信息化管理平台,逐步形成由现代信息技术和大数据支撑的智能化督导体系。四是要求围绕教育督导领域重大问题,组织开展系统深入研究,提出改进完善建议,加强政策储备。

问:去年,中央对减少各类检查评估、克服形式主义、减轻基层负担提出了明确要求。这次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在这方面是否有考虑?

答:这次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减轻基层负担、克服形式主义的部署,在减少督导检查次数、优化指标、简化流程、创新方式方法等方面有系统考虑。《意见》明确提出,“加强教育督导工作的统筹管理,科学制定督导计划,控制督导频次,避免给学校和教师增加负担、干扰正常的教学秩序”。(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记者 柴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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