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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副司长黄伟:教育部将建立信息查询平台建设,对接公安部平台,核查性侵违法犯罪人员信息

发布时间:2020-09-18 作者:赵秀红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北京9月18日讯(记者 赵秀红)在最高检今天举行“入职查询 让孩子上学更放心”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副司长黄伟在回答中国教育报记者提问时表示,为做好查询工作,教育部将加快建立统一的信息查询平台建设,与公安部部门间信息共享与服务平台对接,实现性侵违法犯罪人员信息核查,面向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提供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服务。

“对教师队伍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对教师中的“害群之马”,要坚决依法依纪予以严惩,清除出教师队伍。”黄伟说,近年来,教育部高度重视加强教师队伍师德师风,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出台了一系列文件。特别是2018年底印发新时代高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师德师风铁律,架设教师职业行为带电的高压线,明确教师“不得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严禁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并持续开展违规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先后曝光了四批典型案例,希望以案为鉴,高压震慑。

黄伟表示,教育部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共同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一项切实举措。为了抓好落实,教育部将采取以下三项措施:

一是建机制。机制是落实工作的驱动器。教育部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建立信息共享工作机制,教育部将履行好统筹、指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实施教职员工准入查询的制度的职责。二是设平台,教育部将加快建立统一的信息查询平台建设。

三是抓部署。教育部将此项工作进行专门的部署。黄伟介绍说,工作部署强调两方面重点:一方面是明确查询部门。要求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内的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根据属地化管理原则,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根据拟聘人员和在职教职员工的授权,对其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进行查询。对教师资格申请人员的查询,由受理申请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开展。另一方面重点是严格责任追究。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未对教职员工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进行查询,或者经查询有相关违法犯罪信息,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仍予以录用的,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追究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相关人员责任。而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未对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进行查询,或者未依法依规对经查询有相关违法犯罪信息的人员予以处理的,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予以纠正,并报主管部门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教育部将会同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确保制度落地,切实严格教职员工准入门槛,为未成年人成长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黄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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