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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地区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与科研能力提升策略

发布时间:2022-10-24 作者:俞永虎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民族教育》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强调,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要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学习和使用。

中小学教师是国家政策的执行者、学校课程的设计者、学生发展的服务者及教育质量的促进者。民族地区中小学教师作为政策的执行者,要带头学好用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贯彻、落实国家课程政策,培育高效的课程政策执行文化;作为课程的开发者,要根据本地实际需求,共同研究、设计国家课程方案的推广,以及地方、校本课程的设计;作为发展的服务者,要理解教学专业,尊重专业自主,为学生的成长提供平台、支持和服务;作为教育质量的促进者,要加强考试评价管理,研制测试框架,明确分工与责任,让考试成为促进教与学的重要手段,以促进本地教学质量的持续提升。

民族地区中小学教师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与科研能力,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提高认识,学好用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推广好、普及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途径。我们要自觉顺应历史发展规律,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教育方针,坚定不移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不断巩固和发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良好局面。民族地区中小学教师要从以下两个方面提高学好用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认识,做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工作。

一是学好用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民族的共同责任。学好用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每一位中国公民都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条等,都明确规定了中国公民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在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同时,也在加大力度保护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对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使用和发展给予了充分的法律保障和政策支持。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就规定了“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这些法律规定都立足于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基本国情,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与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在法律规定中是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新时代赋予了语言文字事业发展新内涵。文化强国建设,离不开语言文字的发展繁荣;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语言文字产业作出新贡献;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追求,需要更好的语言文字服务;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呼唤语言文字工作有新作为。作为文化传承的载体,各族群众只有学习和掌握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才能更好地进行交往交流、不断取得发展进步。

二是教师个人成长进步需要学好用好国家通用语言。学习使用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民族地区教师个人成长进步的客观需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持续深入推进,对民族地区教师文化素质的要求越来越高。民族地区教师掌握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为交流工具,必将增加更好的专业发展机会,有利于更好地实现个人价值。

学习使用好作为基本交流工具和科学文化知识重要载体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有利于民族地区各族教师在中华民族这个大家庭中更顺畅地沟通与交流,为学生发展赢得更精彩的人生舞台;有利于各族教师在更广阔的教育教学生活中成长成才,更好地融入现代社会,享受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好地为民族地区教育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搭建平台,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教学能力

民族地区中小学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有利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提高学校的教育质量。中小学校是推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基地,中小学生处于学习语言文字的最佳时期,同时也是培育学生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认同的最佳时期。民族地区中小学教师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能力须搭建以下两个平台。

一是使用好三科统编教材,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能力。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民族语言授课学校于2020年秋季学期起,小学和初中一年级全部使用统编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教材,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2021年秋季学期起,小学一、二年级除朝鲜语文课程外全部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

做好教师的普通话和三科课程培训是提升民族地区中小学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能力的有效途径。结合民族地区实际,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新任教师和在岗教师进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师职业道德、学科课程标准、统编教材使用、教学方法指导、教师教学技能等的培训,结合名师工作室、名师送教到校、教师技能比赛、主题教学研讨、课堂展示交流等活动平台,全面提升中小学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能力。

二是聘用普通话好的教师,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能力。学生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能力不高,影响学生未来的高考、就业和发展。为提升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教学能力,民族语言授课学校应改变单一民族教师的现状,聘用普通话好的多民族教师,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交流,促进不同民族文化的交流、融合。同时,民族教师要自觉学好用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理解和掌握现代汉语知识,注重语言实践,提高教师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能力。

校本研修,提升教师的教学研究能力

校本研修是指教师立足于任职学校,紧密结合日常教学实践,将学科教研、培训、科研融为一体的活动。教师在专家培训者、教研员、高水平同行的指导下通过研修活动,对自己的教学活动进行研究,在研究中反思,在反思中感悟,在感悟中升华,逐步在教学实践中提高专业水平。校本研修是提升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和科研能力的有效策略。民族地区中小学教师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与科研能力须采取以下策略。

编制学校教师继续教育3—5年发展规划。学校教师继续教育3—5年发展规划,对校本研修课程的建设、实施和提升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研究能力及促进新时代教师专业发展具有指导意义。规划的编制一是侧重于“师德与素养”和“实践体验”模块做整体设计。二是审视目标的达成度,结合民族地区教育转型发展,聚焦“轻负高质”和“个性化教育”,以学校特色创建和教师专业发展为切入点,力求体现针对性、实践性、灵活性、实效性。三是注重“教学、教科研、培训”三位一体、有机整合,即注重校际合作与交流,实现校内外研修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注重以教研组为主要组织形式的专业团队建设;注重研修方式、途径的创新;注重研修资源建设;注重个体自主研修。规划的编制要包括背景条件分析、培训目标、校本培训课程结构、校本培训方法和途径、校本培训组织管理、校本培训的考核评价保障机制等常规要素。

有效开展教师校本研修活动。学校可通过理论学习、专题研讨、专业引领、自我反思、课题研究、同课异构、经验借鉴、教育分享、微格教学研究、外校交流研讨、课例研究、案例式教研、专题式教研、诊断式教研、跨学科教研、教学比赛、组织学生活动等多种方式,积极调动教师的积极性,有效开发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校本研修活动。如理论学习要有明确的目的,要解决什么问题;实践要跟进,否则理论学习无价值;理论学习后要有后续的研讨活动。专题研讨要确定好研修主题,研修主题应该是中观或微观层面,研修的内容必须是学校当前实际的具体问题,主题下的各专题之间应该有逻辑关系,课程化的研修是校本研修的高级阶段。再如课题研究,教师组成课题组申报各级各类课题,形成研究计划,明确研究目标、内容、方法、步骤、分工,定期交流研究进程、记录交流内容、反思改进研究计划,提炼、推广研究成果。

评价引领,提高教师的专业发展能力

评价是一种价值判断的过程。教学评价是教学活动的重要环节,它是判断教学行为、对象是否达到或合乎所期待的教学目标的手段。评价过程需要系统收集信息,考试是收集评价信息的主要方法,但不是唯一途径。不同的教学目标,需要使用不同工具来收集信息。利用多种收集方法所获得的信息,来对评价对象作出评价,结果将更加可信。学校须建立良好的评价机制,提高教师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和科研能力。

设计具体的评价方案。评价方案是整个评价过程的计划和蓝图,是实施评价工作的基本工具。它是教学评价组织者根据教育评价的目的,遵循教育活动的客观规律,在评价实施前拟定的有关教学评价目的、内容、范围、方法、手段、程序和预期结果的纲领。设计评价方案应遵循以下原则:以教学评价标准为核心,以评价活动的组织者、评价者和被评价者等的接受程度为重点,以评价程序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为根本。评价方案要体现评价目的、评价内容、评价标准、评价方法、实施期限、评价报告完成时间、评价报告接受的单位或部门或个人等基本要素。

科学有效开展评价活动。根据教师教学的目的和目标要求编制评价标准。确定评价标准的依据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教育规律和人的心理发展规律;二是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三是从被评价对象的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四是评价主体的需要。依据评价标准可以采用测验、调查、观察、文本分析等方法进行教学评价。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指出:“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提高教育治理能力和水平。”并提出“改革教师评价,推进践行教书育人使命”。去年,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并提出学校办学质量评价五个方面的重点内容,其中之一就包括教师发展。关于教师的教学评价,应采用“结果评价与增值评价相结合、综合评价与特色评价相结合、自我评价与外部评价相结合、线上评价与线下评价相结合”等多种方式,以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为目的,进行科学有效的评价。

(作者俞永虎 ,系东北朝鲜民族教育科学研究所教研室主任、教育部第二届全国民族教育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民族教育》2022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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