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坚持以改革驱动创新、以创新引领支撑高质量发展,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强调教育、科技、人才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是《决定》擘画的改革蓝图中浓墨重彩的一笔,更是实现2035年建成教育强国目标的必经之路。对标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改革要求,代入畅通教育、科技、人才三者良性循环的综合视角,新阶段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必须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聚焦解决教育领域不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不利于创新活力激发的关键问题,加强布局、系统谋划,推动教育强国建设行稳致远,筑牢人才强国和科技强国建设根基。
以构建全面创新体制机制为旨归,从聚焦“局部效应”向更加注重“倍增效应”转变
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建设教育强国是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战略先导。教育综合改革的好坏与成败,事关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
以整体观规划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顶层设计。要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坚决破除制约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思想观念束缚和体制机制弊端,全面提高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要树立大教育观,做好顶层设计,把教育综合改革放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战略全局、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布局、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的战略格局中统筹考虑,做到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相统一,调整和明确改革的理念、目标、策略、方法,切实强化教育改革对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的支撑作用。
以协同观促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的过程中,必须跳出教育、科技和人才割裂发展、各自为政的框架限制,按照统筹推进、协调发展、相互融合、各有侧重的原则,从体制建设上,探索三者协同推进的具体路径,健全支撑教育灵活多元、开放协同发展的体制机制;从科教融合上,通过家校社协作、科教融汇、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等形式,发挥每个个体的积极性,释放新型举国体制发展活力;从科技创新上,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和国内实践成果,总结提炼三者共同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成功模式,更加重视人才自主培养,更加重视科学精神、创新能力、批判思维的培育。
以动态观适应教育领域综合改革面临的新形势。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教育改革的动力更多来自经济社会发展新需求,来自教育规律、创新本质的推动。新形势下,教育综合改革的逻辑起点已然不同,逐步由外及内、由表及里,日渐聚焦育人核心和服务社会创新发展需求进行自我变革,促进教育与经济社会的双向互动。这就要求改革的发起者和参与者清晰研判形势变化和改革重点,让教育综合改革真正为构建全面创新体制机制服务。
以高质量教育体系构建为主线,从致力“量的赶超”向更加注重“质的跃迁”转变
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的最终目的是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提高人才自主培养水平,围绕成为科技创新策源地和创新人才培养主阵地,高效建设面向每个人、适合每个人、更加开放灵活的教育体系。
加快建成面向每个人、适合每个人、伴随每个人终身的灵活开放的教育体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指出,“要加快建成伴随每个人一生的教育;要加快建成平等面向每个人的教育,努力使每个人不分性别、不分城乡、不分地域、不分贫富、不分民族都能接受良好教育;要加快建成适合每个人的教育,努力使不同性格禀赋、不同兴趣特长、不同素质潜力的学生都能接受符合自己成长需要的教育;要加快建成更加开放灵活的教育,努力使教育选择更多样、成长道路更宽广,使学业提升通道、职业晋升通道、社会上升通道更加畅通”。这段话是对高质量教育体系最为全面准确的阐释。教育综合改革就是要打破教育体系的单一、僵化、封闭,使之更加开放、灵活、多样,提供多元选择,适应每个人成长,让每个孩子都成才。
建设优质均等、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将教育公平融合进深化教育改革的各项政策。一方面,增强教育资源配置的灵活性,根据人口变化和新型城镇化进程,针对学龄人口的峰谷变化趋势,合理规划学校布局,增强学、住一体规划设计,科学制定城市学校和农村小规模学校教师、办学条件配置标准,在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实行小班化教学,逐步缩小班级规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另一方面,在转变教育质量观念的基础上,建立优质教育资源共创共享机制,完善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推进机制,优化实施优质学校挖潜扩容、集团化办学、结对帮扶等措施,缩小城乡、区域、校际、群体教育差距,更好满足群众对“上好学”的需要,让每一个孩子都能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建设现代教育治理体系,释放基层教育改革创新的活力,提升教育治理现代化水平。教育管理体制机制问题,是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的“硬骨头”。首先,要推进政府职能管理改革,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的新型关系。厘清政府、学校、社会边界的关系,尊重学校办学的主体地位,把资源配置、经费使用、考评管理等权力适度还给学校。其次,推进学校内部治理改革。要督促基层和学校完善内部管理,强化学校依法办学意识,健全学校的章程建设和执行机制,探索适应不同类型学校的办学模式和内部治理制度变革。最后,推进社会多元治理改革。健全教育督导体制机制,通过数字政府及数字化学校建设,保障教育治理社会参与及其全过程的透明、公开。健全社会参与学校管理和教育评价监管机制,通过家长委员会等各种委员会、共同体的协同治理,调动各方参与监督的积极性。
以高校分类管理改革为重点,从被动“滞后调整”向主动“超前布局”转变
高校是科技创新的策源地,是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和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类高校要适应国家不同层次战略需求,明确发展定位,推动管理变革,在原创性、颠覆性技术创新上奋勇突破,切实扛起科技创新、人才培养、推进强国建设的职责使命。
在高校发展定位上,推进高校分类改革,制定相应管理体制和评价标准,让不同类型高校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明确高校分类标准是推进高校分类改革的前提,需要依据高校现有学科建设情况、科研水平、办学特色等,制定出符合教育强国建设需求、区域发展实际和高校未来发展规划的分类标准。同时,还要健全分类管理配套政策,对各类型高校实施差异化管理,针对其特色制定不同的建设任务、考核目标和培养要求,为打造高精尖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夯实“工匠型”人才基础塑造良好培养环境,提升高校服务产业转型升级和创新驱动发展的效能。
在学科专业体系建设上,提前布局高教资源,动态优化学科专业设置,形成与新发展格局相适应的教育结构、学科专业结构、人才培养结构。高校学科调整设置一要牢牢把握“四个面向”,建好建强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急需的学科专业,有针对性地培养国家战略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二要突出优势特色,以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为引领,做强优势学科专业,做优特色学科专业,做新交叉学科专业,形成百花齐放的局面。三要强化协同联动,加强教育系统与行业部门联动,加大人才需求预测、预警、培养、评价等方面协同力度,推动高校提前预测,及时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动态调整优化学科设置。
在高校科研管理上,加强教育链、产业链、创新链对接融合,实现基础研究和成果转化“两条腿”走路。一方面,建设支持全面创新的科研制度和组织形式,鼓励高校参与有组织的基础研究和长线研究。对于影响制约国家发展全局和长远利益的重大科技问题,需要长期高投入和高度协同,高校组织战略科学家和顶尖人才组建团队带领或参与国家科研攻关;对于自设、服务实际的科研选题,高校需要设计好管理与评价框架,用好市场机制,根据科研议题组建不同形式的团队。另一方面,高校要突破科技成果转化的制度障碍,创新校企合作形式,加速高校成果落地。在成果转化的管理服务、专员队伍、转化模式、税务减免等方面,高校可组建专业的团队或者寻求第三方服务机构的支持,促进高校的科研成果转化为促进产业升级的创新力量。
以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为抓手,从侧重“统一化培养”向注重“多样化成长”转变
创新驱动本质上是人才驱动,创新人才尤其是拔尖创新人才愈来愈成为国家的重要战略资源。遵循人才成长规律,构筑人才多样化成长的新生态,为更多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条件是塑造国家科技战略人才队伍的基础性工程。
加强顶层设计,整体部署、统筹考虑、重点突破,为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提供系统性支撑。要鼓励科学的、非功利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实践探索。当前,迫切需要明确各个学段在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方面承担的任务和采取的形式,对各地各校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试验既“堵”又“疏”,制定原则底线,对计划实施的项目做好风险评估预警,避免一哄而上,同时,科学审慎遴选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试验项目进行政策支持。应鼓励地方和学校以促进“五育”融合、实施个性化培育为目标,积极开展多样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优化课堂、学校、区域教育生态,为拔尖创新人才持续成长创造条件。
打通学段界限,推进考试、评价、培养一体化改革,探索“大中一体”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近期应进一步完善“强基计划”“101计划”等人才培养计划,加强大学与高中人才培养合作,注重课程衔接渗透,完善大学与高中合作的学业评价制度,允许高中学生选修大学课程,循序渐进地开展贯通培养。远期要深化高中课程改革,强化共同基础、强化与大学学科对接,为不同兴趣和特长的高中生提供更灵活、更多样、更有针对性的选择机会。在高等教育阶段,对未来拔尖创新人才放宽学制和专业限制,为他们提供更多高质量的学习选择和参与科研创新的条件。
综合多方优势,协同推进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培育和科技创新人才培养,构建学校、科研机构与企业“多主体”协同育人机制。充分发挥高校、科研院所、国家实验室、科研机构和高新企业在理论研究与技术转化方面的优势开展有组织科研,围绕科技创新中被国外“卡脖子”的短板空白,聚焦基础学科的前沿创新领域,以重大科研项目攻关为牵引,共同搭建创新人才培育平台,共同制定人才选拔与培养方案,汇聚最新课程资源,采用国际前沿技术,开展深度实验合作,培养既具备扎实理论知识又擅长应用转化的融合型创新人才。
以教育评价改革为突破口,从注重“分数导向”向注重“人的成长”转变
教育评价改革是教育综合改革的突破口,以教育评价改革为牵引深化教育综合改革,不断提升评价的全面性、科学性和专业性,构建多元主体参与、符合我国实际、具有世界水平的教育评价体系,为激发教育创新功能增添动力。
改进学校评价制度,破除自上而下的“五唯”导向。教育教学工作围绕升学考试组织实施,应试教育的倾向和单一分数评价体系势必难以扭转。这就迫切需要建立以学生发展为核心的学校评价标准,作为学校领导和教师绩效考核、政策激励和资源配置的参考标准,从而扭转学校教育“唯分数、唯升学”导向。
健全学生评价制度,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个性化成长出发,对学生开展最基础的、最少量的评价,探索推广柔性评价、成长性评价,鼓励真正的学情诊断。特别需要关注学生身心健康、快乐成长,发掘学生的特长和潜能。淡化评价结果的定性作用,注重发挥评价结果的使用、诊断、激励和改进功能,引导学生自我认识、自我成长,促进每个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
以新型数字化建设为生发点,从“传统模式”向“智慧模式”转变
教育数字化是我国开辟教育发展新赛道、塑造教育发展新优势的突破口,传统的教育教学模式已经很难满足学科核心素养培养的需求,亟须通过新型数字化赋能,构建符合数字社会发展需要的教育新形态。
推动数字化技术与学习内容、学习场景深度融合,真正实现数字化技术为教育者所有、为教育者所用。要主动适应教育数字化发展趋势,通过全过程教学大数据的采集、分析和应用,深入推进教学范式变革,实现数字技术驱动的教育教学场景重现与内容交互。要以高质量的教育内容为基础,创新数字教育资源供给模式,建立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教学模式,利用数字化技术捕捉、挖掘、分析学习过程中的双向反馈数据,实现因材施教的个性化教育,为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稳定有效支持。
全面提升师生数字素养,转变传统教育理念,加快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一方面,深入推进教学范式变革,教师主动学习数字化教育技术和手段,掌握利用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开展教学的能力。建立全方位协同育人机制,将提升数字素养培育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通过构建覆盖全学段的数字教育课程体系,促进学生充分利用数字技术进行自主学习和创新学习。另一方面,通过数字技术增加覆盖城乡的泛在终身学习公共服务供给,满足更多受众的学习需求,形成高质量、个性化、全民性的终身学习体系,为建设学习型社会、学习型大国汇聚不竭动力。
(作者王烽系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姜雨婷系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责任编辑:徐杨
《中国民族教育》2024年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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