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余杏 实习生 张紫月)近日,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残疾人友好学校建设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明确全省招收残疾学生的学校将推进友好校园建设,为残疾学生提供“平等、融合、共享”的优质教育。
湖南将以“平等、融合、共享”为原则,大力开展残疾人友好学校建设。其中,“平等”意味着让残疾学生享有与普通学生同等的权利和机会、同等的教育质量,在学校不受歧视和排斥,能够获得公平对待;“融合”旨在让残疾学生融入学校的各项活动和服务中,共同参与社会活动,实现社会融合和共同发展;“共享”则是让残疾学生能够共同分享学校发展的成果,包括公共设施、服务、教学资源、荣誉及政策福利等。
《指南》明确,湖南将从政策友好、环境友好、服务友好、融合友好四个维度构建残疾人友好学校建设体系。在政策方面,要求学校公开特殊教育相关政策,将残疾学生权益保障纳入发展规划,建立专项管理制度,确保补贴、职称评定等政策落实到位。
环境建设方面,明确校园道路、教学区、生活区需符合无障碍通用规范,如设置盲道、语音提示设备、无障碍厕所等,特殊教育资源教室优先设在一楼并配备专业设施。
服务友好方面,湖南注重师资配置与培养,要求特殊教育教师持证上岗,普通学校按残疾学生数量配备资源教师,并将融合教育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必修内容。教学实施需制定个性化方案,推行“医教康结合”,为残疾学生提供康复训练与心理辅导,同时规范送教上门、考试便利等服务。
为促进融合,《指南》还提出了系列举措,比如鼓励成立助残志愿者组织,在“全国助残日”等节点开展融合活动;通过文化节、运动会等平台为残疾学生提供展示机会;推动普特学校结对共建,建立家校共育、医教协作机制,引入智能辅助器具助力教育康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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