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工作格局中,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发挥着基础性、先导性作用。但从整体上看,当前学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效果普遍不佳,尤其是在高中阶段,主要表现在学生的内在学习动力不足和实践供给缺失两方面。
首先,学生学习动力不足。除选考高中思想政治学科的学生外,法治相关知识没有纳入高考范围。在高考指挥棒的引导下,许多学生在课堂上学习法治相关知识的积极性不高。其次,法治实践供给缺失。高中生法治素养的培育主要依靠课堂教学,受课堂时空的限制,实践的机会十分匮乏,课堂教学与生活脱节,教学内容难以转化为行为习惯和内在的法治素养。再次,成效评价单一。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通常以纸笔考试为主,或者根本没有考核评价,或者评价忽视了过程性与实践性,缺乏导向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正式实施,多数高中法治教育的实效与法律的要求还有相当的距离。
青少年能否积极主动提升法治素养关键在于内生动力。浙江省衢州第一中学将法治宣传教育与学生自主自治管理融合推进,构建了“校园法治社区”,有效提升了学生法治相关知识学习的内生动力,实现了学生法治素养和学校依法治校能力的双重提升。
“校园法治社区”建设的内涵及设计依据
“校园法治社区”是指在学校党委的统筹领导下,坚持学生主体地位,依托系统化的法治教育,模拟国家政治制度与司法制度的运行,遵循法律及约定的校园规则,建立起学生的自主治理体系,真实解决学校有关学生的治理制度构建与执行、学生自治机构运转、学生权利救济等实际问题,是一种能够同时提升学生法治素养、规范校园行为、化解矛盾纠纷、保障合法权益的校园治理形态。“校园法治社区”将法治精神、规则意识与治理实践深度融入学生校园生活的方方面面,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校园氛围。
“校园法治社区”构建法治教育的自主—自治—自觉闭环链路。学生具有用法律知识解决现实问题的需求、参与学生自治机构任职的需求、基于法律职业理想发展的需求,以及遭遇不公正待遇时通过合理途径寻求权利救济的需求。这些需求,能够有效激发学生自主学习法治知识的内生动力,同时学生掌握的知识又能在“校园法治社区”中得以运用。通过解决校园治理、自治运行、权利救济等实际问题,让法治实践产生真实效力;而学生自主解决问题的过程,本身就是参与校园自治的实践过程。在自主学习与自治实践的基础上,学生能切实感知法治知识的实用价值,深化对法治价值的认同与认知,内化提升学生法治素养,进而激发进一步学习法治知识、参与法治实践的新需求,最终形成“自主—自治—自觉”的素养生成闭环,实现法治素养的螺旋上升。
“校园法治社区”是学校保障学生基本权益的内在要求。学生作为校园治理的重要主体,其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充分保障,是校园治理现代化的核心要义之一。在“校园法治社区”的设计框架中,学生权益保障深度融入校园治理实践:校园规则的制定环节要征求学生意见,确保规则契合学生实际需求;学生自治机构的组建与运行,学生代表大会、学生法庭、学生违纪处罚审查委员会等组织,均由学生自主报名、民主选举产生;学生监督委员会,让学生监督治理过程、提出改进建议。这种参与式全过程的权益保障模式,真正让学生从校园治理的“旁观者”转变为参与者和受益者。
“校园法治社区”为学生法治实践提供了丰富资源和平台。“校园法治社区”为学生搭建具象化的法治实践平台,多元资源有效支撑学生从知法向用法转变。校园治理规则的制定环节,让学生亲身参与立法式实践;学生会、学生法庭、学生调解委员会等机构,让学生在岗位中体验“司法”流程;学生可依托相关机构解决与学校管理部门、学生之间的纠纷和争议,真实解决校园问题,在实践中验证法律知识的应用价值。这些资源均根植于校园日常,能有效弥补校外法治实践在时间、空间与参与深度上的限制,为学生法治实践提供稳定支撑。
“校园法治社区”的运行
“校园法治社区”的有效运转,需要依托科学完善的规则体系、权责清晰的自治机构、分层多元的教育模式和导向明确的评价机制。
以民主程序构建学生参与式规则体系。学生治理规则是“校园法治社区”运行的“根本遵循”,其制定过程充分体现“学生主体、民主参与”的原则。在规则制定初期,学校围绕学生荣誉认定、违纪处理、纠纷调解、权利救济等方面,通过座谈会、校长信箱等方式广泛征求学生意见。意见征集结束后,规则草案提交学生代表大会审议,只有当赞成票超过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二时,规则方可通过。
截至目前,学校已形成以六类规则为支撑的治理体系:《衢州一中学生荣誉系统》明确荣誉类别、评选标准与积分规则,将法治实践表现纳入荣誉评价;《衢州一中学生违纪处罚实施办法》坚持“教育与惩戒结合”原则,细化违纪行为界定、处理流程和权益救济途径;《衢州一中学生调解委员会组织和实施办法》规范调解范围、程序与效力;《衢州一中违纪审查委员会组织和实施办法》明确审查委员会组成、审查权限、步骤与监督机制;《衢州一中学生法庭异议起诉、审理实施办法》设定法庭受理范围与审理程序,模拟司法审判流程;《衢州一中学生司法考试实施办法》确定考试内容、合格标准与任职资格挂钩机制,为学生自治机构选拔专业人才。这些规则的制定与实施,既保障了校园治理的法治化,也让学生在“参与立法”的过程中深化对规则的认同。
以差额选举搭建学生自治的治理架构。学生自治机构是“校园法治社区”的“执行主体”,其组建与运行坚持“党委引导、学生自主”的原则。机构组建环节,先由学校党委和团委根据治理需求,通过“提名调研+差额选举”产生成员。过程中,学校党委领导,团委负责实施,根据学生报名情况,征求班主任、学科教师和学生代表意见,进行初选;随后以年级为单位通过“个人演讲+现场答辩”环节,由学生代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正式候选人,差额比例不低于1∶1.4,候选人情况在校园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提交学生代表大会选举。学生会成员、学生法庭法官团队成员、学生调解委员会成员、学生违纪审查委员会成员、学生监督委员会成员均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目前,学校已建立五个治理机构:学生会聚焦“日常管理与活动组织”,负责统筹校园文化活动,开展日常纪律巡查,及时反馈学生对学校管理的意见;学生调解委员会负责“纠纷化解”,针对学生间的生活矛盾、交往冲突等,依据法律精神与校园规则进行调解,出具调解书,目前学生调解委员会已先后调处学生之间纠纷73件,有效维护了校园的和谐稳定;学生法庭承担“权利救济”职能,对学生与学校部门之间的异议、荣誉评选异议、违纪处罚异议进行审理,由学生法官主持庭审、学生律师代理诉求,目前学生法庭受理异议起诉18件,撤销、变更原决定8件;学生违纪审查委员会负责学生违纪的认定审查,学校政教处提供学生违纪事实、证据及违纪处理建议,审查委员会需要开展调查取证,根据需要还可以组织听证会,最终依据规则作出处罚决定;学生监督委员会组织学生对其他治理机构成员进行监督,每学期组织对治理机构工作成效进行评议。五个治理机构相互配合,让学生在参与治理中提升责任意识与法治思维。
以分类教学构建知行合一的培育体系。系统化法治教育是“校园法治社区”的“养分供给站”,衢州一中针对不同学生群体的需求,构建“课内基础+课外拓展+专业赋能”的分层教育模式,实现法治知识传授与实践能力培养的有机结合。
课内通识教育层面,学校整合高中思想政治课的法治内容,面向全体学生进行通识教育,思政课教师结合学生法庭审理的真实案例,在课内组织学生学习高中思想政治课教材《政治与法治》和选择性必修教材《法律与生活》。
课外拓展教育层面,学校开设“法治校园专题选修课”,利用每周社团活动时间,针对自治机构成员开展针对性培训:对学生法官,重点培训法庭审理流程、法官职责和相关法律;对学生调解员,侧重讲解沟通技巧、调解协议撰写规范和法理学基础知识;对学生律师,强化代理流程、法庭审理流程和权益保护知识。培训采用“案例教学+模拟实操”的形式,邀请思政课教师、专业律师、法官担任指导教师,带领学生模拟庭审、演练调解,提升实践能力。
专业赋能教育层面,学校定期举办“法治校园专题讲座”,每学期邀请法官、检察官、律师进校园,围绕“青少年权益保护”“校园纠纷解决途径”“法律职业认知”等主题开展讲座,拓展学生法治视野,也为自治机构运行提供专业支持。
以多元激励构建过程与结果并重的评价体系。法治宣传教育评价是“校园法治社区”的导向标杆,学校通过“能力考核+实践认证+荣誉激励”的多元评价方式,将学生的法治相关知识学习与实践表现量化为可衡量的指标,激发学生参与法治实践的积极性。
能力考核方面,设置学生司法考试,面向全体学生,考试范围覆盖高中教材和学校规则。大赛按成绩划定等级,前10%为优秀,颁发获奖证书并给予5分荣誉积分;前60%成绩合格是学生入团、评优评先、综合素质评价优等的前置条件,同时成绩合格者可获得学生法官、学生律师、学生违纪审查员、学生监督员任职资格,并给予3分荣誉积分。
实践认证方面,对主持学生调解、参与学生法庭审理、负责学生违纪审查的学生,需要在最终形成的专业文书上手写署名,作为学生高中阶段法治实践经历的证明,纳入综合素质评价实践活动板块,确保学生的法治实践“有痕迹、可追溯”。
荣誉激励方面,每年从自治机构任职学生中评选30%为优秀学生干部,给入选者颁发证书和5分荣誉积分;同时,对学生的荣誉积分进行学期统计,积分排名作为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确定的核心依据,形成“学习—实践—评价—激励”的闭环结构,推动学生法治素养持续提升。
“校园法治社区”实施成效
经过六年的改革实践,学校学生荣誉评选获奖覆盖面由15%提升至83%。荣誉评选、违纪处罚都做到有理有据、公平公正。学校入选“浙江省首批清廉学校建设示范校”,法治精神、法治观念已深入人心,师生关系更为和谐,真正实现了学生在实施过程中感受公平和正义,在实际参与中提升法治意识和参与能力。
提升校园法治化水平。近年来,随着社会不断发展,学生群体愈发表现出新的特征,学习获得感更为多元,特别是对自我观念、主体意识和公平公开有着直接的价值追求。
激发学生学习动力。“校园法治社区”建设既解决了学生在校园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又为学生提供了实践的平台,真学真用真有效,真正提升了学生学习法治知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一个表现就是校园司法考试的报考人数逐年上升。
形成校域大思政格局。以往思政课有法治教育的使命,学校德育部门有学生管理和法治教育的职责,两条线条块分割、各自为政。“校园法治社区建设”践行了全员育人理念,突出思政课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课程,融合校域内规则的制定和实施全过程,构建思政学科内外协同的大思政育人格局,打破了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的现状。
(谌涛 作者系浙江省衢州第一中学副校长)
《人民教育》2025年第21期,原标题为《“校园法治社区”:普通高中法治宣传教育的新探索》
工信部备案号:京ICP备05071141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170024
中国教育报刊社主办 中国教育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Copyright@2000-2022 www.jyb.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