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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课堂改革样本·河南省新郑市新天地学校

课堂上“导与学”的迭代

发布时间:2020-06-02 作者:张铭钦 来源:中国教师报

定义“导学法”

“导学法”教学的核心理念,是对“教”的界定和对“学”的规范。它界定教师的“教”,即对学生的学习活动所进行的组织和引导;学生的“学”,即不依赖教师“讲”的自学和相关探究。

在课堂上,教师不是“讲”而是“导”。教师引导学生围绕问题进行自学探究,在这一过程中,学生必须动眼去阅读涉及某一知识点的知识原型,视觉神经系统将阅读得到的信息输送至大脑;大脑再将这一信息与已有的知识储备联结成新的认知,然后通过言语系统动口输出。对话交流中,学生又将相同或不同的各种信息,通过听觉系统二次传送至大脑,再经过脑神经的分析、比较、判断、归纳等思维过程,从而得到更优化的认知。这就形成了“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循环往复的认知过程。

“导学法”教学为学生创设的高频高质用脑环境与机会,将为培养创新型人才带来两种效应:一是“导学法”教学能有效唤醒处于休眠状态的脑神经细胞,使学生的智力得到发展。二是“导学法”教学能使学生养成良好的自学习惯。“导学法”的课堂,其实就是学生通过读、说、听、写、计算、演练和使用工具书、研究相关资料等获得正确结论的课堂,是养成自学习惯的过程。

“导学法”以“导”而“教”的观念,与国内外影响较大的教学思想有着相似或相近的认知。美国布鲁纳的“发现法”,意在强调学生自学;德国瓦根舍因的“范例教学法”,意在强调学生独立思考,从实例得规律;保加利亚洛扎诺夫的“暗示法”着重开发智能,加速学习进程。我国上海育才中学段力佩提倡的“读读、议议、练练、讲讲”八字教学法,湖北大学教授黎世法提出的“六课型教学法”,辽宁盘锦魏书生创立的“六步教学法”,上海嘉定二中钱梦龙创立的“三主四式导读法”,以及江苏洋思中学、山东杜郎口中学等课改典型,基本都是强调学生自学,淡化教师讲授的模式。

只要摒弃了传统教学的固有模式,把“教为中心”转移到“学为中心”,把教师的职能由“讲”转移到“导”,把单纯的知识传授转移到能力培养和智力开发上,就必然能有效地提高教学质量。这三种转移是当前世界教改的主流趋向,也是现代教学思想的基本框架。

关于“导学法”的“导”

在“导学法”教学中,尽管“学”是发展的主体,“导”服务于“学”,从属于“学”,但若无课前导学案的编制和课堂上教师的组织引导,那么学生“学”的“向”与“序”都将不得而知。假如我们把一节课喻为一出折子戏的话,那么“导”则是这出戏的“编剧”和“导演”。

“导学案”的设计。导学案是一节课的预案,它蕴含了一节课的起始、进程、终结的全部内容和过程,是教师导学的匠心所在。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没有好的导学案的预设和编制就不可能有好的导学效果。

导学案是供学生使用的,要确立易于学生认知的指导思想。编制导学案可遵循以下三个原则:

第一,编制之前一定要对教材及相关参考资料予以深度研究,做到对教材的意蕴有准确把握,对新知的成因、结构、规律等了然于胸。以此为据设计出的导学案,必然具有学习的方向性和有序性。

第二,要准确把握三个节点:一是切入点,即认知新知之始点,最佳的切入是与新知相关联的已知和生活经验等,易于学生对新知的理解。比如数学课出示的与新知相关联的复习训练题,其核心理念是:与已知相关联或相近的新知最易于学习者认知,遵循了最近发展区理论。二是研讨点,即让学生求得深刻理解新知的探究点,是一节课所学的重点。三是迁移点,即对已学新知的灵活运用的训练,让学生学以致用。比如语文教学中的仿写,数学教学中多种变式训练。

第三,编制导学案要符合由简至繁、由浅入深、由易到难的认知规律,形成“低起点,小跨度、上台阶”的梯形学研结构。

导学案中的练习形式不可拘泥于某一种,要以学生的知识基础和认知习惯为据,便于学生边自学边思考,边实践边认识,循序而学,逐一认知。

课堂上的组织引导。教师对学生学习活动进行组织引导,其出发点和归宿是让学生依导学案之序逐一落实,同步完成学习内容。其形式和方法可梳理如下:

轮流与点将相结合,个练与群练相结合。此法多用于对学生自学认知情况的检查与反馈时段。这样的导学可以让每个学生在课堂上得到同样的锻炼,是学生成长的绝佳机会,学生可以在大庭广众之下讲成功、说体会,是教学“面向全体”的重要举措,也是对不同学生的学习状况进行检验。

演板与书面相结合,堂上与堂下搞互动。此组织形式与引导方法适合在理性研讨得到初步结论后,进行对应训练,以进一步验证结论的关键时刻来进行,或在第二个节点的研讨中进行。

重复学习式训练。这样的训练方法多在巩固理解记忆研讨成果时运用。比如语文课中的精彩语段,或数学教学中的公式、定理等,此种训练的目的在于避免遗忘,巩固记忆。

交流研讨,达成共识。此法用于有一定思维难度的探究训练。教师让同桌或四人小组在个人思考的基础上进行交流。待两人或四人达成共识后,再在全班进行交流。

迁移性训练。这一训练是将某种规律性认知从原知识环境中分离出来,与假设要素结合成新的认知环境,进行认知反馈实践的训练。

此外,教师可根据“导”具有领导、引导、诱导、指导、辅导等多种功能的情况,变换形式和方法,坚持鼓舞、激励、诱发兴趣的原则,创造性地进行“导学”,促进课堂的生成。

关于“导学法”的“学”

“导学法”的“学”,即学生自学、自思、自求解答的认知过程,也就是其外在活动与内在活动相结合的过程。所谓外在活动,就是学生读、说、听、写、观、做等实践活动;所谓内在活动,就是学生的思维活动。“学”的过程即二者同步对应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多种感官并用,多个神经系统参与,知识生成原因、知识结构特点、知识内部规律等皆因多源信息诠释而得以豁然开朗。

显然在这一过程中,内在活动与外在活动得到协同发展,“学”才能得到最佳效果。教学实践中,有经验的教师会发现,有些学生只是从众式地进行着外在学习活动,没有在进行外在活动时相应地进行内在活动。

“学”的外在活动看得见、听得到、摸得着,是显性的,教师易于掌控;而内在活动是看不见、听不到、摸不着,是隐性的。教师无以掌控。那么,对于学生的思维活动,我们应如何培养呢?这就要求我们从心理因素方面选择途径。

教育心理学认为,人的心理系统由认知系统和情意系统两大系统构成,认知系统包括知觉、感觉、观察、记忆、思维等;情意系统包括动机、态度、兴趣、意志、性格等,二者互为影响,同步发展,形成心理过程。因此,要提高“学”的效果,就必须创设能激发情意系统的学习环境。这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工作:

第一,为“学”创设自我激励的心理环境。

在一个班集体里存在师与生、生与生的人际关系,这种人际关系就形成了特殊的“社会”。如果大家同时从事某项工作,每个成员都情不自禁地用心去做,以求这个小社会的正面评价。这就是社会助长作用。

为什么会产生这种心理?这有两种原因:一是责任驱使,学生到学校上学,承担着求知的责任。完成学习任务,是对自己未来成才打基础,也对父母有个交代。这是学生求学期的责任。如果在学习上受到集体的正面评价,也就显示出了自己的价值。二是尊严驱使,学生虽未成年,但很要面子,如果在集体学习中,同学都学得好,自己却未能学好,就会产生“彼能是而吾不能是”之尴尬,就会有在大家面前丢面子的心理。为赢得尊严,他们竭尽全力去学,争取不落人后,或超越别人。这两种心理诉求都是在集体学习中产生的。

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强化集体学习的设计与督导,加强集体评价,尽可能让学生个体的学习成果展示于集体的审视和判断之中。这样就会成为一种社会助长的推动力,促使学生竭力以优秀成果向集体展示。

第二,让学生体验到学习的成功感。

在教学过程中,若能让学生不断获取成功,学生就会不断生发学习的热情。为了让学生体验到学习的成功感,可在教学过程中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设计面向全体学生“学”的低起点。这个低起点要低到问题的提出可使全班97%以上的学生都可以理解。这样,学习一开始就为97%以上的学生提供了成功的机遇,在这一节课之始就可产生成功的快感,在接下来的学习中,学生可一直保持兴奋与激情,学习的效果会越来越好。

二是设计一些较易求解的问题,让后进生解答,为后进生获得学习的成就感创造机会。

三是个别学生解答犯难时,不要急于促其解答,可先跳过,留给他思考时间,等他自行解答,如此,他会更容易获得成功的体验。

四是检测题和平时考试题,要以课堂学习的基本概念及相应练习为主,让学生考得好,从心理上感觉到成功,受鼓舞,受激励,增强学习信心。

第三,进行正向激励,激发学习兴趣。

对学生的点滴成功都要适时予以肯定,这是激发兴趣很有效的办法。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兴趣所至,可以生发极大的进取力量。

总之,优化学生“学”的效应,应加强学生思维的自觉和思维的质量,而思维的自觉和思维质量的提高,离不开在学生的心理过程中,激发情意系统的功能。

(作者系河南省新郑市新天地学校校长)

●专家点评

退休前,张铭钦做过语文教师,做过教研员,做过当地名校的校长;退休后,他应邀到民办学校做校长,再后来为了更好地践行自己的教育理念,他创办了自己的学校。在长期的教学实践中,他建构的“导学法”教学成果受到了一线教师的广泛认可。如今,已是耄耋之年的张铭钦依然在自己的学校里深耕着“导学法”教学改革。

“导学法”教学是在教学田野里生长出来的带着泥土气息的创新成果。它直击了当下教与学分裂和过度讲授的痛点,是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新课堂形态。它基于课堂上对学情的关注、对学习的引导,让教与学在课堂上找到了一个适切的接口。

“导学法”教学是崇尚简约和简单的。但是做到简单并不容易,只有理解了教学的复杂性才能在行动上做更简单的处理。华东师范大学教授钟启泉说,教师课堂上应当追求的并不是“教学技术”,而是如何保障每一个学生的“学习权”。“导学法”教学是在规避教学中“过度喂养”现象和低水平重复练习的同时,向教与学的更深处挺进,从而更好地确保学生高品质学习权的实现。

(点评人:河南民办教育共同体理事长 王红顺)

《中国教师报》2020年06月03日第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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