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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采集要把握好度

发布时间:2022-06-14 作者:许朝军 来源:中国教师报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其中,“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尤为引人关注。

现实中,为了解学生基本情况、审核学生入学条件,小学、幼儿园都注重采集家长信息,但个别学校“过分采集”的做法让这项工作变了味儿。比如,有的学校采集信息时过分关注家长职务和收入,并依据职务、家庭收入等将学生分为不同类别,甚至据此确定孩子的座位、家委会成员、学生干部人选等,引发了歧视学生和影响教育公平的质疑。个别学校还采集家长婚姻状况、房产具体信息、工资流水等隐私信息,招致家长的反感和质疑。

个别中小学将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龄入学证明、预防接种证明、单亲家庭亲子证明等作为入学前置审核条件,此做法不仅无法律依据,还有影响入学公平之嫌。叫停这些非必要的无谓证明,出台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的规定,重要且必要。

但是,这样可能也会触发另外一种反应,不少家长认为所有的信息学校都不能采集,一些家长拒绝提供学校和教师本应掌握的基本信息,增加了家校沟通的难度,个别学校甚至因此不再采集学生和家长信息。

教育部此次出台《通知》,基本原则是中小学入学报名登记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对于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则应该采集,只是要求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毕竟掌握必要的学生和家长信息,是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也是有效落实家校共育的基础。如果连学生和家长的基本信息都不采集了,学校如何保证学生就近入学和适龄入学?学校和教师又如何与家长沟通?

落实《通知》里的要求,得把握好信息采集的度,原则是非必要不采集,出于教育教学管理的需要,基于学生全面健康成长和开展家校共育等初衷,学校可以采集必要的信息,但不能涉及隐私,不能偏离教育方向和要求。对于基于上述目的的信息采集,家长应积极配合。对于基于特殊情况的信息采集工作,家长同样有配合的义务。

为了打消家长的顾虑,也为了规范信息管理,学校不妨出台具体的信息采集管理办法,明确采集规范、采集范围、监督监管等事项,科学规范采集学生信息。同时,还要明确学生信息的管理、使用行为,保障学生和家长的隐私。

(作者系蒲公英评论独立评论员)

《中国教师报》2022年06月15日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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