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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防范溺水事故的有力体系

发布时间:2019-04-19 作者:何鹏飞 来源:中国教育报

织密校园安全知识普及的防线,有必要开设专门的课程,把溺水安全知识与开展火灾演练、地震演习、应急训练等相结合,逐步打造成学生的必修课。

近日,海南发生的溺水事故造成多名学生溺亡,着实令人痛心。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为此专门发布2019年第1号紧急预警《绷紧安全弦 坚决防范学生溺水事故发生》,要求各地各部门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并积极做好各类防范措施,坚决防止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

传播安全知识,筑牢学生安全意识,教育部门应主动靠前,责无旁贷地担起这项重任。从现实来看,每年都会有学生溺水事故发生,鲜活的生命过早夭折,不仅给家庭带来巨大的精神伤害,对社会也是无法弥补的损失。学生的主业是在校园这个空间里获取知识,从而促进身心的健康发展。因此,面对溺水事故频发的现实情况,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有责任全力创造一切可能的条件,持续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使之转化为行动自觉,最大程度地避免因主观原因遭遇溺水事故,遭受身心伤害、生命威胁。

针对防范学生溺水事故的安全教育,不仅是理论层面的,更应是具有实操性的。相关数据统计,世界范围内每年有近37.2万人溺水身亡,半数以上溺水死亡者不超过25岁,溺水成为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的主要杀手。因此,织密校园安全知识普及的防线,有必要开设专门的课程,把溺水安全知识与开展火灾演练、地震演习、应急训练等相结合,逐步打造成学生的必修课。要让孩子保持远离溺水环境的意识,知道溺水时如何有效自救,同伴溺水又该采取什么样的措施。这样的知识应该让学生入脑入心成为常识。

更重要的是,实践出真知,溺水事故安全教育还应有游泳课作为配套,让学生掌握并提升个人游泳技能,在形成较强安全意识的前提下,还能再上一道个人技能防护。当然,游泳专业教师、游泳场馆的缺乏是很多校园普遍存在的难题,但这并非无解。专业师资力量不足,可否对学校已有的体育教师进行针对性的培养?可否通过向社会团体和个人购买有利于学生安全的游泳教育服务?

防范学生溺水事故发生,家长是第一责任人。如果说学生极有必要上溺水事故安全教育课,那么一些学生家长应同步补齐这个安全教育短板。“我家附近没有水域、海域,池浅水少没什么危险,身边几十年都没发生过溺水事故”等似曾相识的判断,是许多人都有的心理侥幸,殊不知有太多的潜在风险正因为这样的侥幸心理,酿成了诸多不可挽回的损失。城市学生家长要有防患于未然的溺水安全事故思维,乡村学生的家长更应认识到溺水事故的可能性、必然性。

学生溺水事故是一个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的安全教育课题,为青少年营造安全的成长环境,需要全社会合力而为。比如,各类易溺水事故发生的时段、地域,水利、气象等部门,应切实加强对责任范围内的河流、湖泊、坑塘等重点区域,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和治理、观测等。危险水域的安全警示标牌、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等应配备到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主流媒体、社交媒体应强化在地性安全教育的普及传播,结合学生群体年龄用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多样的防溺水安全教育,提示学生私自下水游泳玩耍的极端危险性,提高学生避险意识和自护能力。社会公益组织、民间救援力量等也要积极行动起来,一旦发生险情,各方形成合力,及时展开应急处理,这样能高效开展各类救援和处置工作,为学生的生命安全增添一份保障。

(作者系媒体评论员)

《中国教育报》2019年04月19日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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