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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起诉“清华”为哪般?

发布时间:2019-05-13 来源:中国教育报

    因幼儿园名称中含“清华”二字,清华大学起诉多个“清华幼儿园”。原告称:被告在经营清华幼儿园过程中使用了“清华”字样,容易使公众产生混淆,构成商标侵权。目前,案件还在审理过程中,但这一现象频现值得深思。

幼儿园蹭“清华”折射潜在焦虑

听名字貌似有关系都叫清华,实则八竿子打不着。在这些清华幼儿园“侵害商标纠纷一案”尚未有定论之前,是否侵权有待法律公正的判定。无独有偶,众多网友提到小牛津幼儿园、剑桥幼儿园等学校以及类似于“清华北大家教中心”这样的机构。教育领域为何热衷如此起名,值得我们细细品味。

毋庸置疑,清华大学是我们国家高等教育的至高点。但是清华大学好,并不等于清华幼儿园也同样好,况且二者毫无关系。这样改用套用名校名字的机构,蹭热度巧借声誉,深层地折射了教育机构的“名校焦虑症”。

教育机构的焦虑,来自于过度追求品牌效应,而又忽视品牌塑造的过程,一味地急于求成。教育行业的优质品牌,绝非一蹴而就,好声誉是用实打实的高质量教学和兢兢业业的教师队伍日积月累塑造起来的。绝非凭借“嫁接”名校,蹭知名度,玩偷梁换柱的文字游戏博出位。

清华幼儿园这样的“知名幼儿园”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家长的虚荣心,迎合了“唯名校论”心理。清华幼儿园尚有情可原,而雨后春笋般兴起的剑桥幼儿园、牛津幼儿园则毫无疑问满足了家长们的虚荣心。甚至一些学校刻意把自己包装成贵族式学校,教学质量平平却高收费,以匹配剑桥大学、牛津大学在大家心中的高位置。

花香自有蝴蝶来,酒香不怕巷子深。无论清华幼儿园是否侵权,名字只是代号,于学校而言,师资力量才是核心硬实力。希望家长朋友们勿以“名校”噱头为念,要切实从教育教学质量考虑为孩子选择合适的学校。学校更要坚守教书育人初心,铭记教书育人使命,甘当人梯,甘当铺路石,以人格魅力引导学生心灵,以学术造诣开启学生智慧之门。

(原载千龙网,作者李光利,有删节)

“清华幼儿园”被诉,“剑桥小学”们颤抖了没

就清华大学诉赣州清华幼儿园案看,是非对错,还需法律层面的定分止争。但跳出这起个案看,傍名校名企等现象在现实中已屡见不鲜。

拿这次端出了“硬刚”维权姿态的清华大学来说,早在1997年,清华大学就申请了繁体“清华”字样的商标,用于教育等领域。中国商标网显示,以清华大学为申请人的商标名称达到300多件。这包括毛体“清华”、毛体“清华大学”、“清华园”、“清华大学校徽”、“清华钟形图案”、“清华大学二校门图案”等一系列商标。

但多年来,其商标权面临在多地被侵权的现实。媒体记者从天眼查搜索发现,全国“清华幼儿园”达上百家,在全国各地,以“清华”为名字的企业和商家就更多了。虽然不全是傍名侵权,但要说傍名现象不存在,恐怕也难让人信服。

在此语境下,对于市场上出现的疑似侵权行为,清华大学拿起法律武器维权,未必是什么“学霸”行为,而是对于自身权益的维护,符合法治精神。

对此法律也有明文规定,比如,根据最高法《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属于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事实上,这并非清华大学首次就侵权行为提起诉讼,在2014年、2018年几起诉讼案件中,清华大学也得到了法律的支持,在获得经济补偿之外,当地法院也判令相关企业停止使用“清华”字样。就此看,清华大学起诉傍名幼儿园的维权事件,也不是什么“小肚鸡肠”,而是维护自身权益的需要,是对不法侵权行为的有力回击。

从现实来看,为打赢校名保卫战而诉诸法律的事例还有不少。这类事例对商标管理部门和很多经营主体不乏启示:对有关机构来说,应在注册登记时严格把关,不给侵权以机会;对很多企业而言,要少些傍名侵权不担责的心理,也要摒弃法不责众、揣着明白装糊涂的心态,没准会自作聪明反被误——等到名校认真起来,可能就是吃不了还得兜着走。

(原载《新京报》,作者杨玉龙,有删节)

根治傍名牌乱象 不能仅靠维权

清华起诉“清华”,应该怎么看?是否侵权,自有法院判决。但其背后的问题,还是值得深思。确如网友所言,当前从城市到乡村,傍名牌的幼儿园、培训机构等,比比皆是。有的可以肉眼识破,有的则颇具欺骗性,它们不澄清、不解释、不置可否,甚至故意混淆视听、想方设法与名校“沾亲带故”,让人信以为真。此类乱象,让公众眼花缭乱,甚至让很多人上当受骗、交了不少“学费”。

傍名牌为何存在?无非是图名图利而已。其实古往今来,傍名牌、搭便车的现象为数不少。从文艺作品里的李逵与李鬼,到当前遍布大街小巷的协和、同济医院,傍名牌已堪称公害,既误导消费,又有侵权之嫌,对正常的市场秩序造成不良影响。

怎么办?公众要擦亮眼睛,用脚投票。名牌本身也要“斤斤计较”,主动收集证据,积极亮剑。尤其应当强调的是,此类维权绝非“小肚鸡肠”,更非小题大做,而是大有意义——治理傍名牌乱象,不能“心胸开阔”,就是应该有“眼里容不得沙子”的态度,以积极维权让侵权行为有痛感,让有相似情况的商家有所忌惮。

当然,根治傍名牌乱象,不能仅靠维权。从当前情况来看,傍名牌已堪称一种“歪风”,似乎被放任、被默许,不少商家也有法不责众的心理。对此,如何细化规则、强化监管,如何在注册登记时严格把关,值得思考。

(原载《广州日报》,作者夏凡,有删节)

《中国教育报》2019年05月13日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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