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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选登记工作专班 实行分类治理与扶持

温州试水营利性民办校登记管理

发布时间:2020-09-03 作者:蒋亦丰 王乐乐 夏雯雯 来源:中国教育报

本报讯(记者 蒋亦丰 通讯员 王乐乐 夏雯雯)日前,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昆阳镇蓓蕾幼儿园法定代表人许先生拿到了期待已久、由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营业执照。“我们是创办了15年的幼儿园,之前一直是民办非企业单位,对税收有支持或减免,但幼儿园的经营性收入不能分红;转为营利性民办学校后,是按照企业运行,自主性更大,可以施展拳脚,靠本事吃饭,而不是靠政府补贴。”许先生介绍。

最近,包括蓓蕾幼儿园在内的10多所温州市民办学校选登记营利性民办学校。温州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民办教育促进法落地前,民办学校全部登记为非营利学校。新法实施后,对民办学校进行分类管理:一类是营利性,一类是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自主选择设立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民办学校,但是不得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

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了民办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明确关于学校的治理结构、剩余财产处置、办学结余分配等方面的要求。因此,当时的国家工商总局和教育部在联合印发的《关于营利性民办学校名称登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提出,营利性民办学校应当登记为公司法人。

“在这样的背景下,落实新法新政,当务之急是要做实做细分类过渡办法,平稳实现两类学校分类登记,这是实现民办学校分类治理、分类扶持的基础。如何分,怎样管,这便是我们的改革。”温州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据了解,温州市政府成立由教育、编办、民政、市监、财政、人社、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政务服务、税务等10个部门组成的选登记工作专班。工作专班经过对试点学校的调研,形成专题调研报告,梳理出现有民办学校注销、资产认定、资产处置、税费缴纳等十大问题,10个专班部门根据分工对问题进行逐一破解。2020年初,温州市形成了现有民办学校的选登记实操流程。

选登记实操流程中有诸多重磅举措:明确不同类型学校相对统一的税费;列入清算范围的土地资产可以补缴土地出让金方式进行土地资产处置;补缴土地出让金按照出让时的出让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减去拟出让时的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的差价确定;根据省、市在综合改革期间的政策,学校清偿后的剩余资产仍有结余的,温州按不低于学校结余资产20%的比例给予奖励,具体奖励比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如历史贡献、结余资产金额大小、学校办学规模、资产总额等因素,由学校属地政府确定。

“民办学校自主选择营利性或者非营利性,两条路我们都已经打通。两种不同方式,我们按照不同的政策进行管理。对老百姓来说,竞争之下,可以有更多选择权。”温州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中国教育报》2020年09月03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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