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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新型乡村教师促进专业发展

发布时间:2020-09-09 作者:肇庆学院副院长 肖起清 来源:中国教育报

《关于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解读

    《关于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不仅全面体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而且为了更有效、更深刻地解决乡村教育之困和乡村教师之难,提出了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总要求和一系列具体措施。对于地方教师教育类高校的人才培养和服务乡村教育等工作形成了核心指导思想和明确的工作目标、工作要求。

依据《意见》精神,地方教师教育类高校在师范生的培养和乡村教师的专业发展中,一是要对准新时代乡村教育发展的实际需要进行教师教育改革。在人才培养方案上要精准设计,大胆进行课程创新、教学创新、协同创新,教师教育类师资既要请进来,也要走出去,并通过教学、实践等途径,开展卓越乡村教师的精准培养。

二是地方教师教育类高校在人才培养过程中,不仅要培养新型乡村教师的高尚师德和一专多能的良好职业素养,同时要注重乡村教育的需要,通过师范生的乡村教育调研、与乡村教师结对、到乡村学校顶岗支教等过程来培养师范生的乡村教育情怀、乡村文化理解力等内在职业品质,促进广大师范生形成新时代乡村教师强烈的职业责任感、使命感和幸福感。

三是地方教师教育类高校在服务广大乡村教师专业发展中,要在服务区域中积极与地方政府、中小学协同,针对乡村教师的需求定向发力、精准施策,将高校资源推送给乡村教师,为乡村教师建设贴心的教师发展中心、教师专业发展学校、“三名工作室”以及落户中小学的高校学科专家工作室等多元发展平台,促进广大乡村教师想发展、能发展、发展好。

四是地方教师教育类高校要急乡村教育之所急,要充分发挥自己与中小学紧密结合、长期融合的优势,积极参与和承担定向公费师范生的培养工作,全面探索定向公费师范生的“县来县去、县来乡去、县来校去”等精准定向培养方式,同时探索“2+4”、“2+3”等不同规格的人才培养模式,既要精准解决乡村教育学前、小教、特教、艺术教育等师资的短缺问题,也要为乡村教育培养具有扎实专业素养、良好教育教学能力和教科研能力的优秀师资。

五是地方教师教育类高校要发挥自己熟悉地方基础教育,深刻理解乡村教育、乡村教师需要,与地方政府、中小学有良好合作传统的基础优势,要充分发挥自己服务乡村的功能,与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通过教师互派、互聘,开放课题和项目,课程、教材、基地等共建、共管、共享,协同地方,促进乡村教育和乡村教师队伍建设落到实处。

《中国教育报》2020年09月09日第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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