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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将家庭教育指导作为教师职称评审条件引发关注——

家教指导缘何从软任务变硬要求

发布时间:2022-11-08 作者:本报记者 庞珂 来源:中国教育报

近日,河南省人社厅、省教育厅修订发布《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价标准》(以下简称“新《标准》”),首次把家庭教育指导作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新《标准》规定,高级教师的评审条件之一是积极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和家庭教育讲座;教师每学年至少讲授过1次班级以上家校共育公开课。正高级教师的评审条件之一是积极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教师每学年至少讲授家长学校公开课1次;校长(副校长)办好家长学校,每学年至少参加2次家校共育活动等。

为何要出台此项政策?各方又如何真正从这项政策里获得实实在在的好处?近日,记者进行了采访。

    新《标准》加入相关要求是现实需求

河南省教育厅二级巡视员、人事处处长杨光告诉记者,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今年1月1日,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施行,对教育系统的家教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此,新《标准》专门增加了“积极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内容。

“孩子入学后,我们一直特别注重学习了解家庭教育的相关知识,但从家长自己的视角出发,难免会片面,有时甚至会‘跑偏’。”河南省实验中学七年级学生家长代修鹏告诉记者,他本身从事的就是教育相关的行业,但“真刀实枪”地操练起来,不少时候依然摸不准孩子的心理。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一线教师对家庭教育的认知水平和重视程度有差异,并不是所有教师都能够为家长提供足够的专业知识和指导。

在教育业内人士看来,河南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列为教师晋升高级职称的条件之一,一方面是为了引导学校开展家庭教育、家长学校工作形成规范;另一方面是为了促进一线教师更加关注家校共育,把职称评定从以前的结果审核变成日常考核。

“教师在家庭教育指导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但鼓励和引导教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仅凭热爱、单靠自觉远远不够。”河南省教育厅关工委副主任、省教育厅家庭教育指导专委会主任董丞明说,新《标准》的出台,把“软任务”变成了“硬要求”,必将有力推动河南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开展。

    引导教师积极开展家校共育

每学年至少1次家长学校公开课、每学年至少2次家校共育活动……在河南省实验小学党委书记、校长王献甫看来,新《标准》强调并列出了“任务清单”和“家校共育效果”等量化指标,是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协同育人”途径落实落细落小落地的重要抓手和应有之义,具有进一步提升广大教师“育人工作”专项素养的鲜明导向作用。

河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李醒东则认为,这一新要求应该从教师教书育人的社会职责和“什么是好的教育和教学”的角度来进行深刻理解。“职称评审相关规定作为一项政策,是长期的、有引导意义的。就是要引导广大教师都要这样做,逐渐使其成为一种制度。观念转变和教育改革最终一定要落实在每名教师日常工作中。”

“家庭教育对我们班主任来说,已经是每个学期的日常工作了。现在,新《标准》就是把这项工作更加明确,班主任在家庭教育专业技能上要有意识地提升;对年轻教师来说,有了政策引导,会更加注重加强这方面的专业成长。”郑州金桂中学副校长杨立峰说。

对一线教师而言,新《标准》要求晋升正高职称的教师来上家庭教育指导公开课,为一线年轻教师提供大量的观摩学习机会。新乡市凤泉区陈堡小学教师杨玉霜说,身边的“专家”能大大督促自己强化专业水平,便于一线年轻教师真正地了解、学习身边优秀教师的育儿经和家校合作经验,为家长提供专业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进而实现家校协同育人机制构建,形成教育合力,推动实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育人目标。

    多方协同发挥家庭教育指导最大功效

“教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需要学校提供充足的制度和平台保证。”周口市文昌小学校长朱刚伟告诉记者,学校要建立健全家庭教育工作机制,办好家长学校,并把家长学校当作推动家庭教育工作的重要平台,把家长凝聚起来,才能更好地开展家庭教育讲座和家校共育活动,良好的家校合作环境才能真正实现家校共育目标。

安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张伟表示,目前,一线教师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培训的机会太少,教育部门应当及时扩充相关资源。同时,学校也要发挥名师、名班主任团队示范、引领作用,对教师进行家庭教育专业提升示范讲解、细化家校沟通技巧,做好传递正确教育理念,缓解家长家庭教育焦虑。

安阳市近5个月开展的家庭教育线上课堂“家长夜校”,总浏览量近百万人次。根据反馈情况,张伟认为,除了教师需有较高的家庭教育指导素养外,还要积极引导教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内容与主题要站在家长立场上。教师可以通过问卷调查、主题班会、家长微信群或公众号等方式,收集、发现家长的疑问。“家长需要啥,教师就要提供啥。”张伟说。

《中国教育报》2022年11月08日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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