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回顾
2023年,在学期末某一科目考试中,某民办学校学生找到某公办高校学生严某替考,结果被监考人员发现,及时固定证据。此后,公办学校依据学校的违纪处分规定,对严某作出开除学籍的处分,民办学校对被替考学生作出留校察看一年的处分。对于该处理结果,严某表示不服,认为自己的情节应该比被替考学生要轻,反而处理得比较重,存在“同案不同判”的情形。
专家释法 安润
本案是有关学生实施违纪行为“同案不同判”的典型案例。在司法领域,“同案不同判”通常是指相同、类似案件在不同法院或同一法院的不同法官间的裁判结果不一。在教育行政法领域,主要表现为同一所学校内部或不同学校之间对相似违纪行为作出差异裁决,导致当事人处分结果悬殊。此类现象易引发公众质疑,如何减少此类事件的发生,并适当疏导社会舆情,需要进一步思考。
不同高校“同案不同判”根源在于高校拥有违纪处分规则设定和执行的裁量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学校有权按照章程自主管理,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对于考试作弊等违纪行为,高校有权在不违反上位法规定的基础上,制定并执行相应查处规则。实践中,高校“千校千面”,校风及管理难点各异,致使违纪处分的尺度不一。在作出处理决定时,高校通常会根据违纪行为的性质、事实、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结合学生的具体情况和之前对相似行为作出处分的经验进行判断。就替考行为的处理而言,《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一条规定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的纪律处分;第五十二条规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本案中,替考者和被替考者分属不同学校,两所学校对替考行为的处分规定不同,在裁量范围内分别作出留校察看和开除学籍处分,在某种程度上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不同高校行使违纪处分规则设定和执行裁量权应坚持法治统一原则。一是要坚守合法性底线,依法依规制定处理标准。对高校而言,要在法律法规授权的范围内行使办学自主权,在确保学生管理规章制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查处学生的违法违纪行为,保证查处结果的公平性、一致性,避免学生的合法权益遭受不合法规定的侵害。二是要参考类案判决。教育行政部门可精选跨地域、跨类型院校典型案例,为同类案件确立裁量基准。各校处理相似争议时,须在法治框架下参照指导案例,结合个案特性实现精准裁量,确保处分决定合法合理。三是要强化高校间研讨交流。针对学生管理工作中多发、易发的典型违纪处分案例,各高校应组建常态化研讨网络,通过案例研讨会、交流会等形式跨校协作沟通并输出最优解决方案,实现经验互鉴共享。
换个角度看,“同案不同判”也确实引发了一些问题。譬如,在同一高校内,不同学生的相同违纪行为受到不同处理,可能招致校内学生、社会公众对高校办学自主权行使的公平性和合理性的质疑。预防、解决同一高校内的“同案不同判”问题,高校应确保校内规章制度制定与执行的一致性。一是要强化校务公开,从根源上减少学生违纪处分行为的发生。高校校纪校规直接影响学生权益,具有公共属性。作为治理主体,高校应主动、及时公开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此举既能提升社会声誉,亦可降低学生因不谙规则而误触红线的风险。二是要统一制度尺度,保持内部规章制度的一致性。高校内部管理部门众多,不同部门在制定或修改学生管理工作规定时,若缺乏协调,容易导致规章重复、差异乃至冲突,须建立文件会审、联审机制,确保全校制度“一把尺子量到底”。
《中国教育报》2025年12月31日 第04版
工信部备案号:京ICP备05071141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170024
中国教育报刊社主办 中国教育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Copyright@2000-2022 www.jyb.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