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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保障

发布时间:2026-03-26 作者:刘世强 来源:中国教育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的编纂,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鲜明实践,对新征程上更好以法治方式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以下简称“法典”),这是以法治方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坚实保障,更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鲜明实践。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和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提出了一系列具有时代性、创新性和引领性的理念和战略,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法典的编纂,对新征程上更好以法治方式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以党的领导引领生态文明建设的正确方向。法典强调,“生态环境保护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中华民族的永续发展。历史地看,不少文明的衰亡和国家的危机往往伴随着生态的破坏。特别是工业革命以来,资本主义站在“人类中心主义”的视角,将自然界视作可以被随意征服、无限攫取的客体,导致生态环境遭到巨大破坏甚至无可挽回的损失。基于对中外历史教训的深刻汲取,中国共产党历来重视生态文明建设,把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确立为基本国策。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离不开党的领导。新时代以来,中国共产党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提出建设美丽中国的战略目标,全面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顶层设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建设美丽中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目标,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这是确保生态文明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和战略路径前进的根本保证。法典的编纂,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转化为国家意志的集中体现,将党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战略目标固化为全体人民共同遵守的法律规范,标志着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能力达到了新高度。

  以法治方式守护人民对美好环境的向往。法典强调,“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新时代以来,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人民在满足基本物质文化需要的基础上普遍期待更加多样化、高质量的美好生活,将安全的水源、清新的空气、优美的环境作为重要追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发展经济是为了民生,保护生态环境同样也是为了民生。”新时代以来,中国共产党从人民群众反映最普遍、最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入手,将污染防治作为必须打赢的“三大攻坚战”之一,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有力满足了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以空气治理为例,据统计,2025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28.0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9.3%(扣除沙尘影响),重污染天数比例为0.9%,3项指标均为有监测记录以来最好水平。与此同时,必须清醒看到,一些生态环境的顽疾尚未得到完全根除,并伴随科学技术条件和生产生活方式变化不断出现新问题。法典的编纂,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旨在通过系统整合污染防治的法律制度,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为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提供更严密、更刚性的法治保障,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在生态环境方面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同时,法典也强调增强公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法治素养,这将有助于汇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强大社会合力。

  以系统治理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法典强调,“国家加强生态的保护与修复,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与修复,实行自然恢复为主、自然恢复与人工修复相结合的系统治理”。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复杂系统工程,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全过程,必须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当前,基于对资源枯竭和生态恶化的担忧,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社会团体将保护环境作为优先议题,要求全面减少传统能源使用、停止温室气体排放。然而,这可能削弱经济发展动能,带来增长放缓、产业萎缩、失业增加等一系列新的问题。只有正确处理发展与保护、整体与局部、理念与实践等多重关系,才能真正实现人与自然、生产力发展与生态系统运行在更高水平上的良性循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增强绿色发展动能”。生态文明建设不能“单打一”,要把握好时效度,在多方协同和动态平衡中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法典的编纂,正是系统思维在生态环境治理中的集中体现。法典把系统治理确立为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之一,对我国现有的生态环境法律制度机制和规则规范进行系统整合,为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体系化的法治方案。

  以法治方式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法典强调,“完善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体制机制,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提升国家治理现代化水平的必然要求。治理体系是生态环境领域的基础制度和法律规范,为保护权益、惩处违法、责任追究等提供了基本依据。治理能力是运用制度、法律和技术推进生态环境问题解决的水平和成效。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有机统一、互为支撑,前者为后者提供制度基础,后者则是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实效的关键。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不断完善生态环境治理领域的制度和法律体系,30多部生态环境法律、100余件行政法规、1000多件地方性法规,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规章制度、政策措施,为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保障。在此基础上,法典的编纂,为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更为坚实的法治支撑。法典既涉及生态环境监督管理体制机制和基本监督管理制度,又有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绿色低碳发展等方面的内容,处理好了生态环境法典内部、外部制度规范的协调统一,增强了我国生态环境法律制度规范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很好地统筹了立、改、废之间的关系。法典的编纂,确立了生态环境领域的通用性制度规范,有利于在法治轨道上进一步推进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

  以大国担当共建可持续发展的人类文明新形态。法典强调,“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生态环境国际规则的研究与制定,积极阐释中国特色生态环境法治理念、主张和成功实践,推动构建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环境治理体系”。在经济全球化时代,大规模经济活动所造成的生态环境问题开始跨越国界,成为人类社会共同面临的治理难题。生态环境问题的公共属性,必然要求通过国际社会的集体行动来加以应对。中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始终以负责任大国姿态积极参与并引领全球气候治理进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国际社会应该携手同行,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之路,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意识,坚持走绿色、低碳、循环、可持续发展之路。”中国大力发展绿色产品贸易和技术合作,为《巴黎协定》的达成和实施作出突出贡献,推动绿色成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底色,为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法典的编纂,系统总结了中国在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领域的成功经验,形成了一套兼具中国特色和世界意义的法治成果。这不仅展示了中国坚定不移走绿色发展道路的制度自信,也为我们参与全球生态环境治理指明了方向,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制度探索和文明实践,有利于提升中国在全球环境治理体系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作者系西南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教授,四川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员)

《中国教育报》2026年03月26日 第0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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