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检索页>当前

用制度之“明”强办学之“强”

发布时间:2026-10-30 作者:姚凤 来源:中国教育报

  2017年《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颁布时,我刚走上校长岗位。9年后,作为任职多年的一线校长,多年的实践经验让我确信,新修订的《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一部真正“懂教育”的制度。它把许多我们摸着石头才能悟出的道理,一条一条写进了制度里。

  任职条件分开设定,是对学校治理结构的精准刻画。《办法》第五条首次把党组织书记和校长的任职条件分开表述。第六条又把“5年以上教育系统党务或者教育管理工作经历”与“5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设为二者的门槛。党组织书记与校长不是“一把手”“二把手”,而是政治领导与专业办学两支力量。《办法》第二十六条要求健全议事决策机制、明确决策事项清单,正是给学校治理绘制的“施工图”。笔者所在的上海市闵行区七宝镇明强小学,把这张“施工图”落到了日常工作中:修订学校章程,建立党组织书记与校长常态化沟通制度,制定党组织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明确“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清单;涉及重大事项先党内酝酿,再集体决策。议事规则越清晰,班子成员越无须“琢磨人”,精力更能集中到办学上。

  把“懂教育”变成硬杠杠,回答的是“谁来办教育”。《办法》第六条对中小学校领导人员任职资格作了细致限定。中小学校领导人员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一般应当具有一定年限的教育教学工作经历,一般应当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和已聘用中小学一级教师以上专业技术岗位等。导向很明确:校长首先是教师,更要懂课堂、懂课程、懂学生。这条路明强小学走了几十年:干部无一例外要承担课堂教学一线任务,与教师一起以研究为载体实现超越;成立“年级管理委员会”,把日常管理和部分评价权下放;每学期开展教学视导,形成“准备—对话—反思—重建”的办学闭环。干部在课堂里长本事,是明强小学不成文的规矩。《办法》把这条路径制度化,也把干部队伍建设的重心从“选”转向“育”。

  考核不再“以分数论英雄”,让校长静下心来办学。《办法》第十三条要求建立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以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实效为核心内容的考核评价体系,第十四条明确注重听取教职工、学生及家长的意见和评价,防止单纯以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和学校升学率评价领导人员的倾向。这是一次“指挥棒”的重构:既说清“不考什么”,也说清“考什么”。明强小学的回答是看课程丰不丰富、学生有没有成长、教师有没有发展。学校坚持品格教育实践,形成“文以扎根—情以内生—美以润德—劳以导行”实施模型,以“保护好奇心”为全校教研主线。这些事短期内虽然不会出现在绩效报表上,但恰恰是《办法》要求考核的东西。

  任期有度、流动有路,让办学的接力棒接得下去。《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校长、副校长每个任期一般为3至6年,注意与中小学学制学段相衔接。《办法》第十九条提出,鼓励引导城镇学校、优质学校领导人员到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任职。《办法》还明确提出,将到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3年以上作为选任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的优先条件。任期与流动,看似是“人”的安排,实质是“事”的节律。作为七宝镇小学教育联合体牵头校和“新基础教育”生态区组长校,明强小学以“群研究”模式与成员校共享课程,把经验辐射到上海松江、奉贤以及云南等地的学校,正对应《办法》鼓励的集团化办学与对口支援。《办法》第十一条提出“扩大学校在副校长聘任中的参与权和选择权”,笔者认为很接地气:学校最清楚自己缺什么样的副手,把提名权有条件地交给学校,班子才可能“配得准、磨得合”。

  底线清楚,才能放开手脚。《办法》第二十五条把监督重点写得很实,要求加大对招生录取、人员招聘、职务(职称)评聘、评奖评优、基建项目、物资采购、财务管理、教材教辅征订、食堂管理、校园安全以及重智育轻德育、重分数轻素质、重升学率轻成才率、“吃空饷”等方面问题的监督力度。《办法》第二十六条要求推进校务公开,注意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家长委员会等组织在学校民主管理方面的作用,畅通师生员工参与讨论学校事务的渠道。这些要求对校长来说既是“紧箍咒”,更是“护身符”。明强小学这些年坚持的几件事恰好同向:招生、评优、评职、采购全程公开、集体决策;建立三级家长委员会,委员公开竞聘产生;开设“家长开放周”“家长咨询日”“校长访谈日”,把校门打开。家长看得见、教师说得上话,学校的事也就更好办。

  (作者系上海市闵行区七宝镇明强小学校长、党委副书记)

《中国教育报》2026年10月30日 第05版

0 0 0 0
分享到:

相关阅读

最新发布
热门标签
点击排行

工信部备案号:京ICP备05071141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170024

中国教育报刊社主办 中国教育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Copyright@2000-2022 www.jyb.cn All Rights Reserved.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58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