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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一对一”向受检省份反馈评价意见 重点督查整改落实到位情况

评价结果将作为对有关部门和干部考核、奖惩以及系统内省级教育资源配置重要依据​

发布时间:2019-10-22 作者:见习记者 梁丹 记者 王家源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

中国教育新闻网北京10月22日讯(见习记者 梁丹 记者 王家源)今天,记者在教育部召开的“教育奋进看落实”第三场新闻通气会上了解到,本月,在对江苏、河南、湖北、广东、广西和青海进行实地督查工作后,2019年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的重心将转移到结果运用上,11-12月将相应开展反馈意见、督查“回头看”和发布报告等工作,充分发挥教育督导以评促改、以评促建的功能,督促省级人民政府切实履行教育职责。

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局长、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田祖荫介绍,下一步,教育督导工作将紧盯问题整改,突出结果运用。通过“一对一”方式向受检省份反馈评价意见,抄送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人,并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落实整改任务。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根据各省整改落实情况,组织督查“回头看”,重点督查整改落实到位情况。

同时,将针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出问责建议,评价结果将作为对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领导干部考核、奖惩以及教育系统内省级教育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

此外,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综合各阶段的评价结果,形成国家评价年度总报告,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审定后在教育部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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