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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再发力 齐心合力打出新的组合拳

发布时间:2020-09-04 作者:邬志辉 来源:教育部网站

为缩小城乡师资水平差距、让每个乡村孩子都能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2015年国家出台了《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打出了一套组合拳,经过五年建设,乡村教师“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局面已经初步形成。进入新时代,为了发展更加公平更有质量的乡村教育,深入推进乡村教师队伍建设高效率改革和高质量发展,国家再次发力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议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打出一套新的组合拳。与2015年政策相比,新政策更加聚焦问题、更重系统治理,亮点多多,实惠多多,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奉献了一个全套的政策大礼包。概括来说,新政策有八大亮点。

亮点一、立足乡土大地、厚植乡村情怀,为乡村教育的在地化发展提供了新机遇

“十三五”期间,经过定向培养、特岗计划、交流计划、支教计划等多种途径,初步解决了优秀教师“下得去”“留得住”问题,但如何“教得好”依然面临严峻挑战,而挑战主要来自乡村教师对乡村教育现代化发展方向的迷茫,即城市教育是现代的,而乡村教育是落后的,在乡村学校无法搬到城里去的情况下如何实现乡村教育现代化的问题。面向“十四五”,将学生的学习与当地一方水土联系起来的在地化教学正在成为摆脱这一困境的解药。在地化教育(place-based education)强调尊重儿童的生活经验和认知基础,强调教育与生活、地方、生态的联系、儿童的亲身体验和生态关怀、社区改造的关联,强调项目探究学习、小组协作学习、问题解决学习、工程设计学习、社会情感学习等新方法,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合作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过去,乡村教师是“候鸟式”地栖息于乡村学校,对于一方水土的人文地理、风土民情均缺乏时代性的认识和理解,因而也较难开展在地化教育。《意见》明确提出,乡村教师要“深入当地百姓生活,通晓乡情民意”,要“融合当地风土文化,跨学科开发乡本校本教育教学资源”,要主动“家访、谈心谈话、上门送温暖”,实质上就是让乡村教师融入一方水土,发挥新乡贤的示范引领作用,这不仅有利于厚植乡村教师的乡土教育情怀,更有利于形塑乡村教师的现代教育理念,推进乡村教育现代化和乡村振兴。

亮点二,加强党的领导、强化思政素质,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供了新机制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时提出,我们党对我国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规律性认识是: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扎根中国大地办教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坚持深化教育改革创新,坚持把服务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为教育的重要使命,坚持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基础工作。这些新认识在乡村教育中如何落地,尚且缺少有效机制。《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强乡村学校教师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鼓励书记、校长一肩挑”,并“在乡村优秀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鼓励乡村学校党组织与乡镇党委、村党支部开展联学联建活动”,“建立乡镇党委和政府组织、村委会和乡村学校等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重点研究和解决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困难和问题。制定涉及中小学重大决策时,应吸收教师代表参加,听取教师意见”,让“更多优秀乡村教师参与乡村治理、推动乡村振兴”。这是在乡镇层面加强党对乡村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优先发展乡村教育事业、坚持扎根乡村大地办教育、坚持以村民为中心发展教育、坚持把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基础性工作的集中性体现,为乡村社会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供了新机制和新渠道。

亮点三,扩大编制增量、盘活编制存量,为提高编制资源使用效益提供了新路径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和学龄人口在城乡之间的规模流动,农村呈现出乡村小规模学校、乡镇寄宿制学校、县镇大班额学校并存的形态格局。无论是那一类学校,都对教师编制提出了扩增需求,农村教师编制紧缺一直是制约农村教育发展的关键问题。在确保编制调配“向乡村倾斜”的大原则下,一方面,《意见》在乡村学校编制供给问题上有很大的政策弹性,一切编制供给以满足各地的实际需要为准绳。譬如,“对民族地区、寄宿制、承担较多教学点管理任务等的乡村学校,可按一定比例核增编制”,“地方在符合现行编制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可探索建立教职工编制‘周转池’制度”,“挖潜调剂出来的各类事业编制资源优先用于补充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有条件的地区可制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不仅如此,《意见》还开辟了编外补充教职人员的新渠道,譬如安保、后勤等非教学人员“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满足”,“鼓励体育社会组织和专业艺术人才为乡村中小学提供体育、艺术教育服务”。另一方面,《意见》在盘活乡村教师编制存量上,加大了统筹调配的力度。譬如“加大教职工编制统筹配置和跨市县调整力度,原则上以省为单位,每2-3年调整一次,市县根据生源变化情况可随时调整”,同时“鼓励地方探索教师跨学科、跨学段转岗机制”,“鼓励地方通过跨校兼课、教师走教等方式实现区域内教师资源共享”,对于“超编学校确需补充专任教师的”,也可以通过“加大现有人员编制跨校结构性调整统筹力度”的方式予以满足。从总体上,《意见》突出了乡村教师编制使用的“绩效思维”,但这个绩效不是经济的,而是教育的,即一切以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缓解英语、音体美、综合实践等学科(领域)教师短缺矛盾为宗旨。

亮点四,畅通多元配置,强化双向流动,为引导优秀人才流向乡村提供了新渠道

尽管国家出台了系列鼓励优秀人才向乡村学校流动的新机制,但乡村教师职业吸引力不高仍然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给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毕业生的回信中希望全国广大高校毕业生志存高远、脚踏实地,不畏艰难险阻,勇担时代使命,把个人的理想追求融入党和国家事业之中,这极大地鼓舞了优秀人才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建功立业的热情。《意见》着力“探索构建招聘和支教等多渠道并举,高端人才、骨干教师和高校毕业生、退休教师多层次人员踊跃到乡村从教、支教的格局”,在提职、晋级、待遇保障等方面形成了新的机制。譬如在原有“特岗计划”基础上通过完善的保障措施在中西部乡村中小学全面实施“首席教师岗位计划”,“组织招募优秀教师到民族地区、艰苦边远地区支教服务”,同时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充分考虑乡村小规模学校、寄宿制学校和城镇学校实际需要的基础上,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意见》还首次强化了城乡教师的双向流动。在“由城到乡”的流动中,在把“任教1年以上作为申报高级职称的必要条件”的基础上,新增任教“3年以上作为选任中小学校长的优先条件”,并且“城镇教师校长在乡村交流期间,按规定享受当地相关补助政策”。在“由乡到城”的流动中,明确要求“城镇学校要专设岗位,接受乡村教师入校交流锻炼”,而且“村小、教学点新招聘的教师,5年内须安排到县城学校或乡镇中心校任教至少1年”。城乡教师交流方式多元化、双向化是激发乡村教师队伍活力的关键一着,意义深远。

亮点五,精准定向培养、有效高质培训,为培育新时代高质量教师提供了新方向

如何为乡村学校输送优秀教师,一般有两种路径:一是面向广大高校毕业生的“吸引路径”;二是面向次优初中生或高中生的“定向路径”。虽然两种路径各有优级长,但实践证明,“定向路径”对于培养能够扎根本土、一专多能的乡村优秀教师是非常成功的。此次《意见》明确强调实施定向公费培养,“采取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等多种方式,精准培养本土化乡村教师”,继续实施“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鼓励支持师范院校为乡村高中培养教育硕士”。虽然全国一些省份已经实施了定向公费培养,但是作为全国性文件要求各地普遍实施定向公费培养,这还是新世纪以来的第一次。在加强定向培养的同时,还明确要求“强化教育实践和乡土文化熏陶,促进师范生职业素养提升和乡村教育情怀养成”。在教育实践环节上,鼓励师范院校与县级政府协同,建立乡村教育实践基地,参与当地中小学教育教学实践指导,在县域层面建构UGS教师教育新模式。在乡村教师培训上,也开辟了诸多新方向,譬如省、市、县、校、室五级一体、分工合作的乡村教师专业发展体系;师范院校教师与乡村教师的学习共同体、研究共同体和发展共同体;名师名校长送教下乡和乡村教师校长赴岗学习;教师5G智能研修平台,城乡学校“智能手拉手”结对建立智能同步课堂等。总之,乡村教师专业发展机会日趋多元、高质和有效。

亮点六,职称评聘倾斜、职业通道拓展,为乡村教师多元职业发展提供了新空间

由于受长期以来城乡二元职称评聘制度的影响,乡村教师职称晋升机会少,乡村教师获得“小教高级”平均要比县城教师晚5年。尽管近来来国家已经实施了“向乡村教师倾斜”的政策,但由于历史积淀下来的问题太多,尚无法让所有乡村教师普遍感受到这一政策的实惠与好处,获得感依然不佳。《意见》全面聚焦乡村教师的核心利益关切,继续加大了向乡村教师职称评聘倾斜的力度,体现出许多新的亮点。譬如,“实行乡村教师和城镇教师分开评审”,“允许乡村小学教师按照所教学科评聘职称,不受所学专业限制”,“适当提高中小学中高级岗位结构比例,向乡村教师倾斜,乡村学校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比例不低于当地城镇同类学校标准”,“对长期在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职称评聘可按规定‘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并对中高级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可不受所在学校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对乡村教师来说,这些都是实实在在的好处,而且本次获益面和覆盖面会前所未有地增大。除了职称外,乡村教师的职业发展通道也普遍拓展了。譬如在遴选“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人选时向乡村学校倾斜,并“搭建阶梯式成长平台,确保持续性培养”;“实施中西部乡村中小学首席教师岗位计划”;“加大推选表彰优秀班主任力度”;让更多的乡村教师“有学习深造的机会”;通过“‘多校联聘’‘一校长多校区’‘乡村校长联盟’等机制,深入推进校长职级制改革”,“加大从优秀乡村教师中培养选拔乡村振兴人才的力度”等等。尤其让人感到温暖的是,《意见》还提出实施教育系统的“鹊桥工程”,解决两地分居问题,体现出政府真心为乡村教师办好事、办实事的诚意。

亮点七,改善福利待遇、提高社会地位,为乡村教师提升社会声望提供了新可能

近来年,我国政府先后实施了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计划、乡镇津贴补贴、艰苦贫困地区补助等政策,乡村教师工资待遇有了较为明显的改善,全国抽样调查显示,乡村小学高级教师的平均月工资为4511元,而县城小学高级教师仅有4318元,月均少193元。在继续执行原有工资待遇政策的同时,为了进一步确保乡村教师的“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意见》强调“在核定绩效工资时,对乡村小规模学校、寄宿制学校、民族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学校给予适当倾斜”;支持各地调整绩效工资结构,“合理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占比”,突破了传统意义上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不超过30%的限制;“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教学一线和教育教学效果突出的教师倾斜”。除此之外,在住房、医疗保障上也有新举措。住房上,将乡村教师纳入当地政府住房保障体系,对在城镇购房给予优惠,同时建设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医疗上,乡村教师的医疗救助政策实现了由“重大疾病救助”向“普通医疗救助”的转变。为了提高乡村教师的社会地位,《意见》规定乡镇党委和政府组织在“制定涉及中小学重大决策时,应吸收教师代表参加,听取教师意见”,鼓励“优秀乡村教师参与乡村治理、推动乡村振兴”,这无疑有助于提升乡村教师的政治地位和地方参与度。在继续实施乡校从教30年以上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的同时,明确提出各地可“结合实际给予奖励”并“组织开展集体外出学习交流”,“在各类人才项目、荣誉表彰、评奖评优中,向乡村教师倾斜”,形成了对长期在乡村学校任教的优秀教师“物质奖励+培训机会+荣誉表彰”三位一体的社会地位和教育地位提升机制。

亮点八,促进专业成长、丰富精神生活,为乡村青年教师建功立业提供了新环境

长期以来,乡村教师“老龄化”问题备受诟病。为此,中央和地方政府高度重视,通过“特岗计划”“支教计划”“定向计划”等方式为乡村学校输送了一批青年教师,乡村教师队伍实现了由“漏斗结构”向“哑铃结构”的历史性转变。随着乡村青年教师的增多,他们的发展问题、生活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意见》首次关注青年教师问题,并提出了系列让青年教师安心、静心、舒心地在乡村工作和生活的支持政策。譬如“实施多种形式的乡村青年教师成长项目”、“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名师、名校长、骨干教师“通过结对子、组建学科小组、纳入工作室等方式,主动为青年教师当导师、作榜样”,形成传帮带机制;给有发展潜力的青年教师压担子、提供更多锻炼学习机会,并“在培训、职称评聘、表彰奖励等方面向乡村青年教师倾斜”。同时,丰富青年教师的精神文化生活,组织他们参加乡村各种文化活动,主动融入当地百姓生活。关心乡村青年教师婚恋问题,帮助他们幸福成家、美满生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说:“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青年一代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国家就有前途,民族就有希望。”借用总书记的话,我想说,青年教师兴则乡村教育兴,青年教师强则乡村教育强。青年教师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农村教育就有前途,农民就有希望。(邬志辉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东北师范大学中国农村教育发展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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